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3篇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3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1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市、縣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手機管理、作業管理、睡眠管理、讀物管理、體質管理“五項管理""工作系列檔案精神及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意義

  加強“五項管理"工作,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有效抓手,是推動我校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障,是促進金中學生身心健康和培養良好習慣的有效舉措。針對當前中小學生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手機不離手、作業寫不完、睡覺睡不夠、身體缺鍛鍊、讀物需指導等問題,學校統籌謀劃、系統推進“五項管理”,以實現與立德樹人共融、與學校發展共振、與學生成長共行,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促進金中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形成協同育人、共同發力的良好局面。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校“五項管理”工作順利推進,學校專門成立“五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副校長

  黨委副書記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教處,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學校“五項管理”日常工作。

  各部門、級部要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作業管理

  1、學校控制書面作業總量,學生在校期間的作業時間安排在19:00----21:35,節假日髙考科目作業時間每天原則上控制在20分鐘/科以內,作業總量不超過2.5小時/天。

  2、學校將科學設計作業,各年級組、學科組、各班級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佈置書面作業。鼓勵老師佈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創新作業型別。

  3、教師對佈置的作業進行全批全改,不讓孩子自批自改或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4、教師不用手機在班級QQ群、微信群、釘釘群佈置家庭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家長不隨意給孩子佈置作業,不加重孩子學業負擔。

  (二)睡眠管理

  1、根據我校為全寄宿制學校的特點,早上上課時間為7:50

  2、學校和家長需瞭解科學睡眠知識,重視孩子睡眠管理,確保學生應達到8小時。學生在校期間的作息時間為:中午午休時間為13:00----14:00,晩上就寢時間為23:00----6:30。

  3、家長儘可能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孩子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不熬夜、不玩電子遊戲,養成良好睡眠習慣。建議學生在家期間不晩於22:00就寢,不早於7:00起床,保障睡眠達到8小時。

  4、教師、家長要每天關注學生的精神狀態,及時加強溝通。

  5、學校定期對孩子睡眠狀況進行調查、監測,請家長務必積極配合。

  (三)手機管理

  1、根據我校為全寄宿制高中的特點,學生不得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學校已為每間寢室配備有固定電話,用於學生與家長聯絡。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監護人同意、由監護人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報備學校後方可帶入。

  2、學校將在各班級設定手機保管處,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節假日離校時領取歸還。帶入校園的手機,學生每次使用需經班主任聯絡監護人,徵得同意後方可使用。

  3、上課期間,如監護人要與孩子聯絡,可透過班主任或者科任教師進行聯絡溝通,在均無法聯絡的情況下可直接撥打學校每日值班聯絡電話。

  4、教師不用手機佈置作業,不要求孩子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家長應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減少孩子使用手機時間,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四)讀物管理

  1、學校嚴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校銷售課外讀物(含數字出版產品),禁止任何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非新華書店購買的課外讀物。

  2、學校圖書室、電子閱覽室每天按時向學生開放,將定期推薦優秀圖書給孩子閱讀。

  3、學校每學年參照《中小學生閱讀指導目錄》向孩子推薦課外讀物,設立校園、班級讀書角,開展形式多樣的閱讀活動,提高孩子閱讀興趣,培養良好閱讀習慣。

  4、學校資訊中心需加強對學校網路進行監管,嚴防非法讀物進入校園。加強對學生網路安全教育,嚴禁利用電子裝置打遊戲、QQ聊天、瀏覽不健康網頁。

  5、學校將對孩子攜帶進入校園的讀物、教輔等進行管理,發現問題讀物、問題教輔等及時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6、家長應在正規渠道購買課外讀物,要索票索證,確保所購讀物為正版書籍;要重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符合孩子認知發展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積極向上,對於不適當的書籍要及時禁止閱讀。

  7、保證孩子每天課外閱讀時間不少於30分鐘,倡導親子閱讀,教育孩子愛護圖書。

  (五)體質管理

  1、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每週開展2節體育與健康課程,保障落實每天不少於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天保障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確保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全面提升中小學生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2、學校每學期開展體育節等活動,家長要積極支援、鼓勵孩子參加學校體育活動。爭取體育活動人人有專案,個個都參與,在活動中掌握運動技能,增強體質。

  3、學校保障每天兩次眼保健操時間,定期組織孩子進行視力檢查、體質健康監測,並及時將孩子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給家長。

  4、家長要引導孩子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培養孩子1-2項體育運動興趣愛好。要保障孩子在家鍛鍊時間不少於1小時。

  5、如孩子存在不適合參加體育活動或者存在體質異常的情況,家長要及時如實告知班主任和學校,以防突發事件發生。

  各級部、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推進“五項管理"落在實處。全體教職工、學生及家長對“五項管理”享有監督權,對存在問題的撥打監督舉報電話:xxxxxxxx

  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豐富學生閱讀內容,拓展閱讀活動,規範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含幼兒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課外讀物是指教材和教輔之外的、進入校園供中小學生閱讀的正式出版物(含數字出版產品)。

  第三條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有關政策,明確推薦標準與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課外讀物進校園工作的全面指導與管理。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把握課外讀物進校園情況,負責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做好課外讀物推薦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中小學校課外讀物推薦工作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堅持以下原則:

  方向性。堅持育人為本,嚴把政治關,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助力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全面性。堅持“五育”並舉,著眼於學生全面發展,圍繞核心素養,緊密聯絡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實際,滿足中小學生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等方面的閱讀需要,全面發展素質教育。

  適宜性。符合中小學生認知發展水平,滿足不同學段學生學習需求和閱讀興趣。課外讀物應使用綠色印刷,適應青少年兒童視力保護需求。

  多樣性。兼顧課外讀物的學科、體裁、題材、國別、風格、表現形式,貫通古今中外。

  適度性。中小學校和教師根據教育教學需要推薦的課外讀物,要嚴格把關、控制數量。

  第五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標準:

  主題鮮明。體現主旋律,引領新風尚,重點宣傳___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傳承紅色基因,弘揚民族精神、時代精神、科學精神,彰顯家國情懷、社會關愛、人格修養,開拓國際視野,涵養法治意識。

  內容積極。選材積極向上,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新成就、科學技術新進展,以及人類文明優秀成果,具有較高人文、社會、科學、藝術等方面價值。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正面,有良好的社會形象。

  可讀性強。文字優美,表達流暢,深入淺出,具有一定的啟發性、趣味性。

  啟智增慧。能夠激發學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創造力,增長知識見識,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增強綜合素質。

  第六條

  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

  (一)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汙衊、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說黨史、國史、軍史的;

  (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醜華內容的;

  (三)洩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四)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五)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

  (六)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

  (七)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

  (九)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十)存在科學性錯誤的;

  (十一)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連結,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

  (十二)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第七條

  學校是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責任主體,負責組織本校課外讀物的遴選、稽核工作。

  第八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推薦程式應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學校組織管理人員、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學科組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准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稽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並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欠發達地區規模較小的學校,可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推薦。

  第九條

  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堅持自願購買原則,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

  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學校要做好指導工作。

  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加強其他渠道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透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學校要明確校園書店經營管理要求。校園書店要建立進校園讀物的稽核機制,嚴格落實本辦法的原則、標準和要求。

  學校要明確受捐贈課外讀物來源,由學校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稽核把關,明確價值取向和適宜性把關要求。

  第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大力倡導學生愛讀書、讀好書、善讀書,可設立讀書節、讀書角等,最佳化校園閱讀環境,推動書香校園建設。注重開展形式多樣的閱讀活動,提高學生閱讀興趣,培養良好閱讀習慣。發揮家長在學生課外閱讀中的積極作用,營造家校協同育人的良好氛圍。建立閱讀激勵機制,鼓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書香校園建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相關表彰獎勵中,學校要採用適當的形式表彰閱讀活動表現突出的師生。

  第十二條

  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讀物的管理,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予以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報備制度,暢通社會和群眾監督渠道。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對進校園課外讀物的推薦情況開展抽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瞭解和把握課外讀物進校園情況,根據需要開展專項督查。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課外讀物進校園有關情況納入督導範圍。

  第十三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需要追究其他紀律或法律責任的,依紀依法移交相應主管部門處理。

  (一)進校園課外讀物未按規定程式組織推薦的;

  (二)進校園課外讀物不符合本辦法原則、標準、要求的;

  (三)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四)接受請託、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五)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干預課外讀物推薦的。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精神,保護學生視力,進一步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路的教育工作,有效制止學生觀看色情、暴力等不良影片,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並且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經學校研究,特制訂《xxxx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望全體師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一、成立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所有中層、各級部長及班主任

  二、基本原則

  正面教育、及時引導;

  教育為主、處理為輔;

  保護合法權利、尊重學生人格;

  強化家校共育、校內校外並重。

  三、管理細則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帶入校園。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xx小學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原則上學校禁止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嚴禁帶入課堂。

  2.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各班主任進行自查,將影印件週二中午前上交大隊部。

  3.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透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絡,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絡家長。

  4.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5.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6.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7.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裝置)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對違規手機的處理要注意程式正當,對學生違規使用的手機的處理方式,應按照國家法律和學校制度規定,向學生說明處理的事實依據和校規依據;妥善保管罰沒的手機,避免學生個人隱私權和財產所有權受到侵害;同時要有嚴謹的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沒收登記記錄、領回記錄等規範而具體的過程性材料,決不能損毀學生的手機。

  教師及家長在對違規學生處理教育時要講究方法與技巧,陳述利弊、循循善誘,並且及時關注學生在教育處理後的心理變化、使學生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變消極牴觸為積極配合。

  四、保障措施

  1.學校透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手機管理規定,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①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能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可在家長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②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專案,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傳送紅包等。

  ③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手機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旨在透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援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3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精神,進一步保護學生視力,做好預防學生沉迷網路遊戲的教育工作,規範學生日常行為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

  一、學校日常手機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張友和

  副組長:周紹偉

  組員:各班主任

  二、管理細則:

  1.學校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含IPAD、MP4、智慧電話手錶、遊戲機等電子產品,以下稱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到警衛室、教導處、辦公室或者借用班主任、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3.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校園使用手機,家長需要提前填寫書面申請書,交班主任老師稽核同意,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帶手機進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班主任將手機送辦公室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4.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班主任老師有權將學生手機收繳代管並及時告知家長;其他學校管理人員、任課老師、教職工發現學生使用手機,有權詢問情況,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班主任。

  5.學校大型活動或學生外出活動(如運動會、文藝匯演、綜合實踐活動等),經申請同意後學生方可允許攜帶使用手機,班主任在活動前和活動結束後應及時收回代為保管。

  6.進入校園的智慧電話手錶,請家長按照在校時間,將電話手錶設為禁用模式,可由學生自行保管。學生在上課期間,電話手錶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電話手錶發、看簡訊息;玩電話手錶(如聽音樂等)均視為違紀。

  7.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並視違規嚴重情況由班主任老師向學生手機管理領導小組彙報,由領導小組形成最終處理意見。

  8.若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入校而造成遺失,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三、保障措施:

  1.學校透過線上線下平臺進行宣傳《盧王莊小學學生手機管理實施方案》,提高家長和學生的認識,指導家長監督學生在校外科學合理使用手機,強化自律自強和自我教育意識,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2.校外手機使用建議

  A.使用時間:週一至週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週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B.使用內容:使用安全健康的APP專案,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上網內容的健康,不沉迷網遊、不傳播不真實和負能量的傳聞、沒有家長許可的情況下不進行網購或傳送大現金的紅包等。

  “學生入校禁用手機”和“學生正確使用電話手錶”,學校旨在透過此規定,防微杜漸,繼續為學生營造風清氣正的生活學習氛圍。請您在收到並閱讀完這份方案後,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援並配合我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讓我們一起攜手,助力孩子們,健康生活,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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