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搞好工程專案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專案為託輥車間場地大棚安裝。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專案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安質辦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2

  甲方:

  乙方:長春利達清洗保潔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並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裝置)、制定防範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範、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裝置、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後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專案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誌,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範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監護人員,並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影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裝置、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裝置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並應設定安全標誌。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裝置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範接臨時線,並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裝置、救急裝置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組織搶救工作,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於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並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人: 聯絡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3

  甲方:xx集團光大公司

  乙方:xxx

  為了搞好工程專案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專案為託輥車間場地大棚安裝。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專案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安質辦各執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高空維修過程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有效期:維修全過程的期間

  二、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高空作業管理制度》等制度、規定。

  2、作業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高空作業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協助監督檢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甲方要求乙方對高空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

  (2)相關負責人、高空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

  2、不定期檢查乙方操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須經甲方稽核合格後,方可開工。

  2、現場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須徵得甲方的`許可。

  3、工作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

  4、乙方操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

  5、在工作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工作要求。對工作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認真落實安全裝置、安全用品的安裝和使用,保證施工安全。

  8、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必須及時整改。

  9、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0、如造甲方物品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並對我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照價進行賠償。

  11、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裝置設施損壞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消防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北計大廈具體情況,為了保障施工期間的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本著“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建立嚴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員。施工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上人員掌握《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持證上崗;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如高空作業、焊工、電工等保證具備相關資格證明。

  3、乙方施工需動用明火(如電、氣焊、噴槍、切割機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保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安全措施)報保衛科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明火作業現場配置足夠的滅火裝置和器材,施工現場及相關區域嚴禁吸菸,完工後仔細清理現場垃圾、雜物全部帶走。現場安全員再次進行檢查後,確認不存在任何遺留火種、及其它安全隱患後,施工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4、乙方工人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用具、繩子、坐板、安全帶有無損壞,確保機械效能良好及各種用具無異常現象方能上崗操作。操作繩、安全繩必須分開。繩根並紮緊系死,靠沿口要加墊軟物防止因磨損而斷繩,繩子下端一定要接觸地面,放繩子時要系安全帶。

  5、施工人員上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崗時要先繫好安全帶,再系保險鎖(安全繩上),然後再繫好卸扣,同時坐板釦子要紮緊,固死。施工工具要繫好安全繩並拿穩抓牢,手持電動工具要捆綁牢固不得脫落。

  6、下繩時,施工負責人和樓上監護人員要給予指導和幫助。操作時輔助用具要紮緊繫牢,以防墜落傷人,同時嚴禁嬉笑打鬧和攜帶其他無關物品。

  7、樓上、地面監護人員要堅守在施工現場,切實履行職責,隨時觀察操作繩、安全繩的鬆緊及絞繩、串繩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8、樓上監護人員不得隨意在樓頂邊沿來回走動。需要時,必須先繫好自身安全帶,然後再進行輔助工作。地面危險地段、人多的地段要設圍擋,地面監護人員要隨時制止行人進入危險地段及拉繩、擺繩等現象的發生。

  9、操作繩、安全繩需移位、上下時,監護人員及輔助工人要一同協助安置好,不用時需把繩子打好繫好。

  10、施工人員落地時,要先觀察一下地面、牆壁的設施、操作繩、安全繩的定位及行人流量情況,待地面監護人員處理、調整、同意後方可緩慢下降,直到地面。

  11、保證大廈樓頂原有消防設施、器材、線路完好無損,且不能遮擋、圈佔或擅自變更其設定位置。嚴格執行北計大廈各項安全用電規範要求,杜絕違章用電、私拉亂接。

  12、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區域以外無故亂串和逗留。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廈內及樓頂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安保人員在乙方前來施工時,為其開啟頂樓大門並登記樓頂鑰匙領用記錄。

  2、甲方安保人員確認施工方的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是否到場,未到場的禁止領鑰匙開門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如需動用明火(如電、氣焊、噴槍、切割機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當乙方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安全措施)當檢驗申請和安全措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及時批准並開出動火證後備案施工。明火作業現場配置足夠的滅火裝置和器材,施工現場及相關區域嚴禁吸菸。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格的滅火器。(施工期間以防發生火災)

  5、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定期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發現不安全或不當的工作方法或行為立即制止,嚴重者可以勒令停工。

  6、甲方有權利監督檢查乙方施工人員。乙方因不重視安全工作或違反安全制度,引起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責任自負。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有要求賠償的權力,乙方有給與賠償的責任。乙方不按照安全協議規定進行操作和施工的行為,甲方有權糾正或責令暫時停工;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承擔其刑事責任。

  7、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完工後,認真檢查清理現場垃圾、雜物全部帶走。

  8、甲方安全監督人與乙方安全管理人在完工並清理垃圾後,再次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再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及其他任何安全隱患後,施工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9、乙方人員撤離後甲方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後閉鎖樓頂大門鑰匙交回門衛室登記。

  三、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留存以備查證。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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