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集合八篇

關於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集合八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產及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安全施工,本著公平、公正及人道主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經協商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甲方幫助並保證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環境。

  2、甲方提供住宿場所,乙方餐飲,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證飲食安全,並儘量滿足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進駐工地後,需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排程,並且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於未然。所有進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員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罰款1000元並清理出施工現場。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併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施工人員及現場負責人員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如因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夜不歸宿及娛樂等原因發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6、乙方在施工現場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7、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者勸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間發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9、施工現場不準赤身上崗,必須穿戴整齊,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發現罰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間儘量不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別人休息,儘量保持個人衛生及宿舍乾淨整潔,講究衛生,保持身體健康。

  11、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提請當地人民法院訴訟。(後附現場施工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zz業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管理處

  乙方:

  甲乙雙方就施工的安全問題達成協議:

  1.乙方在入園施工前,必須到安全部門填寫《外來施工申請表》,進園施工人員需持有"三證",並將身份證影印件及人員名單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時,申領使用明火許可證。甲方負責對現場安全檢查,核發動火證。

  2.乙方施工人員在辦理入園施工申請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原本,並交兩張一寸免冠近期照片。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有經國家專業單位頒發的操作證書方可入園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現場設安全管理人員,並接受甲方工程部門及專職消防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解決。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員在入店期間必須佩戴安全秩序部頒發的施工人員出入證,嚴格按照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在小區內閒逛、喧譁。

  5.乙方在施工期間如出現打架、鬥毆及各種違法亂紀行為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由乙方作出解釋並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過程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以上條款應嚴格遵守,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並做相應處理。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工程部簽字:安全秩序部簽字: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蓋章)(蓋章)(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裝置,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裝置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裝置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裝置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裝置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於施工裝置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稽核及專案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生產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由於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裝置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裝置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裝置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裝置維護人員在對裝置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裝置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裝置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施工裝置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二、施工專案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施工方式 按照雙方裝置合同及技術要求施工

  六、協議內容

  1、乙方負責其所有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在甲方屬地的健康、安全、環保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生產的六大禁令:

  ①嚴禁特種作業無有效操作證人員上崗操作;

  ②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

  ③嚴禁無票證從事危險作業;

  ④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

  ⑤嚴禁違反規定運輸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險化學品;

  ⑥嚴禁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2、乙方進入甲方公司施工,須經雙方領導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取得臨時通行證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前,必須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及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工程交底,並與甲方公司簽訂本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還須編制專案作業計劃書,並經其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審查透過。

  4、乙方在甲方屬地施工期間須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還需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及安全監管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需佩戴施安全帽,穿戴完整的個人防護用品,攜帶完好的高空安全帶,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生產區域。

  6、施工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電氣焊操作證、電工操作證、起重操作證等),並由甲方稽核作業人員資質,稽核通過後方可施工。同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前將證件影印件交至甲方現場負責人處存檔。

  7、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必要時做到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擅動與施工無關的設施及裝置,施工中對施工區域內的甲方裝置應採取保護措施,不得造成甲方裝置損壞,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乙方人員、施工裝置事故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對於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引起火災、裝置事故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9、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乙方對其所有施工人員及相關聯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施工過程中如需臨時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由甲方專案負責單位與甲方屬地單位負責人聯絡,經同意後由屬地單位派專業人員監督乙方施工人員進行以上專業操作,最後經雙方檢查確認後方可使用,停用時或拆卸時也應按上述程式進行。

  11、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溝壑開挖、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時,需到甲方專案負責單位或甲方屬地管理單位辦理相關的作業許可後方可施工。

  12、施工車輛進出公司各大門以及轉彎時必須減速行駛(低於5km/h),並停車主動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物資出公司時須出具甲方公司開具的出門證,物資或工具入公司時應在門衛處做好登記。

  13、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分廠、現場安全員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指正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4、乙方在施工期間須遵守甲方HSE規定及基礎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做好衛生防護,不亂扔垃圾,不汙染、破壞地面和設施(當天產生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或放入甲方指定的區域、地點)。

  15、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環境破壞,保護所有人員安全和健康,根據甲方對承包方管理的要求,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交納安全管理抵押金20xx元。乙方施工期間若違反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甲方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將開具“HSE獎罰通知單”進行處罰或獎勵,處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工程結束,乙方若無任何違章、違規行為,抵押金將原數退還。

  16、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及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證書;

  5、配備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30人以上的承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承包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裝置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範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後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並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週期。

  6、起重裝置、壓力容器等裝置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定各種安全標誌及安全保護設施,並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裝置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式、施工程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後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注:”三不放過”原則: 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並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檢維修及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絡和進行資訊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為。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衛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准,安保部備案後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裝置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並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裝置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溼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於檢維修及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裝置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並符合規範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後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並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藥、、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範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裝置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裝置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發生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於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為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菸 :對於將香菸、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菸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菸,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xx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菸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菸頭、菸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範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為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於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並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後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於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衛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裝置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裝置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牆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衛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衛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燬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並扣罰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鄰施工單位按所負責任給予3000元以上罰款。

  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合同或協議對爭議解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主合同或協議對安全方面的責任未約定或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七、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期限至雙方的主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行車、施工人員和機械裝置等安全,根據鐵道部和蘭州鐵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檔案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儘量為乙方創造條件並作好與蘭州鐵路局施工組織協調工作,併為乙方委派專職安全防護員。

  3、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和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5、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裝置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及時組織搶修,甲方有權對乙方調查、處罰和統計上報。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人員有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行為或人員、機械裝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處罰和停工。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鐵路安全規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並配備合格的工作服、勞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無措施或未落實嚴禁施工。

  3、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乙方必須提供所有機械裝置和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特殊作業操作證、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或違反施工程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聽從鐵路局安全監管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當大型機械裝置作業時,應嚴格按照“一機一人一防護”的規定。

  7、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中的機械裝置、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後,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裝置發生損壞時,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無甲方防護人員乙方人員或機具不得進入既有線隔離柵內。

  10、乙方必須加強人員、機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線機車車輛限界,不得影響正常的行車作業,做到工完料盡,否則發生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發現和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2、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造車行車中斷、鐵路裝置損壞;

  (2)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3)發生施工機械、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4)發生火災、觸電和交通事故;

  (5)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6)應機械裝置帶病作業,酒後、疲勞等駕駛所造成的損失和事故。

  第五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 河南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國合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專案名稱: 河南心連心化肥有限公司原料結構調整專案 作業內容:備煤筒倉工程

  根據甲乙雙方簽署的施工合同的作業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類施工事故發生,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持有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2、開工前,甲方必須對乙方專案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3、新建裝置在投料試車階段或在既有的生產裝置區內的施工,甲方相關人員必須針對施工場所的有關化工生產系統的危險源向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專項交底,要求乙方必須充分辨識施工場所的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對需控制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編制出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安全措施,經審查合格後並在施工過程中監督其實施。

  4、監督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專案開工前及每年對其職工進行一次安全考試,並建立安全培訓、安全會議、安全考試檔案。

  5、審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必要時協助乙方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乙方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通報及會議精神。

  7、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乙方施工作業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的行為按照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併發出處罰通知單;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發出《書面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停工整頓。

  8、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乙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9、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傷害,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制定“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乙方必須設有安全管理機構、專職安全員;必須有齊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

  3、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制訂的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相關施工管理規定並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嚴禁使用未

  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規考試,並報甲方安全主管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6、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其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必須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7、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8、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經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施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依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和條件,充分識別各個施工階段、部位和場所需控制的危險源與不利環境因素,並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範措施。需甲方協助解決的必須進行書面提出申請。

  10、乙方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操作票、工作票、動火證、動土證、入塔入罐等票證制度,不準無證或未經過審批就開始施工作業。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安監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務必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監察部門。

  1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發現甲方有違規強迫施工行為,應積極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行政主管部門申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13、乙方承建的專案,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乙方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4、乙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組人員狀態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

  15、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違反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等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並負責上報政府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16、乙方使用甲方電氣和其它有關裝置,必須向甲方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方能使用。不準擅自接拉電源和動用甲方裝置設施,乙方施工現場用電由甲方負責確認安全可靠符合要求後接通電源,方可投入使用。

  17、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所需要的原材料、貨物和工具、裝置、要按工廠需求堆放整齊、不得亂丟、亂放,阻塞道路,影響消防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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