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安全施工協議書彙總7篇

有關安全施工協議書彙總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一、總包和分包的工程專案負責人,對工程專案中的交叉施工(作業)負總的指揮、領導責任,總包對分包,分包對分項承包單位或施工隊伍,要加強安全管理,科學組織交叉施工,在沒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方案和可靠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業,防止和避免發生事故。

  二、經營部門在簽訂總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應有安全責任劃分內容,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

  三、計劃部門在制定施工計劃時,要將交叉施工問題納入施工計劃,應優先考慮。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門要掌握交叉施工情況,加強各分包之間交叉施工的排程管理,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協調交叉施工中的有關問題。

  五、安全部門對各分包單位實行監督、檢查,要求各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方的有關規定、標準、措施等,對違章進行交叉作業的施工單位給予經濟處罰。

  六、總包與分包,分包與分項外包的專案工程負責人,要明確劃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責任區和各方的安全責任,建立責任區和安全設施的交接和驗收手續。

  七、交叉施工作業上部施工單位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在隔離防護設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進行施工,隔離防護設施完善後,經過上下方責任人和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才能施工作業。

  八、工程專案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員在交叉施工之前對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確的安全責任交底,各方必須在交底後組織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交底中應對各方的安全責任、安全責任區劃分、安全防護設施的標準、維護等內容做明確要求,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九、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由安全責任方提供,當安全責任方因故無法提供防護設施時,可由非責任方提供,責任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支付租賃費用。

  十、交叉施工作業中的隔離防護設施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責任方負責,由於隔離防護設施或安全防護存在缺陷而導致的人身傷害及裝置、設施、料具的損失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工程專案或施工區域出現交叉施工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或安全責任區劃分不明確時,總包和分包應積極主動配合,在責任不清、意見不統一時由總包的工程專案負責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門出面協調、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業中防護設施完善驗收後,非責任方不經總包、分包或有關責任方同意不準任意改動(如電梯井門、護欄、安全網、坑洞口蓋板、防護棚等),因施工作業必須改動時,寫出書面報告,需經總、分包和有關責任方同意,才準改動,但必須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後必須恢復原狀,否則非責任方負一切後果責任。

  十三、電氣焊割作業嚴禁與油漆、噴漆、防水、木工等進行交叉作業,在工序安排上應先焊割等明火作業。如果必須先進行油漆、防水作業,總分包施工管理人員在確認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況下,再安排電氣焊割作業。

  十四、凡進入總包施工現場的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必須嚴格執行總包所執行的標準、規定、條例、辦法,按標準化文明安全工地組織施工,對於不按總包要求組織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隱患嚴重、影響文明安全工地整體達標的或給交叉施工作業的其他單位造成不安全問題的分包單位或施工隊伍,總包有權給予經濟處罰或終止合同,清出現場。

  十五、本協議經總包方和分包方(或相關施工隊伍)的工程專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簽字後,立即生效。

  簽字欄: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透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線。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次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產及施工區域內進行工作,為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安全施工,本著公平、公正及人道主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1、經協商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甲方幫助並保證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環境。

  2、甲方提供住宿場所,乙方餐飲,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證飲食安全,並儘量滿足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進駐工地後,需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排程,並且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於未然。所有進場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員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罰款1000元並清理出施工現場。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注意周圍的施工機械及危險物體、注意落石,如有危險或不安全因素,請迅速離開併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隱患時,一定要以人為本。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施工人員及現場負責人員的安全均由乙方負責,如因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夜不歸宿及娛樂等原因發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6、乙方在施工現場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作息時間及規章制度,如發生意外或違法違規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不發生任何關係。

  7、乙方不容許帶病工作,如有身體不適,請儘快就醫,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者勸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間發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現場臨時休息期間,嚴禁玩水、玩火以及攜帶一些危險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負責。

  9、施工現場不準赤身上崗,必須穿戴整齊,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發現罰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間儘量不要大聲喧譁,以免影響別人休息,儘量保持個人衛生及宿舍乾淨整潔,講究衛生,保持身體健康。

  11、此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爭議提請當地人民法院訴訟。(後附現場施工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務段

  乙方: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車輛段遷建工程專案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臺、框架柱、砌築、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專案。

  3、作業時間:20xx年10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影響範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7、《鐵路訊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8、《鐵路訊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9、《鐵路訊號裝置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xx;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裝置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xx)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xx]240號;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範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訊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稽核和籤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並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範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裝置,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範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檔案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訊號樓)設定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定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裝置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資料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範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於施工造成甲方裝置、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後,憑送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後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於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訊等裝置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裝置管理單位人員現場採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准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執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裝置設施管道保溫方 負責人:

  一、目的: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廠區施工,須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並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安全施工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並提交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必須嚴格穿戴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備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書面申請,並經甲方負責人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並確保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

  8、施工過程中如進行特殊作業,如登高、吊裝作業等,應嚴格按照特殊作業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如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否則不得作業。

  9、施工車輛進入廠區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衛值班人員檢查,隨車攜帶物品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處理,因此造成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確保雙方現場工作人員和裝置的安全,經雙方商定,就工程(含技改、故障搶修)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等級資質,負責審查乙方工作負責人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資格。

  2、明確指定專人負責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負責向乙方工作負責人進行工程情況交底,交待現場工作內容、作業區域、停電範圍、一般安全措施和危險點告知。

  3、對工作票負簽發責任

  4、負責審查乙方制定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對安全和質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審查乙方報送的竣工資料是否正確齊全。

  6、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每項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一年內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一年後歸還。

  7、有權制止乙方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不安全行為,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可終止其工作。對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有權按規定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直至訴諸法律。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本企業營業執照和施工等級資質證明,確保與承接工程所需的資質相符,提供所有工作人員施工必要的技術等級和安全資格證明以及繳納保險證明,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負責制定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正確安全的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技術質量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瞭解工程特點和施工安全措施,督促、監督工作

  人員遵守甲方有關規程、規定與規章。

  4、負責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並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教育;對工作票的會籤和施工安全措施票的簽字負責,對現場工作負責人的選派和工作人員資格負責。

  5、負責對施工工作積極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按規定設定安全設施,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負責,對成的工程質量和作業環境保護負責,保證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整潔。

  6、保證施工機械、起重、運輸,防護設施,安全工器具等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保證使用前的例行檢查和定期校驗。杜絕使用劣質和未經試驗的產品。

  7、整個施工期間,自覺按照《施工現場規範圖冊》的相關歸個進行現場圍擋、標識及規範化作業。

  8、自覺接受甲方檢查和監督,對被查出與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直至甲方驗收稽核透過方可繼續施工。

  9、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要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杜絕各類不安全的作業行為。因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工作失誤或安全措施不力導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為年度安全協議,有效期一年,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未簽訂本安全協議的乙方,不得承接甲方工程。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監部門持一份備案。

  第五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若有條款與上級頒發的檔案精神不符,則應服從上級檔案款,不再重新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安全員: 安全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中標的青龍小學校安工程圍牆建設必須要在一年內完工,甲方在學校工作日也要照常施工,這也就給全體師生帶來了安全隱患。但本著安全為上,施工先行的宗旨。考慮到雙方的切身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施工場地,甲方必須用柵欄隔離,做到施工工地與學生活動區域完全隔開。甲方安檢員要及時做好巡視工作,防止學生誤入施工場地造成意外傷害。

  2、甲方施工用電器裝置必須要做到工作正常,不留安全隱患。施工用電的電線必須要做到挑起高架,防止漏電情況的出現而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在甲方停工時必須要做到水、電斷路不留安全隱患。

  3、甲方運輸材料的車輛在進出校園時,如遇學生活動時間。甲方要及時於我校的保安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聯絡。排除一切的安全隱患才能進入校園。堅決做到有隱患不進校園。

  4、甲方必須做好施工工人的安全保護工作,排除一切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做到工人高興上班、平安回家。

  5、乙方為保障甲方的施工安全,要做到在教師會上和班主任工作會上進行安全責任的工作安排。要求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同時

  要求當班的值日教師切實做好安全巡視工作,嚴防意外傷害。

  6、甲方的施工安全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7、如遇到乙方師生的安全傷害責任,如能協商,由三方協商(甲方、乙方、被傷害方)解決;如協商不一致訴諸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單位印鑑)

  (單位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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