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施工合同範本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綠化施工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永城市 共 平方米土地綠化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1、甲方提供工程圖紙和書面檔案,花木品種及規格見附頁。

  2、根據不同的地形及面積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2、考慮到校園的具體情況和地形障礙,工程內容如有變動,按甲方要求施工。

  3、本工程於20xx年4月28日開工,至20xx年5月10日竣工。若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和校園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完工,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4、苗木成活率達到100%為達到甲方要求標準,如苗木成活率達不到100%,由乙方三年內負責補載。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工程結束後,待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寫) 元。

  四、三年內如人為破壞及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三年內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負責。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範圍內園林景觀綠化工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

  設計圖紙範圍內的園林景觀綠化工程

  1、小區大門的施工(含大門處的硬化鋪裝工程),不含道路排水;

  2、草種、樹木、花卉等植物的購買、種植、18個月成活期中的養護及補種;

  3、草種、樹木、花卉等植物種植土所需混配的肥料、新增劑等的購置及旋耙、攪拌、病蟲害的防治等施工;

  4、綠地整理、地形塑造、新土補充、餘土外運;

  5、景觀燈、路燈及其電纜埋設不在合同範圍之內,但景觀燈、路燈砼基礎在本次發包範圍之內;

  6、噴泉系統的安裝及除錯工程在本次發包範圍之內;

  7、景觀小品、園路(含步石)、製作及鋪裝;

  8、燈塔和風車不在合同範圍之內。

  第二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單價、包工期,合同價加施工簽證的承包方式。

  第三條:工期及順延工期規定

  一、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之日算起,80天完工。

  二、對以下兩條造成工期的延誤,乙方必須在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內容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書面報告3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的,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內容增加);

  2、因自然及社會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

  三、非第2條原因或發生第2條原因但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順延手續,且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甲方對乙方罰款500元/天。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及退還辦法

  履約保證金為 萬元人民幣,乙方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合同價款

  總合同價款: 元,大寫:

  1、其中土建及安裝部分 元,大寫:

  2、其中綠化部分合同價 元,大寫: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一、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 )

  a. 依據乙方投標檔案中的工程量清單,乙方完成土建及安裝部分工程總量的50%,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的40%;

  b. 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至土建及安裝部分合同價的80%;

  c. 結算完畢後,支付至土建及安裝部分結算價的95%,餘款作為質保金,一年後付清。

  二、綠化(指植物種植)部分(合同價 元)

  a. 依據乙方投標檔案中的工程量清單,乙方完成綠化部分工程總量的50%,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支付綠化部分合同價的35%;

  b.綠化部分全部種植完畢驗收合格後支付至綠化部分合同價的80%;

  c. 綠化成活養護期為18個月,從綠化部分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在18個月成活養護期滿,成活率達到100%時,支付剩餘結算價款。

  d.在18個月成活養護期內若綠化成活率達不到100%時分以下兩種情況;

  ①當成活率≥95%時,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0%,死亡植物乙方必須及時補植同樣規格植物並免費繼續養護18個月,當補植的成活率達到100%時,一次結清。

  ②當成活率<95%時,剩餘結算價款在乙方及時補植同樣規格植物並免費繼續養護18個月,補植的成活率達到100%時,一次結清。

  備註:

  1、合同價為暫定價,只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2、因綠化部分有18個月的養護期,為保證乙方的利益,土建及安裝部分和綠化(指植物種植)部分採取分段驗收、分段結算的方式,即土建及安裝部分完工後即開始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開始結算,結算完畢後即可按付款條件支付結算價款。綠化部分在綠化工程完成18個月的養護期滿後開始結算,結算完畢後按照付款條件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驗收

  一、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驗收依據。

  二、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檢查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必須到現場檢驗,經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若未經甲方代表驗收,乙方不得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對進場的苗木及其他材料,施工前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四、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並提交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乙方組織進行竣工驗收。

  五、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

  六、綠化部分工程竣工後,經甲方認定簽字後進入管理養護期,18個月管理養護期滿,甲方按設計圖紙要求五日內組織驗收。

  第八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提供技術指導(提供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配合乙方放線),做好督查和驗收工作。

  2、為保證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及景觀綠化效果,甲方對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和種植密度有予以增加、減少的權利,對工程量清單的內容有予以調整的權利。

  3、甲方對乙方不能勝任該的管理人員(包括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要求,乙方保證3日內更換,否則每延遲一天,甲方按500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作為違約金;拒不執行甲方更換要求的,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甲方對此工程有分期開工的權利(根據現場實際情況)。

  5、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順延等關鍵性指標,必須得到甲方認可,否則無效。

  6、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派駐施工現場的甲方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須的簽證;甲方代表負責人為 ,聯絡電話: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轉包、分包。

  2、必須按圖紙、技術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符合國家標準,保質保量完工,進場的所有植物達到工程設計要求規格,無病蟲害生長健壯,不得隨意更改材料、樹種及其它苗木,清單的苗木規格與實際圖紙不符時,以甲方具體要求和清單為準。

  3、工程所需建築材料、裝置等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且達到設計圖紙要求,經甲方檢驗合格並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拒付工程款。

  4、乙方必須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

  5、鋪裝(飾面)材料、景觀工程所用材料(如噴頭、配電箱等),乙方在材料使用前必須提供樣品,經甲方認可後方可使用。未經甲方確認的材料乙方不得用於該工程,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材料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證認可後,方可使用。

  6、以下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在使用前必須報甲方認可,經甲方認可後方可使用。

  (1)電(纜)線:要求使用河南金水電纜有限公司生產的 “金水”牌;

  (2)PPR管材採用青島澳柯瑪塑膠有限公司生產的“澳柯瑪”牌、UPVC管材要求使用武漢億豐塑膠有限公司生產的“億豐”牌。

  (3)斷路器、接觸器、時控開關、繼電器等使用浙江正泰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正泰”牌。

  (4)潛水泵要求使用上海連成(集團)有限公司或上海凱泉泵業(集團)有限公司或上海中航泵業(集團)製造有限公司或上海東方泵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

  (5)閥門要求使用上海上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上塑”牌。

  7、乙方對所供的苗木進行包栽包活,養護期內養護內容包括澆水、封土、抹芽、修剪、施肥、鬆土耕作、防除雜草及病蟲害、灌溉等,養護期內乙方每週養護不少於2次,養護期內執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

  8、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報送下月施工進度計劃和上月施工完成情況。

  9、在交工前乙方必須負責成品保護,並清理場地衛生。

  10、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維修。

  1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12、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同規定標準,其中綠化部分成活率要求100%;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達不到甲方規定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修或補種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乙方有義務對本工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必須經甲方 、設計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14、乙方保證投標時的專案部所有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調換,專案部組成人員以乙方遞交的投標檔案為準,乙方保證派至工地的專案經理為: ,聯絡方式為: ,專案技術負責人為: ,乙方保證專案經理 和技術負責人 每週有效工作日不得少於5日,在特殊情況下,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必須隨叫隨到。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轉包、分包工程,甲方扣除乙方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二、至甲方通知乙方開工起,乙方超過5天不能開工建設,雙方終止合同,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扣除乙方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三、乙方必須按照施工規範、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苗木如果死亡,必須限期進行補栽(以每次檢查、驗收通知10天內為準),補栽苗木的結算,按照新栽苗木延期進行,如不補栽,將扣除該苗木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五、乙方進場的苗木及其它材料未經甲方驗收而擅自使用者,每發現一次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違約金,違約金直接從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六、若乙方進場的苗木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招標檔案、投標檔案及合同規定的(包括規格、厚度、品種、質量、胸徑等),一經發現,所有材料全部退場,已施工完畢的全部返工,甲方扣除乙方5000-10000元的違約金,違約金直接從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七、乙方在養護期內,必須派專人堅守工地(到指定地點簽到),負責補栽、管護、澆水、修剪等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

  八、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使用替換材料,一經甲方發現,扣除乙方壹萬元工程款作為違約金;材料未使用時,所有材料全部退場,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材料使用時,乙方必須全部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不予順延。

  九、乙方若擅自更換合同規定的專案經理,扣除乙方壹拾萬元工程款作為違約金;若擅自更換合同規定的專案技術負責人,扣除乙方伍萬元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若乙方擅自更換其他專案部人員,扣除乙方壹萬元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上述情況如二次發生,甲方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竣工結算方式

  一、景觀綠化工程(含土建及安裝部分和綠化部分)竣工驗收合格後及時進行結算。

  二、依據竣工圖紙,採取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按照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確定工程總價(規費據實結算,措施專案費已含在各相關綜合單價中)。

  三、結算時的單價嚴格按照投標檔案中所報單價執行,不論任何原因,均不得調整單價(除變更灌木種植密度,相應的灌木綜合價格按照工程量清單報價按種植密度等比調整,變更灌木種植密度,必須有相關簽證手續,否則甲方不予認可)。

  四、甲方提供的甲供材由乙方負責保管,採保費不計取(二次轉運費亦不計取)。

  五、因塑造地形發生挖填及運輸土方,距離在50米以內(含50米)的已包含在報價中,甲方不再辦理簽證。

  若出現50米以外的挖填及運輸土方,經甲方代表認可後,可辦理現場簽證。具體辦法如下:

  (a)如在小區內進行挖填及運輸土方,運距實測,按普通土,套相應土建定額子目。

  (b)如需土方運出小區外(小區外指紅線範圍以外),一律按普通土,外運距離為3km,套《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xx年版)土建定額子目。

  六、工程量清單漏項部分及變更部分的結算辦法

  1、 漏項及變更部分與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類似的,按投標檔案中類似的清單單價執行。

  “類似”解釋:僅適用施工過程中,因漏項或變更原因發生的而清單未列有完全相同的材質、規格的清單專案,但施工工藝類似,如鋪裝(飾面)、苗木的種類或規格調整,可按相近材質、種類、規格的投標綜合單價,僅考慮主材(指替換材料部分)價差執行。

  2、漏項及變更部分與工程量清單無類似的,按工程預算價乘以下浮比率進行計算。

  (1)工程預算價定額執行依據(漏項及變更部分與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無類似的)

  a)預算價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年版)

  b)工程量按照雙方認可的施工圖紙、現場簽證。

  c)措施專案費僅計取技術措施費中的鋼筋混凝土模板費及支架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基本費,其餘措施費用(如大型機械進出場等費用)均不計取。

  d)材料價格確定依據

  ①鋼筋、水泥材料價按照施工使用期間的《信陽建設工程造價資訊》的算術平均值調整。

  ②其餘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主材)執行投標報價中的材料單價。

  ③原投標報價沒有的鋪裝材料、飾面材料、植物及甲乙雙方需協商確定價格的材料,材料價格透過簽證形式辦理。

  ④上述①、②、③項未涉及到的材料按定額價不予調整。

  e)“其他費用”(指總承包服務費、優質優價獎勵費、檢測費)不計。

  f)規費按實際發生金額以相關票據計取。

  g)稅金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取。

  h)人工費(含零星人工)按43元/工日執行。

  i)本合同承包範圍以外如需使用剷車或挖掘機零星施工,經甲方認可後可採用計時方式辦理簽證, zl50剷車按180元/小時,220挖掘機按280元/小時計入稅前造價,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2)下浮比率的確定如下:

  下浮比率(ф1)=(3187480.29元-3051673.59元)/3187480.29元×100%=4.3%。

  (3)工程量清單漏項部分及變更部分的最終結算價:

  最終結算價=工程預算價×95.7%

  第十一條:其他

  一、甲方交付的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乙方免費贈送甲方叄萬元人民幣的園林景觀小品,乙方免費贈送的園林景觀小品必須經甲方認可後方可採購,價格的確定以雙方諮詢的認可價為準。

  三、招標檔案、招標答疑、乙方的投標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衝突之處,以合同為準。

  四、若植物處於無生機狀態或明顯低於清單要求標準影響周圍景觀的即認定為植物死亡。

  五、水、電源由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方採購的景觀小品,乙方應免費協助指導安裝。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執行“20xx河北省建築、園林綠化工程綜合基價”及相關費用檔案進行造價,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檔案執行,工程造價按最後確定方案執行報價。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後,於五日內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十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70%的工程款。

  2、餘款為工程總價款的30%作為質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個月)滿後,甲方在十日內交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30天(日曆從進場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20xx_年3月31日。

  3、竣工日期_20xx_年4月30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保活期(12個月)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河北華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河北鵬瑞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專案;

  (6)其它。

  第四條材料、裝置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裝置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裝置和專用裝置,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裝置應由發包方設庫儲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裝置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裝置,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裝置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裝置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裝置,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裝置,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裝置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裝置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裝置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的補充檔案。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裝置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合同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稽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裝置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發包方和辦理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檔案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理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

  (1)工程專案一覽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圖紙;

  (3)施工圖預算;

  (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附表二):

  (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檔案。

  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鑑(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鑑(公)證機關(________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電掛:________電掛: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___至___年___月___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小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及圖紙設計

  2、種植區內種植土回填至設計標高。

  3、種植土整平、施基肥和耕翻,綠化植物的採購及種植、修剪整形,管理養護,綠化施工和綠化養護期內的保養管理。

  4、種植土復土前、後現場雜物的清理。

  5、給排水工程,包括給水管網接駁至各綠化點,相關管溝開挖、管線鋪設、水錶(閥門)井修建,給水配件安裝除錯等。

  6、園建工程,包括管溝開挖、場地的鋪裝、保修等。

  7、照明工程,包括管溝開挖、管線鋪設和電氣系統安裝除錯等。

  第三條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具的書面開工令為準,試執行階段時間為10天。工程交付使用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

  計劃開竣工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總工期:日曆天(給排水、照明、園建保修時間為1年,綠化養護管理時間為6個月)。

  由於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由乙方提供書面的工期順延要求報告後,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確認後,則按批准的工期順延。但順延的工期不得超過甲方交樓日期。

  第三條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1乙方按甲方確認的施工圖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組織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透過本工程驗收。

  1.2合同金額:工程總造價為¥元,此價為大包乾價,含風險、稅金等一切相關工程費用。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完成總工程量的50%後,經雙方核實所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價並簽字蓋章後,十五天內支付合同總價的30%。

  2、工程完工後付至工程總造價的55%。

  3、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書經我司預算部稽核確定後,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兩個月內支付至總價的95%。

  4、保修期滿後(以最長保修期為準)七天內一次性付清餘下5%工程款。(園建、照明、給排水部分保修期為一年,綠化部分保養為六個月)。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乙方因設計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圖紙和資料。

  2、施工過程中,對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專案下達書面變更通知單,作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負責工程中不同專業之間及介面介面等的協調工作,並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電,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負責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指定派駐現場的專案經理為工地現場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交工工程驗收簽證手續,督促乙方按規定做好各項技術資料和報表整理,負責簽證,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在合同簽定後七日內乙方負責將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進行最佳化、完善,交甲方審定,同時提交施工組織計劃交與甲方審定。

  2、按照經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進行施工、裝置及材料採購、運輸和保管,主要裝置運到工地後,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甲方確認後簽字認可。

  3、負責系統的裝置安裝、線路全部施工工作,並派出常駐工地代表工程師負責與甲方工地現場代表直接聯絡;並呈報施工組織構架圖。

  4、乙方應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並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負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系統的全部除錯工作並提交除錯報告。

  6、乙方入場施工後,不得破壞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裝設施,並保證衛生狀況良好;如因技術需要確實要進行破壞性施工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簽字認可,由於土建及安裝等非乙方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提供竣工圖及相關電子文件、電腦軟體、系統操作說明書等一式二份給甲方。

  8、開工前,乙方應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名單,嚴格按甲方審定的工程進度計劃施工,確保安裝除錯的工程技術人員準時到位。

  9、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水、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據實按月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1、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規範標準。

  2、保修期:雙方約定本工程的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乙方在保修期限內,接到故障通知後,乙方應在12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在保修期內因安裝質量問題,乙方負責保修或退換,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時間內,如乙方不進行維修,則甲方有權請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甲方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則不屬於保修範圍,乙方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工程驗收

  1、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系統的全部除錯工作,達到系統執行成功,經10天試執行後,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甲方應在一週內確認驗收時間並組織竣工驗收。

  2、驗收前,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一切有關技術檔案(包括系統操作說明書、技術標準和軟體,)資料,竣工圖紙、裝置材料清單、相應軟盤原件與說明書、除錯報告和有關記錄及所驗收的竣工資料等。

  3、工程質量應符合檢驗評定合格標準,雙方簽字確認,驗收合格日為竣工日期。

  4、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在乙方自檢後填制記錄表,並通知甲方一天內到場驗收,經檢驗合格由雙方簽字確認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材料、裝置的驗收:按工程進度,採購裝置與器材,並運至工地。由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提交產品合格證書及檢驗報告;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由甲方及監理聯合對採購的材料進行檢驗;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隨時抽查現場的裝置、材料,若發現不符合裝置清單要求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退換,直至符合裝置清單為止。材料、裝置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負責。

  6、工程未經驗收透過和辦理移交,甲方不得啟用系統,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區域性系統或全部系統,應經乙方同意,同時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後,甲方負有看護責任,但並不代表該區域性系統或全部系統驗收合格,該區域性系統和全部系統仍應按合同約定經過竣工驗收。

  7、乙方在工程交驗前,應提前向甲方操作人員傳授操作知識,做到會操作。系統工程經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現場舉辦培訓班,向甲方操作人員教授系統知識和故障判斷、排除方法,直至全咳嗽筆熗氛莆詹僮骷寄堋

  8、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負責現場一切裝置材料成品的保護,如在此期間,發生丟失損壞等,乙方應負責修復、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各期費用,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辦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滯納金在甲方最後一期付款時一起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誤一天罰款壹萬元,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工程造價的30%。

  3、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開出罰款金額為人民幣拾萬元以上的罰單作為乙方違約處罰。如拖延工期超過甲方交樓日期的,甲方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驗收時,如發現工程有偷工減料、或乙方私自減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規格、品牌與施工圖、材料裝置清單中相關內容不符的,屬乙方違約,乙方支付違約金,起罰點為人民幣壹萬元,發現一次按合同總價的2。5%計算,依次類推,並在工程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平等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莊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驗收,保修期滿並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建造關津鄉育林學校校園綠化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關津鄉育林學校校園綠化工程。

  2、工程地點:關津鄉育林學校。

  二、工期。工程工期從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5日為期10天。

  三、工程合同價款。經協商本合同總承包價為人民幣玖千捌百柒拾伍圓整。

  四、承建方式。乙方對綠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文明施工。

  五、工程付款辦法。工程完工後甲方驗收合格,於三月底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

  六、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嚴格要求完成施工任務,完工驗收後三個月為綠化種植保期。在保養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2、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施工範圍內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保質期滿,合同即告終止。

  2、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專案清單附下: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通訊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工程建設專案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4、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專案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訊行業施工資質,並XXXXX公司XX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嚴格按設計檔案及《GB/T50312-20xx》、《本地網通訊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資料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專案範圍內的電話機及資料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裝置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XX網建

  [200X]XX號關於《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檔案。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透過的檔案,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透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___%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資料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XX網建[200X]X號關於《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檔案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X%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檔案《通訊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訊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XX省物價局X價服[20xx]XXX號檔案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

  (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XX計建[200X]X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___%。

  4、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X%(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

  1、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XXX公司的相關檔案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8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本工程的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專案概況

  1、工程專案名稱: 綠化用地土地復墾

  2、工程專案地點: 光為三期東側

  3、工程總建築面積: 約20畝

  4、工程範圍及內容: 粉碎現有地表雜草並旋耕

  5、工程質量等級:合格並保證透過甲方和國家相關部門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標準、專案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約定標準為準)。

  二、工程期限:

  本專案施工的工期為 7 日曆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甲方總體施工計劃安排時間進行約定。

  開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開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竣工。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單價為 80元/畝 總計約為人民幣 壹仟陸佰 元整(¥ 1600 元) 注:本合同總價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最終結算依據;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四、價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內容:

  本合同無預付款,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甲方在辦理結算後,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價款。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人指定具體施工地區域。

  2、組織乙方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施工現場的技術交底。

  3、協調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工作。

  4、負責施工過程中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

  5、有權要求乙方撤換由其派遣或僱傭的不能勝任、翫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行僱用職工並負責支付其工資,並對其職工的行為及勞動安全負完全責任。

  2、乙方負責對施工垂直運輸費、保管費、食宿費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竣工(或合同終止)時按甲方要求運出其裝置,並保持整個現場整潔.

  七、安全條款:

  1、乙方按有關規定,須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工程事故、施工人員人身損害或致人損害等)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協助搶救,乙方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

  2、乙方自備機具、勞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須是質量合格,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所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價款0.5%(每日)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價款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於工程逾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以上違約金累加計算)

  2、合同終止前,如乙方未嚴格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購買、租賃、賒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機械、裝置等,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以及償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甲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簽約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9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內容:報價清單所列

  第二條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____日內。工程養護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工程質量等級

  按照國家____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該工程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綠化成活率達到95%以上,養護期滿,交工驗收時成活率達到100%。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總價為 元整。清單附後。

  第五條 付款方式:

  進場支付該單項工程總額 %的工程款。標段工程全部結束後,壹周內扣除 %質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養護________年期滿後,十五天內,甲方須進行工程交工驗收,驗收結果達到合同規定的質理標準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質保金。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訂後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畢,乙方養護期滿合同終止。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美化xxxxx環境,適應開發需要,xxxx綠化改造工程由乙方負責,現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期限:自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9月28日

  二、養護期:自竣工驗收後一年

  三、工程地點及內容:xxxxxx

  四、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實結算。

  (2)付款方式:

  1、竣工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款的60%。餘款工程養護期結束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2、必須到xx地稅局作專案登記;

  3、工程發票必須到xx地稅局代開或者提供由xx地稅局蓋章確認的稅款繳入xx金庫的完稅證明。

  五、安全施工: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需及時清運,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安全事故發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一 切經濟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經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著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景觀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景觀工程、綠化工程、園林建築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存活、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後,於五日內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合格後十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的工程款。

  2、餘款為工程總價款的作為質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個月)滿後,甲方在十日內交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30天(日曆從進場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保活期(12個月)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2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jz安許可證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含義相同。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合同檔案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承包方關於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方、承包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6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2.1.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適用標準、規範

  本合同檔案適用《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g/tj08-701-20xx)、《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tj08-702-20xx)。

  若上述標準、規範有調整或修訂,適用最新版本。

  若雙方認為,合同檔案還需適用其它的國家標準、規範,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分擔,由發包方承包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圖紙

  3.1.發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發包方及相關部門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工程監理和發包方代表

  4.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承包方在專用條款內寫明。總監理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方在專用條款內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方批准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徵得發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總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4.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方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發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發包方代表由發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5.2.發包方代表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除發包方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5.3.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須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發包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

  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5.4.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發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亦可更換髮包方代表。如需更換髮包方代表,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6.專案經理

  6.1.專案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6.3.專案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提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6.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7.發包方工作

  7.1.發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拆遷、清除施工場地的障礙物,使施工場地具備全面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夜間施工(如有時)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進行現場交驗

  (7)協調承包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關係。

  (8)組織承包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9)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10)發包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2.發包方可以將7.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方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7.3.發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方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後使用,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承包工程範圍內的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方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方之前,承包方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以及綠化苗木的養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負責修復,並承擔相應費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發包方拒絕驗收或拒絕移交,相應責任和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採取特殊養護措施的苗木種植工程,發包方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要求、技術措施和相應費用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方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方損失的,承包方賠償發包方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進度計劃

  9.1.承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發包方。發包方代表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9.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9.3.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發包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0.開工及延期開工

  10.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方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發包方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順延。

  10.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發包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1.暫停施工

  11.1.發包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發包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發包方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方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

  11.2.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工期延誤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因發包方或當地政府職能部門(非因承包方的過失或在本合同內另外說明的除外)通知緩期執行、停工或間斷施工

  (8)由發包方僱用但非執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單位的阻礙

  (9)按本合同第16條對任何已掩蓋的工程執行挖開檢查或對任何工作或物料執行試驗(包括查驗後的修補),除非該等查驗顯示有關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專用條款中約定或發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代表提出報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2.3.合同訂立後,若根據承包方施工計劃,綠化種植工程本可於種植季節內施工,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暫停施工或工期延誤,使得綠化種植工程延誤至非種植季節施工,發包方應承擔增加的施工措施費。措施費額度由雙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13.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4.工程質量

  14.1.本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對本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有其他要求,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4.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上海市園林綠化安全質量監督機構或雙方選定的其他機構裁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4.3.本園林綠化工程種植施工過程中,若承包方認為本工程場地現有的土壤達不到綠化種植要求,可提議發包方對土壤進行改良。若發包方同意承包方進行土壤改良,相應增加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若發包方拒絕土壤改良建議,承包方可提議發包方安排具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機構對土壤質量進行檢測。檢測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種植土壤的質量要求,檢測費用由承包方承擔。檢測的土壤不符要求,檢測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同時須進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若發包方拒絕安排土壤檢測,或者在土壤檢測質量不符要求時拒絕支付土壤改良費用,則承包方不承擔綠化種植的質量責任。

  15.檢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5.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方種植的綠化苗木,其規格、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或設計要求時,須在種植季節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5.3.發包方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5.4.因發包方代表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

  1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發包方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6.2.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代表應承認驗收記錄。

  16.3.經發包方代表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7.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8.工程試車

  18.1.對於本園林綠化工程,若包含有機電裝置、噴灌、庭園燈光等安裝專案,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方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8.2.裝置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根據承包方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8.3.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代表未能按時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8.4.裝置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8.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方採購的,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方採購的,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方承擔。

  (5)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與檢查

  19.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19.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9.3.上海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上海市範圍內提倡和鼓勵文明標化工地的建設,發包方需落實文明標化工地措施費用,所採取的措施及相應費用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方應做到措施經費專款專用。

  20.安全防護

  20.1.承包方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代表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0.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代表,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代表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1.事故處理

  21.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1.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2.合同價款及調整

  22.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2.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計價的方式可採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計價方式。

  (1)採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採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在約定風險範圍內,單價不作調整。在約定風險範圍外實際數量變化超過該專案工程量清單內數量10%以上,且該專案數量變化的金額超過合同金額0.01%時,單價可作調整。

  (3)其他計價方式。

  22.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價格調整因素和調整方法由雙方約定。

  23.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的第8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4.工程量的確認

  24.1.承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方接到報告後14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方,承包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4.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報告後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15天起,承包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方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對承包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方不予計量。

  24.4.對於24.1、24.2條規定的時限,若雙方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另行協商的,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5.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5.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5.2.本通用條款第22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0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5.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5.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和苗木供應

  26.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和苗木

  26.1.實行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和苗木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和苗木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包括髮包方供應材料裝置和苗木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6.2.發包方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和苗木,並向承包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方在所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共同清點。

  26.3.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參加清點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方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發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點,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裝置、苗木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方負責。

  26.4.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和苗木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方承擔有關責任。發包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裝置和苗木的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裝置和苗木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和苗木的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方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方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6.5.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6.6.發包方供應材料、裝置和苗木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7.承包方採購材料、裝置和苗木

  承包方負責採購材料、裝置和苗木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和苗木的質量負責。承包方在材料、裝置和苗木到貨前24小時通知發包方代表清點。

  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和苗木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發包方發現承包方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和苗木時,應要求承包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方代表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八、工程變更

  28.工程設計變更

  28.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發包方代表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按實結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和苗木的換用,須經發包方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發包方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9.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0.確定變更價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除適用於本通用條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後執行。

  30.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發包方代表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0.3.發包方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或者邀請承包方協商發包方在14天內不確認也不予協商,經承包方催告後在14天內,仍不予確認或協商的,視為承包方遞交的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按通用條款第36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0.4.發包方代表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1.竣工驗收

  31.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1.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1.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1.4.工程竣工驗收透過,發包方代表應簽發接收證書。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31.5.前款確定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養護期的起始之日。

  31.6.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養護期亦從該日起計。

  31.7.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式按本通用條款31.1款至31.4款辦理。

  31.8.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32.竣工結算

  32.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2.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可以直接進行審查,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進行審查。除雙方在專用條款中另行約定外,審查時限如下: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審查時間

  11500萬元以下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審結資料之日起20天

  22500萬元至20xx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審結資料之日起30天

  332000萬元至5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審結資料之日起45天

  445000萬元以上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審結資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審查時限包含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審價時間。除雙方在專用條款中另行約定外,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對結算報告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結算資料,經發包方催告後14天內仍未提供或沒有明確答覆,發包方有權根據已有資料進行審查,責任由承包方自負。

  32.1.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後28天內,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2.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發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擔保管責任。

  32.3.發包方、承包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6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3.質量保修和養護

  33.1.質量保修

  (1)承包方承擔的園林小品建築、機電裝置安裝工程及除苗木種植之外的其他工程,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質量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質量保修年限,質量保修的責任,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辦法。

  (3)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內派人保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除雙方在專用條款內另有約定外,應在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2.2.苗木養護

  (1)苗木免費養護的期限:根據《上海市園林工程預算定額(20xx)》規定的養護期限執行。若發包方提出超過規定期限的養護要求,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養護時間、養護措施和養護費用。發包方不支付延時養護期間的養護費用,承包方有權拒絕延時養護。

  (2)綠化種植工程在養護期內應達到《園林綠化養護技術等級標準》(dg/tj08-702-20xx)的基本標準。

  (3)養護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4)養護期內,綠化苗木種植工地現場發生的養護工作所需的水電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由發包方承擔。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4.違約

  34.1.發包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3條提到的發包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5.4款提到的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2.3款提到的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4.2.承包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方賠償發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34.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5.索賠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對並非己方過失,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可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5.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發包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發包方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方應當階段性向發包方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發包方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3)、(4)規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可按35.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賠。

  36.爭議

  36.1.發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邀請第三方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選擇向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方式解決。

  36.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方造成其他損失,承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37.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方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方未經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發包方代表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方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承包方應及時向發包方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發包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發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保險

  39.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9.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9.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9.4.承包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9.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9.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0.擔保

  40.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0.2.合同雙方的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向對方索賠,而對方無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可要求為對方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0.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1.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1.1.發包方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發包方認可,承包方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1.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2.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上述情況出現後隱瞞不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2.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同時提出處置方案,發包方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3.合同解除

  43.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5.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或超過雙方在專用條款中另行約定的時限,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3.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7.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3.5.一方依據43.2、43.3、4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6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3.6.合同解除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和苗木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方應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和苗木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3.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與終止

  44.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條款第33條外,發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4.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方、承包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5.合同份數

  45.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儲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6.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對通用條款內容所作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1學校校園綠化由乙方承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所要求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施工;

  2乙方所進行的施工,必須向甲方保證質量,確保施工花草樹木的成活率,否則,甲方不予全額付款;

  3乙方綠化施工結束後,要經過一個月的復活期,成活的花草樹木,甲方按照協議全額給付乙方綠化款,死亡的花草樹木,甲方不付款;

  4附: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各種樹木的數量單價:

  ①法國梧桐:_________元

  ②紫荊:_________元

  ③玉蘭花:660360元

  ④大葉女貞:_________元

  ⑤枇杷:_________元

  ⑥石楠樹:_________元

  ⑦冬青:_________元

  ⑧觀賞柿樹:_________元

  ⑨碧桃:430120元

  ⑩桂花樹:_________元。杏樹:430120元。金葉:_________元?側柏:508400元。馬尾松:508400元以上合計6550元。

  5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4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共同發展,合作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乙方作為綠化專案合作方,共同實施 綠化專案工程,並且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尊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專案概況:

  1。 專案名稱:

  2。 專案地點:

  3。 專案內容:

  4。 專案範圍:

  5。 專案方式:

  6。 專案合同價款:

  7。 專案合同工期:

  8。 養護期:

  9。 專案質量標準:

  第二條 履約擔保條款

  1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交納專案 %的履約保證金,合計為: / 元人民幣。

  專案履約保證金的交付途徑:

  2:銀行轉帳、不記名支票支付;

  3保證金等值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抵押程式;

  4:。甲方自收到履約保證金之後 / 日內,應向乙方出具保證金等額收據;

  5:專案養護期滿、在乙方履行本合同並按要求認真履行專案養護義務,經質量管理部門驗收合格達到國家質量標準及在甲方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工程尾款後,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

  第三條 取費及稅費繳納

  1:合作專案所涉稅金均由乙方負責繳納(包括合同建築業營業稅及其附加為合同總造價的 3。3% 以及專案合同印花稅為合同總造價的 1‰ 由乙方自行繳納。

  2: 甲方享有按專案總價款 % 收取費用,收取標準依據詳見《XX市花木公司園林綠化一級資質管理辦法》。

  3:如果專案需要審計,甲方應和乙方對合作專案審計共同負責,並最終以審計結果為依據,甲乙雙方進行取費及稅金核算;甲方取費辦法以專案完成進度,按每筆到賬款額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條:

  1:甲、乙雙方約定組建 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經理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的實施工作。專案部最遲於本合同簽訂 日內成立,完成組建工作。

  2:經理部的職責範圍僅限於對該專案實施期間的具體工作負責,是為了便於組織和協調雙方及有關各方之間的聯絡,其無權代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對外簽署法律檔案。

  3:專案部的組成人員由乙方負責招募,但專案經理、技術、安全、質量負責人的人選應報甲方審批,其他人員應報甲方備案,招募費用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備管理及技術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參與管理並監督專案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 專案部所有人員的薪酬均由乙方負責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員的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之外)。

  5:該合作專案實施期間所有需要招募的勞務人員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費用、勞務人員報酬和勞保待遇由乙方負責。相應的勞務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負責與之簽訂,

  第五條:簽約管理方面:

  1:凡為完成本合作專案所需要的材料採購合同,應由本合同乙方按進度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即供貨方)簽訂合同,且合同不得加蓋專案部公章,專案經理部無權對外簽訂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義簽訂。

  2上述供貨合同涉及的材料採購清單、供貨資訊,乙方應向甲方進行備案。

  3:對外專案合同條款可由乙方與第三方洽談,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術人員、核算人員予以協助;除另有約定的以外,甲方對於對外合同條款有最終決定權。

  4:乙方與第三方最終談定的合同條款,應報甲方審查,甲方認為合同條款可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有重大經營風險的,有權拒絕簽署。

  5:乙方對甲方拒籤合同的理由有異議,可以要求甲方說明情況。但對是否簽署合同,甲方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對於本合同約定的合作專案,禁止乙方進行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賠償甲方損失;若乙方確實無能力組織實施,需提前 20 日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甲方同意後,雙方終結本合同。

  第七條:

  1專案完成後,如遇審計事項,所需工作應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合作共同協作完成。審計結果表明要求退還合同款額的情況,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審計結果,履行相應的退還相應款額的義務。

  2 合作專案合同履約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技術洽商時,乙方應及時上報通知甲方,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書;雙方依據審計結果,按變更後的總價款進行核算,結算數額應以補充協議書為依據。

  3如果合作專案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工程洽商事項,導致合作專案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與甲方共同維權。甲方不承擔乙方所受損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發生設計變更,致使合作專案受到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第八條:安全管理方面:

  1:為確保合作專案平穩安全的實施,杜絕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XX市安全生產條例》、《XX市建設委員會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在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乙雙方必須就合作專案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協議中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應該指派專人負責聯絡,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的情況。

  3:如乙方因違反國家、地方有關安全、防火法規和規定,以及違反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內容而出現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對外賠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享有在必要時根據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和合作專案進展情況,就該合作專案指派質量、進度及安全等監管人員的權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工作。甲方為此所派出的監管人員除基本工資和職工統一保險費用外,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及進度進行時,甲方指派的監管人員有權責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經改正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另行指派人員負責該專案的工作任務,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應保證所購材料及時送至施工現場。乙方未及時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的,甲方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釋。乙方無法作出合理解釋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內將所購材料送至現場,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乙方所有對外與第三方簽訂的涉及本合同範圍內的有關買賣合同、勞務人員用工合同等均應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簽訂;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上述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財務管理方面: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財務制度進行本合作專案的財務管理工作。

  2:。甲方為該合作專案單獨建帳,並實行監督,合作專案所收全部款項必須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並由乙方自行開具相應發票。

  3甲方在收到每筆款項後 7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相應的款項後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項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等額的工程類發票。

  4:凡涉及合作專案款必須專款專用,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所收款項的去向。

  5:合作專案全部完成,經驗收後已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在乙方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專案養護維修義務並在甲方收到尾款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本合作專案專用帳戶內所餘金額扣除甲方取費後,與乙方結清專案尾款。

  第十二條: 風險管理方面

  1: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凡出現重大情形,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並且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時,由乙方負責處理,進行協商解決。甲方認為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透過協商解決不足以彌補的,甲方有權自主決定,透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本合同同時終止。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出現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且可歸責於乙方的,由雙方領導層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或根據不動產或特定動產(車、船、大型機械)抵押程式,行使合同權利,對抵押物享有抵押權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抵押,抵押方式為: / ,抵押合同見本合同附件;

  4:不動產抵押應到不動產所在地房產主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動產應到當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

  第十三條:合作專案資料管理辦法

  1:與合作專案相關全部資料原件應由甲方負責儲存,乙方須配合甲方完善資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進行補充完整。

  2:合作專案實施過程中,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供進度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或應乙方請求提供技術指導和建議,辦公室使用(使用費: 無 ),機械裝置使用(使用費: 無 ),代理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制度。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發生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書,自覺遵守有關園林綠化專案的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完善合作專案的各種規章制度。

  2: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臺帳,按財務和稅務規定定時向甲方財務部報送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

  3乙方應做好專案資料歸檔工作,甲方會隨時到現場檢查乙方的專案資料。專案完成後,乙方應將將完整的專案資料及決算書各交 1 份給甲方存檔。

  第十七條:合同書份數:本合同 一 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 一 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條款,任何一方單方毀約,受損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經濟賠償。專案養護期滿、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並履行專案養護義務,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乙方結清專案尾款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北京園藝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化施工合同範本15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_________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著互相支援、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

  乙方確保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合格_________級。

  4、開工準備

  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6、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7、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1)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

  (2)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

  (3)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

  (4)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

  (5)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_________個月,養護標準達到_________,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9、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 ,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10、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11、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____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2、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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