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電氣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氣施工合同範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氣施工合同1

  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址:

  茲有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電氣安裝施工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天。

  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裝置:

  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並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裝置的採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工程停緩建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裝置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並將自有機械裝置,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常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並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已訂貨的材料裝置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範圍及條件,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並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

  乙方:

  時間:

  電氣施工合同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 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工程強電安裝的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並達成以下協議條款,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內容:強電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2.1承包範圍:2#樓配電櫃至使用者電錶出線的安裝(包含電梯的電源安裝)。

  2.2承包方式:分包(電纜線及卡表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安裝)

  2.3機具供應:施工機具乙方自理

  三、合同工期

  3.1開竣工日期: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四、工程質量

  4.1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4.2必須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五、合同價款

  5.1合同預算價格:材料款(148960元)、工程安裝費(24000元)。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場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除材料款),乙方所購材料由甲方認定後一併支付給乙方,餘款在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一週內甲方支付乙方至總工程款的95%(除材料款),剩餘5%作為保脩金,半年內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責任

  7.1甲方滿足施工用電量的需求。

  7.2甲方隨時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進度的質量,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有關結算。

  7.3甲方負責協調承包人與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工作。

  7.4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安全施工教育。

  八、乙方責任

  8.1乙方應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有關技術交底進行施工。承包人應及時提供和保證相關人員、機具的供應和到位,以確保整個施工的順利進行。

  8.2乙方應認真按照質量標準操作規程和圖紙設計要求施工,並按甲方的指令及要求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修改,返工,直至達到合同標準。但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人工費均由乙方自理,材料費按預算價賠償,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嚴重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重大損失,甲方將單方解除合同,並將從乙方工程費中扣回其損失。

  8.3 乙方要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及所需勞動力情況,按合同要求的人數認真的組織勞動力按時進場。

  8.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施工操作規範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要求組織勞動力施工,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及防護措施的教育。如果乙方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作業發生傷、亡、殘等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費用及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承擔。

  8.5乙方應堅持文明施工,經常保持操作面及施工現場整潔,做到工完料淨、場清。

  8.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不得中途減員及停工,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7乙方負責二次材料進場和保管、領用。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自理。

  九、 違約責任

  9.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9.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9.3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9.5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

  十 、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調解

  十一、合同份數及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分,發包人、承包人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氣施工合同3

  經雙方協商,xx電氣工程承包給xx電氣作業班組,包價為xx元/m2,訂立以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內容:

  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配管、穿線、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內容。單位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裝置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檔案、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一週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生事故的責任依安全生產合同承擔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領用電動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對於正常損壞(如炭刷用完,軸承損壞等)甲方負責維修,對於人為損壞(如摔壞外殼、摔彎軸承,因軸承損壞而燒壞轉子、定子等),乙方負責一切維修費。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的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報工必須經專案經理、施工員、技術員和質量檢查員簽字後才能生效。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對不合理的進度安排提出異議,但經雙方協商確認後,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

  9、乙方簽訂協議後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承包工程內容完工後,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業完工後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1、如乙方施工質量優良、節約材料、文明施工,積極參與制訂材料計劃並能提出合理化建議,在工程完工後甲方視乙方表現情況給予0.1-0.2元/m2獎勵。

  12、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必須設專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熟知本機械的效能和安全使用技術規程,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

  乙方必須在每月3日前報上月工作量, 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並向甲方交工後一次結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電氣施工合同4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的規定以及建築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電氣工程(強、弱電)安裝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a)照明系統:管路預留、預埋、穿線,燈具、插座、開關、配電箱、電度表箱安裝及除錯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b)動(電)力系統:管路及套管預留、預埋,電纜橋架安裝,線纜敷設,配電裝置安裝及除錯等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c)弱電系統(電視、電話、寬頻網、監控):管路預留、預埋(含穿牆套管)及管路清掃等弱電專業施工隊伍以外的施工圖紙要求內容。 d)防雷接地系統乙方完成但不僅限於以上工作,所有與電氣工程(強、弱電)有關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第二部分 工期、承包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證不耽誤總體工期。因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以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可解除合同。

  2、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第三部分 承包方式、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採用甲方與乙方協商的價款:養殖區為8000元,二樓別墅為10000元進行竣工結算。

  2、結算方式:包工不包料,中途按進度付款到50%,餘款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雙方一般責任

  1、甲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

  2、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

  3、甲方工作:

  ⑴委派工作人員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組織對工程竣工驗收,如需變更圖紙或變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應通知乙方。派專人協助乙方工程技術人員施工,負責與其他配套施工單位協調。

  ⑵甲方負責提供電源,保證施工需要。

  ⑶甲方提供與其他工程相關資料,組織與其他施工隊協商。

  4、乙方工作

  ⑴向甲方代表提供進度表計劃,並及時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單及附材量單。

  ⑵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一切與工程有關的設施等。

  ⑶負責安裝過程中的質量,技術,變更及施工進度、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安全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編並向甲方報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組織及專業的施工方案。

  ⑷施工期間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負責,並負責保護甲方的一切裝置、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⑸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五部分 質量與驗收及其他

  1、施工中經檢驗質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返工。

  2、安裝完畢,並除錯合格。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氣施工合同5

  發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安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發包方同意將石英砂加工一線的電氣安裝任務委託給承包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雙方依據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組織施工,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石英砂加工一線電氣安裝。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1.4 承包內容及方式:包安裝、包驗收及全部輔助材料。

  1.5 工程性質:裝置材料的安裝施工工程。

  1.6 安裝工期:

  l.6.1 安裝工程開工日期:

  1.6.2 安裝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條 合同檔案

  施工圖紙以及經雙方授權工地代表簽署的文字性資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使用標準和規範:施工圖中合同技術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及相關的國家行業規範與標準。

  3.2 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河源市東源縣有關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第四條 圖紙及技術資料

  4.1 圖紙保密要求:發包方所提供的圖紙資料為發包方享有的技術權益,承包方僅限於本專案施工,不得用於其它專案。承包方未經發包方認可,不得影印、轉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洩漏給非施工人員或第三方並保證工程完工後及時把全部技術圖紙資料歸還給發包方,否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承擔違約責任。

  4.2 發包方提供資料:本施工工程所需發包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圖紙,承包方可根據現場情況適當調整除發包方代表反對以外;其餘均由承包方參照發包方技術附件的要求以及行業規範自行設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應在竣工之日起20天內或工程驗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圖及施工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更改設計單、檢驗報告等有關竣工資料,竣工資料必須符合發包方檔案統一規範,否則發包方有權拒絕結算。

  第五條 甲、乙雙方授權工地代表

  5.l 發包方授權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條款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其合法性需發包方書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權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條款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其合法性需承包方書面委任。

  5.3 甲、乙雙方每週定期召開工程協調例會,參加例會人員應包括雙方專案經理、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例會上承包方應對上週工作進行總結,並提出下週計劃。發包方、監理對質量、進度作出點評。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發包方:

  1、負責工程線路線行協調工作。

  2、負責本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度的檢查監督工作,並協助承包方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工作。

  3、及時按承包方申請的驗收時間進行工程驗收。

  4、負責開工前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的技術交底工作。

  承包方:

  1、按①《國家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管理規定》;②《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及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

  2、制訂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工程計劃進度、工程各種施工記錄。

  3、承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管理辦法》及有關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強施工中的安全防範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應由承包方本身負責。

  4、承包方應負責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並有專人負責材料的進出倉記錄,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丟失或損壞,均由承包方負責。

  5、負責提供所供裝置材料的合格證明及相關檔案資料。

  6、負責工程驗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費用。

  7、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發包方組織的施工質量及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落實、整改。

  8、及時提供上級統一規範的竣工資料(一式三份)給發包方。

  9、 承包方負責安裝水、電錶,並向發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電費,價格按供水、供電公司的價格執行。

  第七條 暫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不能滿足發包方需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暫停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處理意見後提出復工要求,發包方批准後方可繼續施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恢復施工。

  7.2 終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不能滿足發包方需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於自身原因確定無法滿足合同進度要求,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或者將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給第三方。

  第八條 工期延誤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即雙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發生,如戰爭、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響了工期,則合同延期執行,工程延期時間與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

  第九條 工期提前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如發包方提出要求將工期提前,承包方應盡力確保,並由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第十條 安裝質量和質量檢查

  10.1工程質量

  10.1.1 承包方應對施工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施工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所提要求和標準進行施工。

  10.1.2 發包方確定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須返工重來,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誤,承包方應無條件趕工並完成計劃。

  10.2 質量檢查:發包方代表有權按設計要求和有關驗收規範標準進行檢查。承包方也應加強自檢,並作好必要的檢查記錄和簽證。

  第十一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的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內容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經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48小時內發包方代表不到場,承包方可自行隱蔽並視為發包方認可。

  第十二條 其他

  安裝工程具備交接條件時,由承包方提前兩天提出申請,發包方組織交接。

  第十三條 重新檢驗

  發包方代表提出對隱蔽工程重新檢驗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重檢,並在檢驗後重新驗收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重新檢驗的工程費用;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並應立即無償進行修復。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4.1 本專案工程的合同總價為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整(¥480000.00)。

  14.2 當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可作價款調整。

  14.2.1 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工程內容增減。

  14.2.2 本合同規定之內的工程量,如設計變更後單項工程上下變動在5%以內的合同總價不作調整,超過5%以上部分按實際結算。

  14.2.3 發包方代表確認的重大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條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價格結算

  15.1 該工程完工,經發包方驗收評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開具的全額建安發票並辦理完結算支付審批後10個工作日內付至實際結算總金額的90%;

  15.2 留結算總金額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除錯合格滿一年後無發現質量問題到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餘款一次付清給承包方。

  第十六條 設計變更

  16.1 發包方或裝置供應商提供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發包方人員簽字方能有效,並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則上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但確因需要應由承包方提出具體書面變更資料,經發包方代表同意並簽證後,才能做出相應的設計變更。

  第十七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後,承包方嚴格執行發包方的驗收標準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間驗收、竣工驗收,所有驗收報告均應由承包方提供檢測資料,並由發包方進行復檢驗收。

  17.2 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按國家及行業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17.3 發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應在10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17.4.工程交工驗收後,工程(包括裝置)質保期為1年,自該生產線正常投產之日起計算滿一年。質量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質保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質保金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18.1 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確己無法履行。

  18.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18.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條 違約

  19.1甲、乙雙方約定,違約應承擔以下經濟責任:

  19.1.1 發包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承擔違約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金額向發包方支付,且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除非發包方單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約定事由出現,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執行或中途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違約金給守約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否則,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總金額的15%追究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索賠

  當發生索賠時,可按以下規定向責任方索賠:

  20.1 有正當索賠理由,具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0.2 索賠事件發生後20個工作日內,索賠方向責任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20.3 責任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20個工作日內給予 確認,或要求提供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責任方在20個工作日內未給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 確認。

  第二十一條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勞保用品後方可上崗。發包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第三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協調或由仲裁機構仲裁。

  21.2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發包方現場安全排程的協調、管理,並配合相關施工單位積極完成施工任務,否則發包方有權按500-1000元/次的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保險

  22.1 發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發包方提供的裝置和材料及發包方人員的生命財產保險及其有關費用。

  22.2 承包方負責自己在施工現場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的保險及其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23.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相互約定的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二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發包方執肆份,承包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其它

  25.l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25.2 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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