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木屐的情感散文

懷念木屐的情感散文

  都說老年人愛憶舊。在我的“憶舊”中,更多的是回憶故鄉。其實我在故鄉的日子並不多,17歲時,便因躲避“左”禍而離家出走,以後的幾十年中,走南闖北,漂泊流離,不敢也少有機會回鄉。儘管如此,故鄉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一人一物,均存活於我的骨髓中,流動在我的血液裡,無時無刻都縈繞在我的腦際。

  這不,閒來無事,又想起了一些故鄉的風物。“風物”這個詞是我的杜撰,意為與故鄉的風土人情及風俗習慣有關的物品。譬如我現在要說的木屐。

  記得是在1998年的清明節,我從上海回鄉掃墓。有一天,在我們那個小鎮上的一間小雜貨鋪裡,偶然發現了幾雙木屐,立即引起我好一陣驚喜。驚的是它在人們的生活中已銷聲匿跡幾十年,如今竟像出土文物一般重又出現;喜的是我與它猶如老友重逢,勾起我對兒時生活的許多回憶。

  像我這般年紀的人,可以說從小是穿木屐長大的。從我記事時起,故鄉的人們除了赤腳便穿木屐,穿鞋的很少,穿皮鞋的更少。即使穿木屐吧,好像也有一些共同的習慣:下田勞作時當然是不穿的,大白天在家裡和村裡走進走出也是不穿的,一定得到晚上睡覺前沖涼之後才穿上。這恐怕不完全是一種習慣,好像這有一層節約的意思。就連女人們“去市”趕集,也是赤腳走路,把木屐拎在手上,或放在藤籃裡,或分別插在扁擔的兩頭,等快要到了,才在路邊稻田的水溝裡把腳“晃”兩下,再換上木屐,邁著細碎的步子進入集市。於是,集市除了喧鬧的人聲,便充耳都是“嘀嗒”、“嘀嗒”的木屐聲,節奏強烈,煞是好聽,給小鎮增添了許多生氣與活力。

  別以為木屐簡單粗陋而小看了它,它其實也很講究審美和款式的。我記得有一種男人穿的,就做成一個橢圓形,像一個平面的鴨蛋,很適合男人的寬腳板,穿著舒服而實在。女人穿的做工就比較考究些,有的前掌略低,而後跟略高,前掌與後跟之間鋸去一塊形成坡度,就像現在的高跟鞋似的;有的還塗上紅漆,畫上花卉之類的圖案,儼然一件精工細作的手工藝品。這樣的木屐穿在年輕“姆仔”腳上,便使她們走起路來步態忸怩,更是顯得婀娜多姿,自然也更吸引那些“後生仔”們多情的目光。

  說到這裡,我還想起了兩個人。一個是成林公。我們那個地方的人所穿的木屐,大多出自他之手。他在鎮上開了一家小作坊,從開料到製作完成,期間又鋸又刨,又塗又畫,都是手工操作,技術純熟而靈巧,做出來的木屐十分好看。但因售價太低,銷路有限,生意平平淡淡,那日子也就過得既辛苦又艱難。聽說他後來回村去種田了,他的手藝大概也失傳了。我感到很惋惜。

  另一個人叫“瞎眼章”,是個盲人,靠給人按摩為生。每天晚上,鎮上的人都在各自的店鋪前聊天乘涼。那時既沒有收音機,也沒有電視,更沒有“開心天地”,除了偶或有“嘩啦”、“嘩啦”的麻將牌聲及不知是誰哼的`瓊劇小調,小鎮便如死水一般寂靜。每每在這種時候,人們能聽到一陣陣自遠而近、由小到大的木屐聲,間或有竹竿點地的“篤篤”聲。從聲音聽得出來者邁著穩重堅實有力的步子,對何處是坑兒,何處是坎兒都爛熟於心,沒有半點猶疑。人們都知道是“瞎眼章”來了,就連狗也停止了吠叫。於是,便有人請他按摩,也有人乘機要他“學古”。他幾乎成了小鎮夜晚的“核心”,小鎮上的老老少少都“緊密地團結在他的周圍”,大家在一片嬉笑怒罵聲中度過了一個難眠之夜。我離開家鄉之後,“瞎眼章”不知是何時去世的,雖然經過幾十年時間的淘洗,但他那獨特的木屐聲仍封存在我的記憶中,依然是那般清晰,並沒有被現在那些烏七八糟的雜音和噪聲所代替。這又是值得慶幸的………

  話扯遠了,還是回到木屐上來。我之所以喜歡木屐,首先是因為它優點多多。它就地取材,價錢便宜,經久耐穿,風雨無礙。穿上它,無論是沙地或泥濘,都可暢行無阻。髒了用水一衝又幹淨了;就算穿壞了,最後還可當柴燒,充分發揮自己的“餘熱”呢。不僅如此,我更欣賞它的大眾化和平民性。似乎可以這樣說:“木屐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你是種田人或是“頭家”,也不管你是讀書人或“番客”,在穿木屐這一點上幾乎分不出貴賤高低;只要一回到家鄉,一踏上家鄉的土地,必穿上木屐而無疑;一穿上木屐,便立即“還原”成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便彷彿立即縮短或消除了彼此間的距離,至少也能使人感到相互間的親切和隨意。不像現在的許多人,單單從腳上的鞋便可看出貧富的差距。

  我這樣說,並不意味著我主張我們現在都去穿木屐,這既不可能,也不現實,更不符合環保的要求。我所想到的只是,不要因為現在有鞋穿了,便忘記了木屐。無論如何,木屐是家鄉的人們過去生活的記錄和印證,它滲透並凝聚了老一輩人的酸甜苦辣,對它應該懷著特別珍惜的情感。從某種意義上說,忘記它,也就等於忘記家鄉的歷史。再退一步說,就算是把它當作一種手工藝品來欣賞和收藏,不是也很有意義和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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