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聘用協議書範文五篇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範文五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工聘用協議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1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該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該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該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該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該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並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臨時工在孕期、產假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八、違反協議責任

  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該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該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用工部門、臨時工本人和學校人事處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用人部門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事處(蓋章):

  人事處處長:

  年月日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2

  乙方(受聘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受聘人的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茲有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

  2、範圍及要求: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或 元/日)。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三、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實施細則》(安徽省XX政府令1991第29號)執行。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六、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其他甲、乙、丙方商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後並經人事處備案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方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九、本合同1式6份,甲、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財務處、勞服各1份。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3

  甲方(實際用工單位):蘇州 有限公司

  乙方(中介公司):蘇州高尚企業發展管理有限公司

  茲有甲方應生產需要決定委託乙方招聘臨時操作工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的臨時工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 工作崗位: 車間計時臨時操作工

  2、 範圍及要求: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乙方的員工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是按照乙方員工實際為甲方工作時間元 /小時來計算。甲方在每個週日前給乙方一份臨時工出勤時間資料,甲方付款方式是一週一支付,可以推遲1-3天。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可以透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如銀行轉賬的話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給甲方,因給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1、乙方再以每週一次支付乙方員工的工資,其中元為補助乙方的招聘服務費。

  2、甲方為乙方介紹的員工辦理相關的保險。

  3、甲方為乙方員工無償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用工要求在規定用工時間內安排員工工作,並保證對離職的員工進行及時的補充。

  5、乙方介紹給甲方的臨時工如果轉為甲方正式員工不再由乙方發工資時,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每人一次性600元作為招聘服務補償。

  三、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出辭退乙方臨時工:

  1、乙方的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的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的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四、有關乙方的員工聘用期間的因工負傷或亡故等的經濟賠償問題由實際用工單位甲方負責賠償並按相關勞動法執行。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或者連帶補償等責任,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的員工每月支付當地最低基本工資保障 。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六、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章)後並經甲方人事處備案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方雙方自然終止派遣協議的合作關係。

  九、本合同1式

  2份,甲、乙雙方各1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公章): 乙方(簽字、公章):

  人事處稽核(章)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4

  興寧市水口鎮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聘任臨時工*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聘任期限:

  聘任期暫定為一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聘任期滿需續聘時,乙方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協商連聘。受聘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解聘,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水口鎮人民政府同意後方可辦理解聘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基本工資每月 元,另每月付給元作為乙方自行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會養老保險金。

  (三)乙方不享受正式職工的醫保、社保待遇。為乙方繳納居民或農村醫保,憑入保單據報銷。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協議書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協議書規定的工資待遇;包括正式職工的鎮級補助,年終崗位責任獎,節日加菜費。

  (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四、聘用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書,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協議書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協議書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

  議書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書: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惡劣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甲方規定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

  (三)協議書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協議書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協議書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書: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書自行終止:

  1.協議書期限屆滿;

  2.協議書期內乙方死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五、違反協議書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協議書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書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書

  條件單方解除協議書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協議書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章)乙 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臨時工聘用協議書 篇5

  用人單位(甲方):勞 動 者(乙方):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企業類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職務:企業所在地:

  勞動者(乙方)姓名:年齡:出生日期: 性別: 民族:文化程度: 何種技能: 戶籍所在地: 聯絡方式:(宅) (手機)

  戶籍型別: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現住址: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乙方為甲方的臨時合同工。

  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月日

  第三條 生產(工作)任務和勞動條件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甲方從事 工作。並按照甲方關於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二)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及企業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工作時間、方式、按照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各種保險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人民幣)/月(大寫: ),除工傷保險、意外傷害險由本企業負擔外的其他社會保險及其它各種福利、津、補貼均含在合約的勞動報酬中,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不再另行承擔。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職業技能、

  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溶入企業文化、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六條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工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

  3.因違法、瀆職、失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

  4.被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改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甲方根據上述第2、3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5.甲乙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辦理工作交接。

  (四)乙方因自費上學、出國、或家庭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甲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協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爭議,經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向當地政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申請仲裁或訴訟。

  (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後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技能鑑定費、因未履行完成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和重新錄用人員等費用。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 (二)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國家或河北省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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