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3篇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3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監 護 人:
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發生傷害事故( ),經治療後現已基本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賠償給乙方一次性補助金人民幣___元(大寫: )。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無論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之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2
甲方:桐川小學法人代表:蘭正禕乙方:安順監護人:安廣華
乙方於20xx年3月24日凌晨12時不慎從學校床上跌下,摔傷右肩部致使右鎖骨骨折,學校及時與家長聯絡,送到慶陽市中醫醫院進行治療,經治療後現已出院。根據醫生安排,六個月後需再次到醫院複查,並進行二次手術,取出固定鋼針,使患者徹底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事故甲方負主要責任,乙方負次要責任。因此,甲方應承擔病人第一次住院的治療費及醫藥費共計6350.50元;第二次治療費、陪護費共1500元。兩項總計7850.50元。(大寫:柒仟捌佰伍拾元五角整)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之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上交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3
甲方:受傷學生xxx,系鋼管xx校小學六年級(1)學生,監護人:xxx。
乙方:學生xxx,系鋼管xx校小學六年級(1)班學生,監護人:xxx。
xxx、xxx兩學生於二零XX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學課期間,在學校操場活動器材上玩耍時,隨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從雙槓上強行拉了下來,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脛骨螺旋形骨折。經寶雞市中心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癒。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梁家裕同學承擔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營養費、誤工費、家繳費);
2、再由學校透過保險公司等渠道一次補償魏子健伍仟元整,(¥5000.00)部分營養費、誤工費、家繳費);剩餘陸佰元(¥600.00)有科學老師盛建軍同志承擔。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魏子健家庭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魏子健左腿今後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魏春發監護督促,梁成斌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xxx監護人:
乙方xxx監護人:
二零XX年三月十四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對於公曆 年 月 日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事件,在經過 醫院治療(乙方已支付住院費、交通費、生活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痊癒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醫療費由甲方報銷受益。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再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的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監護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監護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兩學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________分後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鄭翔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脫移位。現經通海縣骨傷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癒,合計醫治費用貳萬伍仟餘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2、再由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補償鄭翔家醫藥費柒仟(¥7000)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的伍仟(¥5000)元合計補償人民幣一萬貳仟(¥12000)元;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鄭翔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鄭翔右腳今後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鄭永福監護督促,吉梓豪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________監護人:
乙方________監護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6
甲方:受傷學生魏子健,系鋼管廠子校小學六年級(1)學生,監護人:魏春發。
乙方:學生梁家裕,系鋼管廠子校小學六年級(1)班學生,監護人:梁成斌
魏子健、梁家裕兩學生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科學課期間,在學校操場活動器材上玩耍時,隨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從雙槓上強行拉了下來,不幸造成魏子健左腿脛骨螺旋形骨折。經寶雞市中心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癒。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梁家裕同學承擔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營養費、誤工費、家繳費);
2、再由學校透過保險公司等渠道一次補償魏子健伍仟元整,(¥5000.00)部分營養費、誤工費、家繳費);剩餘陸佰元(¥600.00)有科學老師盛建軍同志承擔。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魏子健家庭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魏子健左腿今後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魏春發監護督促,梁成斌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魏子健監護人:XX
乙方梁家裕監護人:XX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7
甲方:
學生家長:
乙方:
學生家長:
經學校調解雙方家長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已付清乙方的住院費用(xxxx年2月26日---xxxx年3月18日);
2、甲方應另附給乙方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及一切費用xxxx元(包括車費、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等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的後續治療、檢查費用,直至痊癒(痊癒是指:醫院出具的完全康復證明);在校療養期間由甲方和校方共同監護;
4、康復後在xxx市公安局做傷情鑑定,鑑定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學校政教處負責監督此協議的執行情況;
6、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第三方:xxxx學校政教處留一份。
甲方:乙方:第三方:
xxxx年x月xxx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8
甲方:xxx 性別:x 民族:x 年齡:xx 身份證號:xxxx 戶口所在地:x 市 x 縣 x 鎮 x 村 x 號 戶口性質:xxx 聯絡電話:xxx
乙方:x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 x 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x 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xxx
乙方:xxx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性別:___民族: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市___縣___鎮___村___號,戶口性質: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乙方本著人道主義和和諧社會等原則,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後___日內,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二次手術費等其他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___元,甲方須簽寫收條。之後乙方不再負有任何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甲方同意放棄其他任何權利主張。
二、甲方今後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三、甲方今後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不得訴訟,並不得做任何有損或影響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四、本協議的簽訂並不直接或間接的表示乙方認可對甲方此事負有過錯或法律責任。
五、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費用並賠償其他損失。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0
甲方:受傷學生通海縣第六中學初二年級十一班鄭翔(十五歲),監護人鄭永福
乙方:通海縣第六中學初二年級十一班學生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
鄭翔、吉梓豪兩學生於二零xx年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時三十分後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鄭翔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脫移位。現經通海縣骨傷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癒,合計醫治費用貳萬伍仟餘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2、再由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補償鄭翔家醫藥費柒仟(¥70000.00) 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的'伍仟(¥5000.00)元合計補償人民幣一萬貳仟(¥12000.00)元;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鄭翔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鄭翔右腳今後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鄭永福監護督促,吉梓豪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鄭翔監護人:
乙方:
吉梓豪監護人:
二零xx年八月十四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1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監 護 人:
乙方於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 發生傷害事故( ),經治療後現已基本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賠償給乙方一次性補助金人民幣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 )。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無論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之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見證人:(簽字)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2
甲方:受傷學生通海縣第六中學初二年級十一班鄭翔(十五歲),監護人鄭永福
乙方:通海縣第六中學初二年級十一班學生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
鄭翔、吉梓豪兩學生於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時三十分後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鄭翔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脫移位。現經通海縣骨傷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癒,合計醫治費用貳萬伍仟餘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2、再由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補償鄭翔家醫藥費柒仟(¥7000)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的伍仟(¥5000)元合計補償人民幣一萬貳仟(¥12000)元;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鄭翔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鄭翔右腳今後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鄭永福監護督促,吉梓豪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鄭翔監護人:
乙方吉梓豪監護人: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
意外傷害賠償協議書13
甲方:何玥弘監護人:
乙方:陳浩宇監護人:
何玥弘和陳浩宇兩學生於在寢室玩鬧時,不幸造成何玥弘頭部受傷。後經清香坪二醫院的ct等系列檢查確診為頭部皮外傷現已治療痊癒。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和事實,何玥弘和陳浩宇各自承擔此次意外傷害事故的一半責任。
2、由陳浩宇的監護人一次性賠償何玥弘醫藥費共計人民幣300元(叄佰元)整,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何玥弘及其監護人從此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再以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賠償。
3、何玥弘今後頭部外傷的恢復由監護人負責,陳浩宇及其監護人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以上條款,是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結果,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簽定後雙方再無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監護人:乙方監護人:
協議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