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培訓協議書4篇
實用的安全培訓協議書4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培訓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1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XXX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XXX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 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說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 者變相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四、免責條款:
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 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 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監護人: 年 月 日 乙 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責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六、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一、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____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舉辦培訓班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書。
一、培訓目的:
為進一步加新進員工的教育和管理,更好地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特委託乙方對甲方新員工進行培訓,現雙方就委託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培訓物件:
新進員工24人。
三、培訓日期: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至____日,共3天;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共3天。
四、培訓內容:
企業文化、禮儀禮貌、職業道德
五、培訓地點:
206教室
六、培訓形式:
全日制脫產
七、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
培訓費:共計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整。支付時間:甲方在培訓班開始前先支付(0.00)元培訓費給乙方,餘X在培訓班結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正規收據給甲方。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八、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負責擬定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參訓員工;配合乙方搞好參訓學員的日常紀律管理;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培訓;
九、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方式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之前不得單方終止或變更本協議。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財務各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簽字蓋章) : 乙 方(簽字):
負責人及電話: 聯絡人及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培訓協議書 篇4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 ?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