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白瓷碗裡的枇杷隨筆
放在白瓷碗裡的枇杷隨筆
四五月份正是枇杷成熟的季節。高速公路旁,郊野山地上,枇杷樹上用白色袋子包著,遠看像雪片,近看如頭巾。路邊小店裡,超市果攤上,一筐筐一盒盒的枇杷包裝精緻。漫山遍野,枇杷飄香。
這裡是雲霄縣城,有名的瓜果之鄉,也是枇杷之鄉。三面環山,一面臨海,山水孕育了這裡獨特的自然環境,營造出屬於枇杷的天堂,還有屬於雲霄人的溫情。
枇杷一名的由來,其實是因其葉形似琵琶,故名。盛冬開白花,至三四月,生大如彈丸,成熟時色呈橙黃,略有毛,核呈黑色,較板栗稍小,形狀則與其無異。
適才說到的白色袋子,是因果農怕鳥蟲啄食而套上的一層白色硬紙板,而非果實之本色。這樣一片白,反倒成就了另一道別致的風景。
枇杷入口清涼,令人神清氣爽,有潤肺止渴之用。其花亦可沏茶,老家人稱之為枇杷花茶,由於清淡微甜,符合大家胃口,故受大眾喜愛。
小時候,我並不怎麼喜歡吃枇杷。原因之一,便是枇杷實在是不大好剝。小時候,剝枇杷皮的技術不大好,剝個皮,便會花掉五分鐘;塞嘴裡,從口腔裡嚼碎,變成汁兒算起,到整個枇杷順著食道進入胃裡為止,還不用一分鐘時間。這之間的等待實在太漫長。
關鍵是,剝枇杷對於我,必須一直盯著,要不然手一滑,咕咚,就掉進了垃圾桶裡。如此一來,之前花費的時間浪費了,又得重新開始,又得再等個五分鐘,實在太耗時間。
每次剝枇杷還總得把手上弄得都是枇杷汁兒,衣服也是被濺得成了一條星河,零零散散,星星點點。而且,洗完手後,便會發現自己的指甲黃了,怎麼搓,怎麼洗,怎麼摳,這指甲縫裡的黃色就跟染了色一樣,愣是洗不掉,我便只能一臉心痛地拿起指甲刀,咔嚓一把剪掉。縱使如此,指甲旁的一些旮旯,也仍是黃黃的一片。這便是我不大喜歡枇杷的原因。
所以,有時,我媽看我老是懶得剝枇杷,就會拿個小碗,親手剝給我吃。每次我總要等到媽媽剝了滿滿一大碗時,再開始一邊看電視,一邊吃枇杷。這對於小時候的我來說,可謂最幸福的事了。
後來,長大上了初中,寄宿,再也沒能像在家裡那麼方便,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也沒能像家裡一樣,什麼都有,四季水果常備。雖然小時候不是特別愛吃枇杷,但是,現在才發現,枇杷的味道成了我最魂牽夢縈的家鄉的.味道。
每週,快要回家的時候,總會想家裡的那筐枇杷。拿出一顆,放在手裡,感受著它在手心裡毛茸茸、刺乎乎的質感,猜測著這顆枇杷的味道,或是酸酸甜甜,或是平淡如水。猶如朝聖般的,用指甲蓋在皮上輕刮幾下,皮順勢而下,再去籽,將兩瓣果肉放在嘴裡,任由它在口腔裡綻放,翻滾。
從前捧著個白瓷碗,現在親手剝枇杷,感受著每一顆枇杷所帶來的獨特感受。有酸,有甜,是枇杷的味道,也是家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