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際法淵源的研究方法論文

淺析國際法淵源的研究方法論文

  一、國際法淵源研究

  豐富、系統、綜合為基本原則“國際法的各項研究首重資料” ,不論是價值評判、實證分析,還是批判解構、政策定向,國際法的學術研究必建立在對國際法淵源的研究之上。國際法淵源的研究也需要確立一定的研究方法,因為研究方法不僅是研究的必要工具,也是研究的評價標準。國際法淵源的研究方法的研究,並不解決具體的國際法問題;它是對學者研究國際法淵源的方法進行總結、歸納、甄別,目的是為後續的研究、學術的發展提供軌道與評價標準。國際法的淵源通常被理解為尋找國際法的確定方法,是國際法法律體系在技術層面運作的規定。

  雖然沒有“淵源”的字樣,但毫無疑問《國際法院規約》第38 條的規定就是國際法淵源內容的權威表述。雖然條約、國際習慣還有一般法律原則都可以單獨的作為確立國際法規則的淵源;但是不論是學者論著還是國際法院的判決,在確定一項法律規則的具體內容時都會全面地分析《國際法院規約》第38 條所列舉的淵源,包括補充資料。國際法研究總是在廣泛蒐集相關的淵源之後,將諸按照相互的關係進行系統化處理以得出結論。法律淵源的內容是否豐富,邏輯是否自洽,種類是否多樣決定著結論是否具有說服力。可以說,國際法淵源的研究從來不是片面的:豐富、系統、綜合是國際法淵源研究方法的大原則,不同類別的淵源的研究也有不同的要求。

  二、不同類別國際法淵源的研究方法各有側重

  (一)條約的研究

  須結合判例條約的解釋是指對一個條約的具體規定的正確意義的剖析明白。按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 條、第32 條,條約的解釋需要將相關術語的通常含義結合上下文與條約的目的宗旨進行善意的解釋即可,如意義難解或解釋結果荒謬不合理,還可以使用補充資料。可見條約的解釋與案例沒有必然關係。但是作為研究的方法,結合案例解釋條約是一條捷徑。案例不是條約解釋的依據,但是案例材料會涉及到幾乎全部的相關依據,包括術語的通常含義確定、對條約上下文的界定、條約的目的與宗旨。具體而言,如果某一條約曾經為某一案件的爭議焦點,那麼該案件的當事各方勢必圍繞該條款進行大量的論證工作,以試圖將條約的含義解釋的.對己有利,審判機構要作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也會對爭議條款進行詳細的闡述:該案件的相關書面材料就是研究這一條文的必讀資料與重要索引。比如,在研究“原材料出口限制案”時,涉及到了《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20 條(g)款“可用盡的自然資源”。那麼有關這一款的“美國汽油標準案”與“蝦龜案”就可以說是必讀材料了。從學者研究的實際情況來看,凡是討論到如何解釋“可用盡自然資源”的文章,無不援引“美國汽油標準案”與“蝦龜案”。

  (二)關注國家實踐的相關度,慎重評價

  法律確信國際習慣無疑是國際法的重要淵源,但是國際習慣內容確總是十分模糊。國際習慣如何確定,以及什麼時候新的習慣代替舊的習慣都是令人頭疼的問題。本文無異於糾纏國際習慣涉及到的諸多法律問題,本文的目的是分析歸納國際習慣的研究方法。在此處需要注意的是,國際習慣的研究總是要落到國際習慣要素的研究上,也即法律確信的研究與國家實踐的研究,正所謂習慣法的實質內容必須“在國家的實際行為和法律確信中尋找”。在研究中,國家實踐的選擇要注意實踐是否依然存在、實踐國在相關領域是否具有代表性。正如國際法院在“北海大陸架案”中所言,“所論及的國家實踐必須包括了那些相關利益受到特別影響的國家”。法律確信的標準一般來說很高,在實踐中也難於證明法律確信是否存在,目前研究的關注點在於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以及決議透過時的情況。

  故此,對與法律確信還是應當謹慎處理。以國際紅十字委員會的“習慣國際人道法”研究為例,國際紅十委員會列舉習慣國際人道法的不同規則,在每一條習慣規則下列舉國家實踐,然後結合司法判例對國家實踐做簡要總結。透過豐富的國家實踐材料與細緻的論述,“習慣國際人道法”的研究結論頗具權威。

  三、國際法淵源研究的發展趨勢

  詹寧斯和瓦茨在第九版《奧本海國際法》的序言中說道,自1950 年以來,國家行為的範圍擴大,國際法發生了實質的變化。現在的國際法正處在一個“資料爆炸”的時代。國際法的發展呈現多元化,學者可研究的素材也相應增加。從數量上來看,習慣法的發展並未突飛猛進,但是條約和判例顯著增加;遑論各國際組織的檔案,各國國際法學者的論述。從類別來講,諸多國際法的新領域出現,諸如國際水道法等,而舊有的領域內又因國家實踐的豐富伴生新的素材。

  以國際刑法為例,在40 年代,因沒有足夠的材料,學者只能研究國際刑法的地位、性質,甚至質疑國際刑法的存在;時至今日,隨著前南刑庭、盧安達刑庭、國際刑事法庭、各個混合法庭的實踐,國際刑法的法律問題也不斷出現,學術研究也相對言之有物。在反覆解讀實證材料的過程中,國際刑法淵源的研究形成了一套獨特的方法。不難預測,國際法淵源的研究將走上更為具體、實證的道路;不同領域的國際法淵源的研究方法也會隨著國際法實踐的發展而形成自己獨特的模式。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