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入世的財稅應對措施與政策的建議論文

中國入世的財稅應對措施與政策的建議論文

  (一)正確運用關稅政策,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

  1、在逐步降低關稅總體水平的同時,要合理調整關稅稅率結構。現在我國的關稅平均稅率已降到17%,到2005年需進一步降為10%左右。隨著關稅總體水平的降低,要依據有效保護理論和關稅結構理論,利用WTO規則允許保護國內幼稚產業的例外條款,並與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政策的要求相結合,不斷合理調整和設計關稅稅率結構,實現關稅稅率由上游產品向下遊產品的合理“關稅稅率升級”機制。一般說來,進口原材料的關稅稅率應該低一些,進口製成品的關稅稅率應該高一些;大宗進口商品的關稅稅率應該高一些,而少量進口商品的關稅稅率應該低一些。此外,要參照國際慣例,認真研究從量稅、季節稅、滑準稅、臨時關稅等複合稅制度,逐步擴大適用商品的範圍,這既能保證關稅調節作用的充分發揮,又能夠保護稅基不受侵蝕。

  2、進一步清理和規範關稅減免政策。除保留一些符合國際規範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外,要及時徹底地清理到期的減免稅優惠政策,及時調整邊境貿易、部分出國人員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認真研究暫定稅率的適用範圍和調整幅度、時期,堅決取消某些不符合國際慣例的做法,防止變相減免稅。

  3、整頓和治理保稅區。目前我國已設立了14個保稅區。要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國情,研究探索我國保稅區的功能、模式,規範和統一保稅區的管理方法和政策,對保稅區實行符合國際規範的稅收政策和監管辦法,興利除弊,使保稅區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境內關外”,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4、規範對加工貿易的管理,在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引導加工貿易向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集中;對區外的加工貿易專案,符合條件的按照保稅工廠、保稅倉庫進行管理,其餘的採取經濟擔保或先徵後退的辦法進行管理。

  5、建立和完善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制,研究制定“緊急關稅法”,為在必要時利用WTO的保障條款保護國內產業提供法律依據。同時,加強海關征管。

  (二)調整和完善出口稅收政策,支援、鼓勵和推動外貿出口增長

  1、用足WTO規則中允許出口退稅的條款,完善增值稅出口退稅政策,實行全額徹底退稅。要依據WTO規則和國際慣例許可的全額退稅原則,儘快恢復實行增值稅條例所規定的出口產品零稅率制度,也就是允許對出口產品在產銷全過程中所繳納的增值稅,都給予退稅。現行對各類企業所實行的不同退、免稅計算辦法,造成實際退稅差別,也要透過採用統一的退稅辦法,加以消除。特別是還要研究採用消費型增值稅,擴大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徹底排除“多徵少退”退象,以增強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2、進一步考慮擴大出口退稅稅種範圍。我國目前出口退、免稅的稅種只有增值稅和消費稅,而依據WTO規則,退免的所稱間接稅,還包括銷售稅、執照稅、營業稅、印花稅、特許經營稅等等。為了加大稅收鼓勵出口的力度,我們可以把營業稅列入退稅範圍,也可以把隨同增值稅等三稅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列入退稅範圍。

  3、運用稅收保護稀有資源和緊缺物資。我國加入WTO後,列明禁止出口的產品將減少,除對少數產品繼續運用出口關稅的手段進行限制外,也可考慮再加用國內稅的手段,這就是對少數需要限制出口的稀有資源和緊缺物資,不退免應徵的增值稅、消費稅,或視情況差別,減少退免稅,如採用低於法定稅率的退稅率等。

  4、要逐步取消WTO規則禁止性的出口稅收支援措施。

  (三)儘快統一內外稅制,建立公平稅負的競爭環境

  1、要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從資源合理配置的角度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勢在必行,包括稅率的統一、稅基的統一、稅收減免政策的統一。今後對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優惠,應依據“產業為導向,兼顧外資、地區”的政策原則進行調整、改革、規範,稅收優惠的範圍應適當縮小,基本上應放在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支援發展的專案和企業,主要是高科技、基礎設施和亟需扶植的產業,內外資企業統一適用,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優惠原則上都要取消。其中只對特別需要的外商投資專案,也就是對符合規定的產業政策條件、外商投資額大、技術先進、投資回收期長的新辦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才適當給予一些特殊優惠。地區優惠同樣要建立在產業政策基礎上。

  此外,今後我國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也應根據國內外經濟變化情況加以合理調整。近年來世界各國紛紛下調企業所得稅稅率,而我國還一直保持著33%的基本稅率,因此應考慮適當下調,並改現行比例稅率為超額累進稅率,有效利用累進稅率機制,對不同發展水平地區、不同資源狀況、不同資本狀況、不同技術裝備狀況等形成的差別利潤進行調節。

  2、逐步取消內外資企業及個人在適用其它稅種方面的差異。按照統一稅法和公平稅負的要求,建議儘快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車船稅、房屋和土地稅。為了體現稅收公平原則,對外資企業也應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佔用稅、教育附加稅。

  3、逐步消除內外資企業在進口稅收政策方面的不平等待遇。特別是隨著我國進口關稅的逐漸降低和國產裝置質量的不斷提高,在時機成熟時,要取消這類對進口裝置大面積免稅的政策,使有限的關稅保護髮揮應有的作用。

  (四)著力強化國家重要產業和領域的財政投資,增強國民經濟長遠發展後勁

  1、適應WTO規則的要求,強化對農業的投入。一是加大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包括水利設施、農業生態環境、

  國土整治、移民建鎮、小城鎮建設、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等。二是支援農業結構調整。財政要加大對“種子工程”、畜牧良種、優質飼料、區域化優質農產品基地、產業化龍頭企業、退耕還林、還草等方面的支援。三是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這方面,財政要增加氣象投入,建立完善各種專門性自然災害氣象預報服務;加強對病蟲疫情監控的投入,減輕農業損失;增加對農產品資訊網路和營銷組織建設的投入,逐步建立覆蓋全國城鄉、連線國際市場的農產品資訊網路營銷組織;支援農民合理儲備糧食,減輕國家糧食儲備壓力。四是根據財力可能,逐步增加不發達地區的農業發展支出,並要建立起日益完善的農業救助性支援體系,包括農業災害補助體系、農產品市場風險補助制度、農村困難群體糧食補助制度、特殊困難農民生產補助制度等。

  2、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對科技進步與發展的支援力度。首先,要繼續發揮財政科研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一是繼續增加國家重大科研計劃經費;二是對農業科技投入實行重點傾斜政策;三是優先考慮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和資訊等方面的需要,促進重點社會發展領域的發展。其次,財政部門要利用政策的導向作用,促使企業建立技術創新機制,透過籌集科技研究開發資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等方式,積極增加技術開發經費,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企業科技進步。另外,國家政策性銀行可設立支援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的專項貸款,支援發展高技術產業。財政還要配合金融部門制訂科技貸款貼息政策,以使科研單位能及時爭取到國家科技貸款的支援。

  3、促進國有經濟發展的財政投資政策取向。要積極支援國有經濟進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著力培養資本技術、人才和組織高度集約化的大公司、大集團的成長。要支援國有經濟的技術改造,提高國有經濟的技術水平和競爭能力。要進一步落實並完善國有大型企業集團改組、改制的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積累,這是國家財政投資政策的一個重要間接措施。

  另外,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穩定和進步。具體措施:

  一是調整財政支出分配結構,增加財政的社會保障支出;二是建立國家財政社會保障預算;三是開徵社會保障稅。同時還要注意提高財稅政策的透明度、公開性和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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