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的風險防範措施論文
施工合同管理的風險防範措施論文
引言
施工企業在承接工程任務時,需要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雙方均需要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但是受到市場環境、地質人文條件以及社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加上施工企業缺乏市場意識,業主在合同中處於被動地位,需要承擔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風險,並對其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風險意識,預防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災害和損失。
1、施工合同中的風險
1.1不明確的合同條款標準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複雜的生產和技術元素,需要對相關細節問題進行斟酌,約定關於施工質量等方面的標準,並作出具體、詳細的解釋,並形成明確的、可操作性的條款。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往往忽視了這一點,缺乏對於細節性問題的明確解釋,合同條款的標準較為模糊,容易產生陷阱。對於承包方和業主雙方而言,某些合同條款對於業主並不公平,會對其造成一定的損失。
1.2固定價格合同
在固定價格合同當中,在合同雙方的商議下,確定固定的合同價款,並不再做出調整,便於工程結算,其中包含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但是採用該型別和合同條款,業主所承擔的風險高於承包方,一旦出現報價計算錯誤、漏報專案、工程量估算錯誤等情況,容易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而業主還需要承擔主要的責任。
1.3工程設計變更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受到環境等多重因素的影響,往往和預計情況出現偏差,需要對施工工藝和技術進行調整,做出工程設計變更。而承包方在進行工程技術變更時,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並明確呈於書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設計變更,無論是否合理,都違反了合同條款,一旦出現延誤工期等情況,業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當中,關於工程設計變更的條款不明確,難以追究承包方擅自進行工程設計變更的責任。
1.4不明確的合同條款內容
業主應對施工合同條款內容一一明確,並及時對不公平條款提出異議,並與對方進行洽商。當中間過程中出現合同條款變更的情況時,需要合同雙方共同商議並達成一致,並對變更後的'合同條款內容進行審查,並呈於書面協議當中。如果承包方不瞭解施工合同條款內容及其變更內容,或是變更內容未明確呈於書面協議當中,容易出現合同條款前後不一致的情況,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約定的相關內容,如合同條款內容不明確、前後不一致等情況,對於業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辦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對於合同的審查批准、使用登記、資訊統計等內容進行明確的規定,並將其作為嚴格履行合同的基礎。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需要對投資、工期、環境影響等因素進行考慮分析。在確定合同條款時,避免漏項的情況。對於不明確的條款內容,需要做出準確的解釋,在合同雙方達成一致後,對書面協議進行修改和完善,經嚴格的稽核後。認真予以執行。加強投招標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簽訂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業主需要對施工企業進行考察,對於各項專用條款進行嚴格的核查,保證其專案特徵描述的準確性,並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進行定價。該過程中,需要參考並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2.2採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
採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充分考慮到工程量、計費基數以及材料價格的改變。當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時,工程專案內容會發生相應的改變,這就需要對合同價格等內容進行調整,形成新的條款專案,並落實於書面協議的當中。而工程量的改變則會影響到專案措施費用、規費和稅金,進而引起計費基數的改變。當發生材料價格變化時,則會帶動承包價格的變化,需要將其作為合同價款及調整的相關約定,對其調整幅度進行明確的規定,並將其列入工程結算專用條款當中,可有效避免雙方在工程結算方面產生糾紛。
2.3索賠治理
提高業主的法律意識,學會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合同當中,需要列入索賠和反索賠的相關條款。如施工單位違反了合同條款,業主則可以將其作為證據進行來扣除工程款。當施工單位提出索賠要求時,業主可根據法律法規和合同條款,並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式進行反索賠。
3、結論
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能夠有效保障業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權益,加強風險因素控制。針對不明確的合同條款標準和合同條款內容、工程設計變更以及固定合同風險等問題,採取科學、合理施工合同的風險管理辦法。結合施工實際情況進行分析,考量當前的建築市場環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後採用工程結算專用條款,加強索賠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楊敏.淺談基建工程招投標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隱患及防範建議[J].金融經濟,2013(14):16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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