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師聲樂教學曲目的多元化設定論文
高師聲樂教學曲目的多元化設定論文
摘要:高師聲樂教學具有基礎性、綜合性、實踐性和創新性的特徵,其改革發展必須緊密結合基礎音樂教育的形勢和需求。在基礎音樂教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突出,體現為曲目設定專業化、曲目型別單一化、曲目設定範圍較窄。基於基礎音樂教育的特徵和需求,曲目設定應走多元化的思路,建議設定曲目難易適中,貼近基礎音樂教育;豐富曲目設定型別,鼓勵教師自編曲目;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實現多元化音樂教育;設定多元化聲樂教學欣賞曲庫。
關鍵詞: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多元化
2015年5月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學生藝術素質測評辦法》《中小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自評辦法》《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辦法》,這是2014年1月《教育部關於推進學校藝術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具體措施體現,將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評價制度,改進美育教學,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也體現了基礎藝術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新需求。以音樂教育為例,這3個辦法的印發,將極大促進基礎音樂教育的發展,也必定給高等學校音樂學(師範教育類)帶來重要影響,促使其加快教學改革,提升教學理念,改進課程設定,完善教材更新,以培養新形勢下基礎音樂教育優秀人才。相對於基礎音樂教育的穩步發展,高等學校音樂學(師範教育類)仍有很大發展空間。教材建設作為學科發展的核心層面,尤其是聲樂教學的曲目設定上依舊存在著一定問題,限制了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本文緊密結合基礎音樂教育的形勢和需求,基於高師聲樂教學特點分析,找出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一、高師聲樂教學特點綜述
2005年開始教育部組織實施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中明確指出其培養目標就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的音樂教育工作者”[1]。可見,無論是文化素質的培養,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養,還是藝術表現及綜合實踐能力的提高,其核心都在歸結為培養學生的音樂教育能力,使其能夠勝任學校的音樂教學工作。而《聲樂》課程指導綱要指出其培養目標為培養學生“
1.掌握聲樂基礎理論、基本知識,提高聲樂藝術審美力與修養。
2.掌握正確的歌唱方法,具有一定的演唱能力。
3.正確理解歌唱與語言的關係,能運用普通話和必要的其他語言進行歌唱。
4.正確理解聲樂作品的內容與風格,學會分析和處理歌曲,具備演唱不同風格特點歌曲的能力。
5.與鋼琴教學相結合,具備自彈自唱的能力。
6.能辨析發聲的正誤,具備獨立教唱歌曲和輔導課外聲樂活動的能力。掌握聲樂教學的基本方法。瞭解青少年發聲特點,具備變聲期發聲練習和嗓音保健的有關知識”[2]。由此可見,高師聲樂教學基於培養音樂教育工作者,直接與基礎音樂教育中的歌唱教學相聯絡,是培養學生從事音樂教育工作基本能力的一門主幹課。所以培養學生音樂教育能力就成為高師聲樂教學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教師教育”這一主旨貫穿高師聲樂教學全過程。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高師聲樂教學形成了以下特色。
(一)基礎性
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指導方案和《聲樂》教學指導綱要的課程實質和教學目標都與專業音樂院校有著不同的提法,相比之下,高師聲樂教學內容涵蓋更為豐富,但並不要求學生在某一學科上縱向深入發展,而是希望學生能夠在知識結構和技術能力方面橫向拓展,只要求其掌握專業基礎知識和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直接服務於基礎音樂教育工作。因此,無論是從教學內容的構成還是從教學要求的深度來說,高師聲樂教學都具有鮮明的基礎性特點。
(二)綜合性
基礎性特徵指的是高師聲樂教學的深度,而綜合性是指高師聲樂教學的廣度。根據《聲樂》教學指導綱要,高師聲樂教學涉及面廣,內容豐富,基本包括了聲樂基礎理論與知識、聲樂基本技能與方法、聲樂藝術審美與表現等方面,表現出明顯的綜合性特徵。從歌唱器官、發聲與共鳴、聲區,到歌唱的心理、人聲的聲部以及聲樂作品的體裁這些基本理論;從歌唱姿勢、呼吸方法、歌唱起音到穩定喉頭、調節共鳴和咬字吐字的具體歌唱實踐;還有理解和分析歌曲的能力、表達歌曲內容和意境的二度創作,與伴奏的協作,甚至是自彈自唱的藝術再現能力都成為聲樂教學的綜合內容。同時為了保護和延長歌唱週期,高師聲樂教學應包括科學用嗓和藝術嗓音保健知識,還要了解青少年的嗓音特點及其訓練,掌握變聲期嗓音保健知識。而結合《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提出的“提倡學科綜合、弘揚民族音樂、理解音樂文化多樣性”[3]的基本理念,高師聲樂教學也應該與中小學音樂教育銜接、連貫,突出教師教育培養過程中的綜合性,加強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聯絡,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既弘揚民族音樂,也要嘗試精彩紛呈的世界音樂。
(三)實踐性
實踐性是指透過高師聲樂課的學習,要求學生“能夠勝任學校音樂課堂教學、指導課外藝術活動、參與校園文化環境建設”[4]。同時在高師聲樂教學期間,還要求學生“透過教育實習與教學實踐,掌握中、小學聲樂教學的基本方法,能勝任中、小學音樂課堂教學和輔導課外聲樂活動,具備獨立教唱歌曲的能力”[5],以達到《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提出的“強調音樂實踐”[6]的基本理念。所以在高師聲樂教學過程中,不但要培養學生自身的一定水平的藝術實踐能力,而且還要培養學生參與藝術實踐、輔導中、小學學生藝術實踐、駕馭基礎音樂教育課堂教學實踐的能力,要會唱,還要會教,能登上一般的舞臺,但更要站好學校的講臺。
(四)創新性
“高等教育是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是長期歷史發展的產物”[7],隨著時代的發展,高等教育將擁有更加豐富的內涵。高師教育作為高等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獨立的個性,但同樣隨著時代不斷的發展而變化,擁有了更多豐富的教學內容和形式。作為高師音樂教育中重要的、基礎的組成部分,聲樂教學同樣繼承了這一與時俱進、不斷髮展的創新特性。在多元化音樂發展的大背景下,現代化的音樂技術、元素和形式不斷湧現,高師聲樂教學應該積極主動地去了解、研究這些新興事物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在不斷創新的過程中尋求自身的發展和完善。
二、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現狀分析
高師聲樂教學作為高師音樂教育的一門核心主幹課,其教學內容上具有高度的綜合性,針對基礎音樂教育的弘揚民族音樂、推進多元化程序的指導方針,現行的《聲樂》課程教學指導綱要在課程內容選編的基本原則上提出了“吸納中外聲樂文化的優秀成果”“重視選擇富有民族特色、地區特色的教學內容與鄉土教材”以及“面向基礎教育,聯絡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精選在音樂教學和社會音樂活動中應用價值較高的聲樂作品作為教學曲目”[8]等指導思想。這些指導思想充分體現了多母音樂文化的價值觀,也指明瞭高師聲樂教學內容必須服務基礎音樂教育實踐的方向,“打破單一文化音樂教育的傳統模式需要多元文化音樂教育”[9]。多元化的高師聲樂教學內容包括多元化的課程設定和教學活動,而這些都離不開高師聲樂教學的基礎構成即曲目設定來實現。然而,在這一多元化程序的背景之下,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卻存在著諸多問題。
(一)曲目設定專業化
以多數高師音樂院校採用的上世紀80年代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先後出版的《聲樂曲選集》和2000年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聲樂教學曲選》為例,其選曲均帶有高難度、大型化、專業化的特點,過於追求難度性和技巧性。而中小學的音樂課堂只需要教師去範唱或教會學生演唱一些難度較小的歌曲,所以這樣過於專業化的.曲目設定常常會導致高師聲樂教學與基礎音樂教師的培養目標相脫節。
(二)曲目型別單一化
“目前高師聲樂教學的曲目設定中主要以專業美聲或民族唱法的獨唱曲目為主,而且是一些適用於音樂會的獨唱曲目,很少有齊唱、合唱、重唱等其他集體性演唱形式的曲目。”[10]而現實中,高師音樂專業畢業生走上基礎音樂教育工作崗位後,在課堂教學中絕不僅僅只接觸到獨唱這一種歌唱形式,而是合唱、小合唱、齊唱、輪唱、重唱、對唱、表演唱等多種演唱形式並存。在課堂教學之外,基礎音樂教師還參與、組織和指導大量的課外音樂活動,在這些活動當中,集體性演唱型別的現實意義可能會大大超過獨唱這種單一個體演唱方式。目前這種教學曲目設定型別單一化現狀與豐富多彩的基礎音樂課堂極不相符。
(三)曲目設定範圍較窄
在對高師常用的聲樂教材的曲目進行分析後,可以得出其涵蓋面較為狹窄,僅僅只包含了美聲、民族兩大型別的一些曲目。中國作品中對於豐富多彩的民間音樂如戲曲、曲藝的涉及少之又少,外國作品中歐洲歌劇和經典藝術歌曲佔據主要部分,而琳琅滿目的、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中東地區等多元文化的世界音樂卻收錄甚少,流行音樂方面更是幾近空白。2008年2月教育部決定將京劇納入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程之中,“在已修訂的《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中增加了有關京劇教學的內容,確定了15首京劇經典唱段作為中小學音樂課的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具體情況,將15首京劇唱段安排在一至九各年級”[11]。在《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明確要求3-6年級學生每學年應能學唱京劇或地方戲曲唱腔片段,7-9年級學生每學年應能學唱京劇或地方戲曲唱腔片段1段。基礎音樂教育這一發展趨勢更加凸顯了目前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範圍較窄的現狀。這樣的現狀既不能滿足高師聲樂課堂的需要,更不能很好地與基礎音樂教育中“提倡學科綜合、弘揚民族音樂、理解音樂文化多樣性”的基本理念相接軌。
三、提出曲目設定多元化的思路
(一)設定曲目難易適中,貼近基礎音樂教育
為充分體現高師聲樂教學基礎性的特點,在曲目設定過程中,要切合實際,緊密結合中小學音樂課堂教學實際,深入瞭解《音樂課程標準》的要求和中小學音樂教材曲目具體情況。如《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對音樂體裁與形式、音樂風格與流派的多元化描述,在教材內容編寫建議中,提出傳統音樂、專業創作的經典作品優秀的新作品等均應占有一定比例,中外作品的比例要適當等具體要求。同時也要考慮到高師音樂專業學生聲樂素養大多弱於專業音樂院校學生的實際情況,曲目設定難度的降低可以讓高師音樂專業學生在學習聲樂的過程中有更廣闊的選擇餘地。
(二)豐富曲目設定型別,鼓勵教師自編曲目
為適應基礎音樂教育的工作需要,借鑑音樂劇中豐富多彩的演唱形式,在設定曲目時,應該打破單一的獨唱形式,增加重唱、對唱、表演唱等多種演唱型別的曲目。這樣的改進既可豐富高師聲樂教學的課堂,又有助於培養學生熟練掌握、靈活駕馭多種演唱型別的能力,讓學生能夠輕鬆勝任基礎音樂教育工作。在沿用傳統教材曲目時,也應該鼓勵教師結合基礎音樂教育和高師音樂學(師範教育類)學生的實際水平,自編曲目,靈活使用。2011年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師範教育類)本科專業課程教學調研的通知中,教師問卷突出了課程教材使用情況,包括了公開出版的通用教材、公開出版的自編教材和自編講義。
(三)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實現多元化音樂教育
“就多元文化音樂教育而言,它最好是植根於中小學音樂教師中”[12]。高師音樂教學曲目設定還應該充分體現基礎音樂教育對多元文化的需求。要充分挖掘國內多民族、多形式、多類別的聲樂作品,尤其要增加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傳統音樂內容,包括各種戲曲、曲藝和少數民族民歌。在傳承中華文化、發揚民族傳統的同時,使高師聲樂教材的內容更廣泛、更切合基礎音樂教育的需要。同時在外國作品曲目選擇上應該範圍更廣,充分汲取各國各民族優秀的音樂文化,增進對世界音樂文化的瞭解以及文化的交流。音樂劇中優秀經典唱段的納入更是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多元化的重要體現。
(四)設定多元化聲樂教學欣賞曲庫
《聲樂》課程教學指導綱要中要求聲樂教學的進度一般為每學期學生需精唱曲目4-6首,見習曲目5-7首。這樣的進度對於基礎音樂教育多元化的要求遠遠不夠,而且曲目的範圍是由教師自主選擇,受學生自身聲樂演唱條件的限制往往很難做到多元化。例如,中小學音樂課本授課曲目中包括的《鬥牛士之歌》選自比才的歌劇《卡門》,是男中、低音的演唱曲目,如果高師學生自身是女高音、女中音或男高音,那麼他們很有可能無法接觸到這首作品。但為了適應基礎音樂教育的需要,他們又必須要對這首作品有所瞭解,這樣造成了知識的盲點。為了解決這樣的矛盾,建議設定聲樂教學欣賞曲庫,把基礎音樂教育課本中涉及的聲樂作品放入其中,讓學生能夠提前接觸瞭解。欣賞曲庫的建設可以直接與基礎音樂教育課本配套材料銜接,也可由專人蒐集整理,以校園網上傳或網際網路雲盤分享的形式來儲存和使用。多元化的高師聲樂教學曲目設定,反映了高師聲樂教學的基礎性、實踐性、綜合性和創新性的基本特點,也呼應了基礎音樂教育多元化的形勢和需求。透過高師聲樂教學曲目多元化設定,可以針對性地解決當前教學曲目設定上的一系列問題,為聲樂教學創造基礎條件,使得高師音樂學(師範教育類)學生能夠勝任基礎音樂教育,有效提高中小學生藝術素質,體現藝術教育對於立德樹人獨特而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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