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發展現狀經驗及啟示論文

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發展現狀經驗及啟示論文

  摘要: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是世界最大的支付市場,對推動整體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歐盟宣佈單一歐元支付區( SEPA)將於2014年建成,將對現有零售支付市場產生深遠影響。本文介紹了當前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發展現狀、問題、未來目標和措施,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我國零售支付市場發展啟示和借鑑。

  關鍵詞: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

  自歐元誕生以來,歐盟特別是歐元區支付一體化日益加深,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支付市場,對推動整體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歐盟宣佈歐元區範圍內單一歐元支付區( SEPA)將於2014年建成,屆時將對現有零售支付市場產生深遠影響。因此,研究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的發展現狀和經驗,對於完善我國零售支付市場發展具有較好的借鑑意義。

  一、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發展現狀和問題

  現階段,歐元區使用最為廣泛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主要是貸記轉賬、直接借記、銀行卡、電子和移動支付,但各類支付工具的發展存在很大差異。

  (一)貸記轉賬和直接借記

  貸記轉賬和直接借記是泛歐洲支付體系下的核心支付工具,即歐洲支付委員會頒佈的SEPA規章內以歐元支付的交易。貸記轉賬指由付款人主動發起支付指令,付款人將支付指令提交給開戶銀行,開戶銀行接收後根據指令要求將付款人資金轉入收款人銀行。直接借記是指由收款人對付款人的銀行賬戶發起的事先由付款人授權的借記支付指令。

  (二)銀行卡支付

  銀行卡是零售支付中最普及和使用頻率最高的電子支付工具。2010年,銀行卡支付交易量在零售支付領域位居第3。目前,歐洲使用中的銀行卡共7.26億張,人均1.45張,平均每張卡消費2194歐元。

  (三)電子支付

  電子支付指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的支付,通常包括3種方式。一是透過網路進行遠端銀行卡交易;二是支付者透過網上銀行身份識別,在網上銀行轉賬和直接借記,這種方式目前只可在一國範圍內實現;三是透過第三方電子支付服務商支付。隨著電子商務發展,電子支付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四)移動支付

  移動支付指支付資料和支付指令透過手機發起、傳遞和確認,可應用於線上或離線購買服務、數字或商品。移動支付主要分為2大類:一是遠端移動支付,透過Intemet/WAP或SMS進行支付。目前,大部分透過Intemet的遠端移動支付基於銀行卡;二是近程支付,通常在銷售點直接發生。

  二、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未來發展目標

  近年來,歐元區零售支付市場內外部環境發生了一些重要變化:一是單一歐元支付區逐漸形成;二是各成員國零售支付基礎設施之間聯絡進一步加強;三是新的SEPA工具,如卡支付、貸記支付、直接借記得到更為廣泛的運用;四是部分基礎設施發生重大變化,如單一歐元區證券結算體系( T2S)建設。

  (一)是促進公平競爭性。基於共同的、開放的標準,服務供應商可在多國提供支付解決方案,擴大業務平臺,推動創新,帶來支付服務成本和價格同時下降,並對新進入者或其他成員國競爭者的市場準人提供便利,以此促進公平競爭。

  (二)是促進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性,並增加透明度。支付者可從更多的、有競爭性的支付工具中選擇最適合需要的支付方式。同時,支付市場更透明,將引導消費者使用最有效的支付工具。

  (三)是促進業務更具創新性。市場一體化可帶來更多規模效益,對現有參與者而言,意味著節約更多成本或增加更多收益機會,且新進入者創新熱情會更高,創新地域範圍也會擴大。

  三、歐盟培育和促進歐元區支付一體化的措施

  (一)對電子貨幣機構和支付機構實行業務許可制度歐盟規定各成員國應對電子貨幣機構和支付機構實行業務許可制度,確保遵守審慎監管原則的機構才能從事此類業務。市場準人業務包括跨國收購服務供應商、發行聯名卡、信用卡支付方案、電子簽名認證服務市場準入、依賴銀行卡交易支付的付款機制等方面。

  (二)增加支付服務透明度

  目前,支付服務的.真正成本通常是不透明的,特別是在信用卡方面透明度缺失嚴重,將給消費者、商家和歐盟經濟帶來更高的支付成本。歐盟鼓勵透過利用綜合返利、收取附加費等手段,使用消費者能夠使用最有效的支付工具。

  (三)對協議、介面、應用、服務等方面實行標準化

  歐盟鼓勵對銀行卡、電子支付和移動支付實施標準化:一方面銀行卡應遵循SEPA標準,即任何SEPA國家的銀行卡,能夠在其他SEPA國家的銀行卡終端上使用;另一方面,電子支付和移動支付需要銀行卡部門和行動網路運營商合作,實施統一的標準化解決方案,確保完全的互操作性和開放性,以適應消費者流動使用需求。

  (四)加強支付安全和資訊保護建設

  一是歐盟從1990年起就開始實施銀行卡EMV遷移,即將磁條卡更換為晶片卡;二是歐盟要求其成員國切實做好資料保護,客戶資訊無論是在處理還是儲存過程,都應存放在安全支付基礎設施中;三是支付交易認證機制從設計開始,就必須包括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符合資料保護需求。

  四、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鑑

  (一)以制度作保障,加快建立非現金支付法規制度

  一是推動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條例》、《銀行卡條例》等法律法規,強化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等業務規範和管理,促進發卡、使用、清算、收單等各環節業務可持續發展;二是建立和完善電子支付業務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的業務管理辦法,夯實支付體系法律基礎,有效防範支付風險。

  (二)以規範促發展,加強對新興電子支付業務的監管

  一是建立健全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監管體系,尤其是完善市場準人和退出機制。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組織開展現場與非現場檢查,規範其經營行為;二是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風險監管,包括執行風險、技術風險、系統性風險、法律風險、欺詐風險等風險防範與處置。

  (三)以推動促普及,引導新興支付業務健康有序發展

  一是大力支援銀行卡產業發展,繼續擴大銀行卡受理範圍,不斷改善受理環境,全面促進銀行卡應用;二是最佳化政策和信用環境,促進移動支付、電話支付、預付卡支付等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三是加快農村地區電子支付普及,充分利用農村地區網路通訊設施,推動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網上支付等業務在農村地區的開展。

  參考文獻:

  [1]蘇寧.支付體系比較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6(第1版).

  [2]蘇寧.支付體系發展指南[Ml.中國金融出版社,2007,7(第1版).

  作者簡介:黃煌(1979-),男,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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