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文化創意中旅遊業作用分析論文
旅遊文化創意中旅遊業作用分析論文
[摘要]改革開放至今,旅遊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核心支柱,在推進旅遊業的發展中起到關鍵性作用。首先分析旅遊文化產業,其次詳細探討旅遊文化創意在旅遊業中的作用,最後著重旅遊文化創意建設對策建議的闡述,意在從根本上促進旅遊業的發展。
[關鍵詞]旅遊文化創意;旅遊業;作用
“旅遊”一詞源於“旅遊媚年春,年春媚遊人”。隨著國民經濟與生活水平的提升,旅遊業的發展逐漸走向大眾化、社會化。自然、文化密不可分,促使旅遊文化創意成為新興經濟產業,並受到相關學者的高度關注,即透過深化研究與探討的方式,判斷旅遊文化創意對我國旅遊業的發展有著深遠意義。
一、旅遊文化創意產業
國內旅遊產業的發展,主要以景區旅遊為主導,透過旅行社組織行為的方式,實現旅遊產業的運營。現階段,伴隨點線旅遊向板塊旅遊形式的轉變,以城市為載體的旅遊產業受到各地區政府的高度關注。而在此過程中,依據旅遊產業、傳統文化相融合的新興產業得以衍生,即為旅遊文化創意產業。其透過對遊客個性化需求的滿足,以自身時尚產業的優勢,不管是產品開發,還是宣傳促銷,均將旅遊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相結合,用以促進景區旅遊價值的提升。
二、旅遊文化創意在旅遊業中的作用
(一)推進經濟發展
旅遊業將自然景觀、人文景觀作為宣傳的基礎,以此吸引遊客,起到經濟推動的價值。現階段,國內以民族文化為導向的旅遊景點創意已屢見不鮮,如“瓷都”景德鎮,透過遊客自制瓷瓶的方式,於瓷瓶處予以創作,使其產生“愛不釋手”之感,不僅有助於旅遊業的長遠發展,還可實現傳統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傳承,以側面的角度烘托運輸業、建築業發展的重要性。各地區之間的文化差異,均會對旅遊業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其原因在於:旅遊文化創意依據自身經典特色,構建獨特化文創產品,用以激發遊客購買慾,促進旅遊景點經濟效益的提升。據相關調查資料顯示,2016年由旅遊文創產品帶來的經濟價值,已高達10億元。
(二)引領消費潮流
傳統大眾化旅遊業的發展,難以滿足當前遊客的個性化需求。對此,充實旅遊產品文化內涵,引領消費潮流,是當前旅遊業發展的必經趨勢。對此,旅遊文化創意產業應結合自身創造性的優勢,透過對傳統文化的突破與創新,將原創性、變化性文化思想融入傳統文化領域,促使旅遊資源與活動經營予以全面融合,將沉寂的傳統文化向靈活性旅遊文創產品的轉變,以藝術性、趣味性與知識性的優勢,為遊客消費行為起引領作用。
(三)延伸產業鏈條
旅遊產業鏈條的形成是將優勢產業納入產業鏈核,透過產品、資本與技術等紐帶的輔助應用,使其在旅行社和餐飲、旅遊交通與旅遊景區、飯店以及旅遊商店等領域構建專業化及一體化產業鏈條,並結合旅遊文化創意產品價值的角度,彰顯其產業鏈條延伸的重要性。
三、著重旅遊文化創意建設對策建議
(一)人文素養的提升
關於旅遊業,無論是管理者、工作者,還是遊客,其文化素養均是影響旅遊業長遠發展的主要因素。對此,若要切實提高旅遊文化創意在旅遊業中的作用,則應結合旅遊業發展的層面,透過人文素養的提升,獲取較強的競爭力,使其能夠在國際競爭領域佔據重要地位。此外,相關部門還應制定旅遊法律法規,透過規章制度的約束,對旅遊行為予以管理,促使國內旅遊業的發展步入正軌。
(二)品牌樹立
傳統文化的弘揚,是對旅遊文化創意價值的昇華,也是旅遊業發展的必然途徑。針對此,旅遊景點可依據藝術品、工藝品等旅遊文化創意產品,彰顯傳統文化的內涵,既可吸引遊客,又可實現文化的傳承與弘揚。而在旅遊文化創意品牌樹立中,旅遊業應具備創新意識、創新理念、創新能力,結合高科技產品與技術的選擇,促進自身行業競爭力的提升。
(三)注重旅遊學理論,加強文化交流
針對旅遊業的.發展問題,應以持續發展的理念為導向,綜合分析其發展趨勢,並總結國內外旅遊業發展現狀、發展經驗、發展規律,以達到“取彼之長,補己之短”的目的。做到以上工作,有助於旅遊業自身發展方向的定位。與此同時,旅遊文化創意作旅遊業的“靈魂”,則應透過各旅遊景點文化創意產品交流會的召開,以互補互利的優勢,推進自身產業鏈條的發展。關於旅遊文化創意在旅遊業中的作用的探討中,可以看到,其以人文素養的角度注重旅遊學理論,依據品牌樹立,加強文化交流等建議的實行,可在傳承、弘揚傳統文化的同時,促進旅遊業經濟效益的提升。在此過程中,旅遊業管理者、工作者應高度重視旅遊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性,結合景點自身特色,生產與之相對應的文創產品。
參考文獻:
[1]王欣,凌天宇,楊文華援文化創意產業與旅遊業融合中的政府作用的研究[J].山西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4(3):117-120.
[2]袁俊,吳中堂援基於網路文字的文化創意產業園與旅遊業融合效果研究:以深圳大芬油畫村為例[J].資源開發與市場,2016,32(5):631-636.
[3]陳國生,彭文武.湖南旅遊業和文化創意產業的協同效應測度及其空間分佈特徵分析[J].荊楚學刊,2015(4):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