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化旅遊創意產業及其產品認定論文

關於文化旅遊創意產業及其產品認定論文

  摘要:

  在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基礎上誕生的文化旅遊創意產業,是以文化旅遊、創意元素和智慧財產權為核心內容的新型產業形態,是我國新的經濟形勢之一,具有非常廣闊的發展空間。其行業範圍與文化產業大致相同,但實質和內涵還是存在一定的區別,需要構建新的執行機制和認定指數體系,促進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繁榮發展。因此,本文論述了文化旅遊創意旅遊產業及其產品認定的指數體系,為其產品認定和產業發展提供參考意見。

  關鍵詞:

  文化產業;創意產業;文化旅遊;創意指數;產品認定

  文化旅遊創意產業作為近年新興發展起來的新型產業形態,其執行機制和產品認定體系仍然沒有發展完善與成熟。因此,有必要詳細地論述文化旅遊創意產業誕生的基礎,全面而系統地掌握其範圍及核心內容,便於形成滿足於文化旅遊創意產品認定的指數體系。因此,本文簡單論述了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及旅遊產業,以及如何認定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產品。

  一、文化旅遊創意產業

  要想全面掌握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內容和實質,需要了解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及文化旅遊的概念和內涵,才能更好的進行旅遊創意產業發展和創新,提高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價值。

  (一)文化產業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從文化產品的工業標準化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角度,將文化產業定義為就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文化不僅是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代表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明程度。具有民族特色的強大文化可以說就是一個民族的國際影響力,體現著國家的軟實力。因此,文化產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和經濟形態,其本質就是文化產品化。

  (二)創意產業

  顧名思義,創意產業就是指運用創造性智慧進行研究、開發、生產、交易的各種行業和環節的總和。具體是指從個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的企業,以及透過對智慧財產權的開發可創造潛在的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其根本觀念就是透過“越界”促成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重組與合作。例如,文化旅遊創意產業就是這樣形成的。透過創意產業的“越界”,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在創造性發展的過程中,推動社會機制的改革與創新。

  (三)文化旅遊產業

  文化旅遊是指那些以人文資源為主要內容的旅遊活動,以旅遊經營者創造的觀賞性和休閒娛樂方式為消費內容,使得旅遊者獲得富有文化內涵和深度地參與旅遊體驗的旅遊活動的集合。在旅遊者文化需求的影響下,文化旅遊逐漸形成一種新型產業形態。在各種文化旅遊活動的旅行過程中,旅遊者能夠了解不同國家的傳統文化、文化名人遺蹟和建築、民俗及宗教等內容,不斷地豐富自身的文化素養,滿足精神文化的需求。

  (四)文化旅遊創意產業

  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與人們需要轉型的今天,結合文化產業與創意產業的內涵與本質,形成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內容和實質。文化創意產業是一種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產生的以創造力為核心的新興產業,強調主體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個人或團隊,透過技術、創意和產業化的方式開發、營銷智慧財產權的行業。在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上,在旅遊者精神文化需求增加的前提下,文化旅遊創意產業以文化旅遊、創意元素和智慧財產權為主要核心內容,發展成為當代的新興產業,具有以上三種產業的特質和內涵。

  二、文化旅遊創意產品認定

  對文化旅遊創意產品的認定及創造性的衡量需要藉助於創業產業的創意指數。創意指數不僅可以反映出創意經濟與社會、經濟、文化等環境因素的關聯度,也能夠從側面反映出區域內創意叢集企業競爭優勢的來源。透過不同產業的重組與合作,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當然,這些經濟增長點不僅將某個行業和區域的潛在能力挖掘出來,也促成了個人或團體創意能力的產生。為了吸引創意人才、產生創意及刺激經濟的發展,以人才、技術和寬容構成了創意指數體系。其中,人才指數和技術指數是比較重要的創意指標。

  現在,歐洲、美國、中國上海、中國臺灣與香港地區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建立了創意指數體系。最先創定的創意指數版本是美國的3Ts模型,人才指數以創意層次的比例來進行量化,技術指數則以創新指數與高科技指陣列成。歐洲的創意指數體系結構與美國類似。中國香港的創意指數體系是以3Ts模型為原型進行改良,是5C創意指數模型(包括人力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創意成果與產出、結構或制度)。在5C模型中,“創意成果與產出”是直接由創意經濟的總量與規模為量化的,其他四項則是影響創意經濟的核心要素。中國上海與中國臺灣的創意指數體系是5C模型的變化版本。

  至此,結合創意指數和智慧財產權指數形成文化旅遊創意產品的評定要求的認定指數。這樣組合形成的認定指數體系,不僅能夠反映文化旅遊產業的創意人才比例和高科技產業產量,也可以客觀地衡量智慧財產權的數量,客觀與合理地評定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企業及其產品。

  三、總結

  為了促進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繁榮發展,應積極構建符合其發展需求的執行機制與認定指數體系,使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產品認定更為快速、合理、客觀。本文筆者在對文化產業、創意產業以及文化旅遊內涵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探究文化旅遊創意產品的認定指數體系,並且分析西方國家的創意指數體系應用,舉起內容改造並形成了智慧財產權指數,構建了滿足於文化旅遊創意產品的認定指數體系,給予我國文化旅遊創意產業的產品認定提出新的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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