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教學下地理教學論文

比較法教學下地理教學論文

  1.同類事物比較法

  即同類地理事物或現象對比,比較各點相同和相似之處。教師在講授某一地理問題時,可以引入學生學過的同類地理事物或現象進行比較講解。例如:講完亞洲的地理位置以後,引導學生用同樣的方法描述南美洲的地理位置,並對兩個大洲進行比較。

  2.比喻比較法

  就是把比較抽象的難於想象的地理事物和現象,藉助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一般事物和現象進行比較的方法。例如:在講經緯網的概念和作用的時候,可以把經緯網比做電影院的“排”和“號”,以確定位置。在講季風或海陸風的.成因時,用一塊大理石和一盆水進行比較。一塊大理石和一盆水跟巨大的陸地和海洋相比,論其大小有天壤之別,但其受熱和散熱的基本原理是一樣的。

  3.關聯事物對比法

  就是把兩種或幾種有聯絡的地理事物,進行比較或對比的方法。這樣,可以複習舊知識,又從舊知識中獲得新知識。例如:在講世界氣候這一節時,先讓學生記住氣候的兩大要素是氣溫和降水,再對“世界年平均氣溫分佈圖”、“世界年降水量分佈圖”和“世界氣候型別分佈圖”進行比較講解,讓學生得出氣溫和降水的分佈和氣候型別的分佈有非常密切的聯絡。比如,赤道附近的大陸和島嶼多數地方常年氣溫高降水豐沛,所以這裡主要分佈著熱帶雨林氣候。再對“世界地形圖”和“世界氣候型別分佈圖”進行比較講解,學生就很容易理解,影響氣候的主要因素是緯度位置、海陸位置和地形,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赤道附近的有些大陸不是熱帶雨林氣候。對於比較複雜的地理事物和現象,讓學生對比,從不同側面加以分析,才能真正認識事物的本質屬性,認識事物的形成原因。

  4.並列事物比較法

  就是把分別獨立的幾個比較物件並列起來進行比較,透過比較瞭解地理事物和現象的共性和個性,使學生了解個體和整體的地理特徵。例如:講黃河的治理與開發的時候,和長江的開發與治理對比講解,使學生既掌握課本主要內容,又掌握兩者的異同點。

  5.中心問題比較法

  即以一個比較物件為中心,和幾個比較物件同時進行比較,比較的目的在於突出中心比較物件的特徵。例如:讓學生把港澳地區的人口密度分別和新疆、西藏、北京、上海進行比較,進一步理解港澳地區“人多地狹”的含義。

  6.綜合比較法

  這是一種比較複雜的比較方法,是把對多種要素進行全面綜合的比較方法,是複習過程中常用的方法。例如:講完我國四大地理區以後,把四大區域的地形、氣候、河流、流量、植被、農耕制度、運輸方式、傳統民居、文化等進行系統比較。學生可以掌握四大區域的差異,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引導學生分析地理諸要素———地形、氣候、水文、土壤、植被、工農業生產等都是相互聯絡、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地理事物的這種普遍聯絡,都是因果關係。透過比較、分析、綜合、歸納,可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學生在認識地理事物或現象的過程中,運用比較法可在已知的基礎知識上認識未知的地理事物,運用比較法還有助於認識地理事物或現象之間的相互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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