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個人勞務合同

建築個人勞務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個人勞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築個人勞務合同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分項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部委、濟南市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部委、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4.工程專案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5.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合法規。

  6.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並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7.根據工程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施工期間,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絡、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處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 ,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10.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1.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2.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3.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裝置和工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4.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5.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濟南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濟南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6.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7.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和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8.貫徹先定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9.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2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濟南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1.本協議定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甲乙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XX市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濟南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23.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年 月

建築個人勞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電話: 家庭地址:

  鑑於乙方勞動崗位、勞動量及勞動時間與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本協議於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單位電路檢查維護,下水保障暢通,衛生檢查,停車場車輛擺放管理。

  第三條 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每月元(含稅),每月10號之前支付上月勞務報酬,全年 元。

  第五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九條 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條 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日期: 年

建築個人勞務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訊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_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或按 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個人勞務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為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檔案。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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