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獎懲制度

考核獎懲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核獎懲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獎懲制度1

  一、貫徹執行《實施辦法》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由本校視情給予表彰,可給予100元至500元獎勵。

  1、認真開展治安保衛工作,嚴格執行本《實施辦法》,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在預防案件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2、協同公安機關破獲木校範圍內的各種政治、刑事案件,或積極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成績顯著的。

  3、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消防治安災害事故隱患,使國家、集體和職工財產、生命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妥善調解處理各種糾紛,防止矛盾激化或對有輕微違法行為的人員幫教轉化工作成績顯著的。

  5、因治安保衛工作成績突出,受到上級嘉獎、記功的。

  二、 失職、違章行為尚不夠《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行規、處罰的,按木《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處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扣除獎金並可給予行政處分。

  1、同有關人員未打招呼翻牆越門進入校園的

  2、不盡法律義務、知情不報、隱瞞違法犯罪等有礙於案件偵破的

  3、看、抄、傳、聽黃色淫穢書刊、圖片、錄影的

  4、故意損壞學校內部裝飾或各種標誌的

  5、偷竊少量公私財物的

  6、參與賭博的

  7、違反制度引起火警的

  8、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擾他人正常工作與生活的

考核獎懲制度2

  為將幼兒園安全工作做實做細,強化全園教職工安全意識,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確職責,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佈署幼兒園安全工作,各崗位、各相關處室根據自己承擔的各項安全工作認真落實。

  2、幼兒園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各崗位根據自己承擔的安全責任,做好日常的檢查、彙報、排除安全隱患工作。並做好記錄,做為幼兒園考核的依據。

  3、幼兒園安全工作小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過程中,不定期檢查各項安全工作,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作為學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據。

  4、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規則,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擔安全管理工作,並做為工作中的首要任務去做。幼兒園對各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首要考核依據。

  5、幼兒園在檢查安全工作中,對不認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履行職責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園長談話,給予批評,第二次在全體教職工會給予點名批評,全校通報,第三次調離工作崗位。

  6、幼兒園安全考核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凡是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崗位工作人員,取消當年評優、評模等各種榮譽的評選資格,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7、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實行公開,公平的原則,年度考核、獎懲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計入量化考核成績,並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一、具體實施方法:

  考評:

  幼兒園成立安全考核評價領導小組,每月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教師的安全工作予以獎勵或懲罰。

  獎勵:

  每月幼兒園安全考核領導小組對教師的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考評,對每月無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獎勵100元。

  懲罰:

  (一)受傷。幼兒因各種原因受傷,縫一針扣10元,縫兩針釦20元,三針扣30元,縫四針釦40元,縫五針釦50元,後果嚴重者按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二)骨折。幼兒因為各種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後果嚴重者另行處理。

  (三)脫牙。幼兒因安全事故出現脫牙一顆扣10元,二顆扣20元,三扣30元,後果嚴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正常換牙而出現的脫牙不屬安全事故,但要以醫生診斷為準。

  (四)鼻塞、耳塞和吞嚥。教師因失職造成幼兒鼻塞、耳塞或吞下異物情節較輕的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後果者每次扣20元。

  (五)體罰。凡因教師體罰幼兒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加倍懲罰,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晉級評職實行一票否決並在教職工大會上做書面檢討。

  註明:出現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師安全獎勵,聘請教師懲罰資金從工資中扣除,公辦教師從績效工資中扣除,誰當班誰承擔責任若兩位教師同時當班則共同負責。

  其它1、教師當班時間離崗、長時間接打電話、串班、吃東西、打堆閒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當班教師不按規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記錄,發現幼兒尿褲、尿床、大便等未清洗乾淨,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兒出現咬傷、抓傷一次扣2元。

  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課程未納入班級課程計劃,以及未及時開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的,一次扣除5元;如實填寫各類安全工作記錄,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記錄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幼兒園要求及時發放各類安全告知書,未向家長盡到告知、警示、宣傳、教育責任的,一次扣除5元。

考核獎懲制度3

  一、獎勵

  1、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工作態度優秀、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等);

  2、凡在市、區學會或教科研中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勵。凡每學期評出的優秀個人、班組可獲得獎勵;

  3、輔導幼兒參加各種比賽獲得名次的可獲得獎勵;

  4、每學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給予獎勵,設全勤獎,安全獎。

  5、遇到緊急情況,能保護幼兒、園內財產安全或機智的避免事故發生的給予獎勵。

  二、懲罰:

  1、不服從工作安排,故意擾亂工作或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後果的扣50元,後果嚴重的立即解聘。

  2、當班人員工作失職,造成幼兒摔跤,導致骨折、脫臼、縫針、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事故要負全部責任,並根據幼兒受傷或具體情況,扣除當月20%以上的工資並取消該安全獎和評優資格。

  3、工作擅離職守,幹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無請假又不來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時睡覺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職發生幼兒走失,造成不良後果則由當班人員負全部責任並扣除當月全部工資,立即解聘;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資,取消安全獎。

  5、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本園師德要求,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或解聘。

  6、當班人員未關(鎖)門窗造成物品丟失按物價賠償,期末清點物品數目不齊由各班人員賠償。

  7、各班主任按時制定各項計劃,更換“家長園地”內容,副班協助,無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馬虎、幼兒生病沒處理好,幼兒毛巾、茶杯等無消毒,活動室、寢室、桌面、廁所等不整潔、不乾淨扣5元/次。

考核獎懲制度4

  由學校考評小組根據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具體要求,並參照職改考評體系,採用定期考評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全園的治安員進行考核,根據考評結果分別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處罰。

  一、獎勵條例:

  1、年度考核優秀者給予獎勵。

  2、主動關心集體、爭做好事、愛護兒童、樂意做份外事。

  3、積極投入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議,能為辦好幼兒園、提高保教質量獻計獻策。

  4、遇到突發情況能挺身而出,為幼兒園著想、為孩子著想、併為之作出貢獻。

  5、在工作中能注重幼兒安全,並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出事故的進行獎勵。

  二、處罰條例:

  1、語言粗魯、有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

  2、不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擅離崗位、聊天、串班、幹私活、借公濟私的行為。

  3、不服從管理,影響同志間關係。

  4、違反財務制度,挪用公共財物,損害幼兒、家長利益,一經發現,加倍處罰。

  5、說不利於團結的話,影響同志關係,有損於幼兒園形象。

  6、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等處理參照有關規定和“內體改方案”執行。

考核獎懲制度5

  1目的

  為規範部門主管的考核、獎懲提供準則,充分開發並利用人力資源,使部門主管能夠嚴於律已,起模範帶頭作用,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質量水平,維護體系執行為最終目的。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部組長級及組長級以上的所有部門主管。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所有部門主管的最終考核評議及獎懲決定。

  3.2各部門主管的日常考核及獎懲工作由上級主管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予以執行,並通知人事部門存檔。

  3.3企質辦負責監督對部門主管考核及獎懲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向總經理提出獎懲意見,對所有部門主管進行獎勵或處罰。

  3.4企質辦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監督,並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門主管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運作情況,不斷完善管理規章制度,並對本部門所制定的管理細則及規章制度負有監督其確認實施的主要責任,以支援體系的運作,提高內部管理。

  b.積極維護並推進體系運作,教育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檔案要求工作,有義務處理好屬於部門內部的所有事務,有責任承擔本部門違背體系運作要求的連帶責任,對部門內的員工負有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的職責,並有具體運作制度及記錄。

  c.做事公正、胸懷寬闊、賞必信、罰必果,有責任做好崗位職責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務。

  4.1.2質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門主管都應以提高質量水平為管理的最終目的,任何影響產品質量水平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嚴格要求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照工藝檔案和有關標準執行,控制好質量,有義務處理好本部門內部發生的質量問題,不得推卸責任。

  c.發現質量問題,有義務查明其原因並進行分析,屬相關部門的,應善意反饋給相關部門,如不能協商解決,要及時報交企質辦處理。

  d.任何部門主管都要善於聽取或接收相關部門的意見或建議,遇事敢於承擔責任,處理問題講究實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獻力,任何浪費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嚴謹的報廢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對於部門內部員工,主管有監督及處罰的權力,同時對造成損失的確認事實,負有連帶責任。

  4.1.4敬業及協作精神的考核

  a.作為起碼的職業道德,任何部門主管,不僅要有從事部門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還要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b.屬於部門主管份內的工作,不允許有推、拖、拉的現象。

  c.協作精神是管理人員必備的管理技能之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屬於部門內部的事務,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為公司的總體發展擔負責任。

  d.部門之間處理問題時,對事不對人、工作務實。

  4.1.5生產進度考核

  a.生產是企業的生存之本,進度是企業的發展之源,生產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之一,而生產進度是企業信譽和效益的保證,任何部門主管都應該將直接或間接服務於為滿足客戶要求的生產及進度,作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積極主動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難,為保證生產進度服務。

  c.任何阻礙生產進度的主觀因素都應該予以取締。

  4.2獎懲制度

  4.2.1對於試用期的部門主管,由上級主管負責考核,企質辦、辦公室負有監督的職責,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幫助。試用期滿後,由上級主管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予以評審。必要時,請總經理或廠長列席,評審結果報由總經理審批,合格則任用,否則調離崗位或予以辭退,寧缺勿濫。

  4.2.2對於部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部門制定的細則檔案及規章制度不能監督並有效實施的,或是不符合體系檔案要求,或是不具備實際運作的可行性,卻未能及時更改的`部門,主管以失職論處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在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部門主管,公司優先確認調薪或升職的機會。

  4.2.3對於類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訴(以ⅰ類資訊反饋單的形式出現)的部門,上級主管要負責及時查明其原因,如果屬部門主管處理不當或是因為沒能引起重視造成的,則對其進行能力評審,並報總經理。同時,在此基礎上每增加類似一項,並處30元的罰款。一般事例每3個月為一個考核週期,較嚴重事例每半年為一個考核週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確定。事例程度確認由上級主管負責,企質辦監督。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共同予以分析確認。

  4.2.4任何部門主管和員工,均不得

  有違背體系檔案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檔案規定完善,可提出檔案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於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4.2.5對於隱瞞質量問題或誇大事實,或是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脫責任的部門主管,企質辦有權對其提出警告。情節惡劣者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在質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由上級部門主管提出,企質辦確認落實後,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

  4.2.6對於不能嚴格控制成本,由於失職造成損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內部員工造成損失的,可根據其實際損失情況,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任何袒護人員,予以同等處理。對於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主管,由其主管部門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實施。

  4.2.7對於不具備敬業精神的部門主管,經說服教育沒有較大起色的,堅決予以辭退,對於不具備團隊協作精神或協調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見、我行我素,影響與相關部門協作的部門主管可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都特別出色的部門主管,由其上級主管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實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質辦彙總出各部門上一月各類不合格項的處罰情況,予以公佈。並對確因部門主管責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項,將對主管處以此類處罰金額總數10的處罰。

  4.2.9所有的部門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須上交年度述職報告,由總經理批閱,並由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予以評審,並根據評審結果,對各部門主管予以相應的獎勵和懲罰。

  4.2.10對於影響生產進度的直接或間接部門主管都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罰,但確因客觀因素人為無法克服者除外。

  5說明

  5.1處罰不是目的,但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法可依時,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這樣,才可以為公司的發展維護一種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獎勵也只是一種手段,它是為了能激發部門主管的潛力,使其能勇於擔負責任,真正發揮主管的作用,為公司的發展排憂解難。

  5.3上級主管負責對所屬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企質辦本著處事公正,賞罰分明的原則,為各部門主管提供綜合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執行。相關部門可予以監督指正,並可透過人事部門向總經理投訴。

  5.4具體獎懲情況參見《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有違背體系檔案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檔案規定完善,可提出檔案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准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於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於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考核獎懲制度6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單桌宴會、自助餐、酒店宴請根據所盯臺菜餚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酒水有酒水獎,供貨商提供)。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的按菜餚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

  2、 婚宴、會議餐、彌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會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按每席XX元進行提成。

  備註:以上二者不可同時進行。

  3、早餐按早班1個補發XX元/人。(實習學生享受此條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式具體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兌付給盯臺服務人員(含參與盯臺領班)。結賬完畢後,所有參與盯臺服務人員在賬單上簽字確認,除單桌外,大型宴會集體盯臺平均分配桌數或營業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兌付給傳菜員工、預定員、迎賓、吧員、保潔員、餐廳收銀等。以上人員按單月出勤天數參與分配。不參與盯臺的主管級人員享受後勤人員基數的2倍。月工資不超過XX元的經理按後勤人員基數的XX倍績效分配。不超過1個月實習學生的按提成績效的XX%進行提成。部門總監不參與分配。

  3、提成收入20%歸部門基金。有部門統一安排使用,部門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開。

  4、制定表格每餐有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確認人數、金額、桌數、無誤後簽字,再有收銀員簽字確認,月底有管理人員彙總到餐飲總監處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發放。

  5、表格設計要包括:日期、午晚、臺號、桌數、金額、服務員、收銀、領班等簽字確認。部門把分配表統計列印後、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後交與勞資員和財務稽核,如果出現不符或作假將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員工營業額造假和違犯提成規定的按設計營業額提成的10倍處罰當事人。

  2、當日服務、餐具環境衛生不達標造成客人投訴的,扣除應提成營業額收入的5倍罰款。

  3、違犯部門相關制度的,按制度規定給予在績效中扣罰至部門基金。

  4、參與幫工的人員和臨時工不參與績效分配活動。

  5、當月沒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務指標的,績效提成整體按50%發放。

  四、崗位基本工資

  1、盯臺服務員XX元每月;傳菜員XX元每月;迎賓XX元每月。

  2、見習領班按崗位員工工資發放。轉正後按XX元每月執行。

  3、轉正主管按XX元。

  4,經理、總監按外聘工資執行。

考核獎懲制度7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標準、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控制事故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組織實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檔案形式,對單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表彰。

  五、公司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考核的標準為:

  1、優秀安全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真抓實幹且責任心強,敢於大膽嚴格管理,工作紮實有效。

  (2)有創新意識,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時工作中沒有弄需作假,認真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4)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工作好。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上報安全生產資料。

  2、先進駕駛員評選條件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2)經濟效益名列前茅,服從分配,按時完成運輸任務。

  (3)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活動,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貌待客,無任何投訴。

  (4)無違章違法行為,無超速等現象,GPS無人為損壞掉線等行為。

  (5)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好。

  六、獎罰

  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獎勵500元,駕駛員獎勵500元。

考核獎懲制度8

  為了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根據縣局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年活動實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結合教學的實際情況,舉行月質量調研活動及學期期末調研活動,為了表彰優秀,激勵後進,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考依據

  以本次調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績作為依據。

  二、獎懲

  1、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前三名的分別獎勵現金50、40、30元。

  2、語數英每上升一個名次獎勵現金10元。

  3、語數英每次調研成績位居全街道同年級同學科後三名的由教研室組織召集開會,幫助分析成績並進行誡勉談話(相比上一次有進步名次的不用參與談話)。最後一名的並作出書面說明。

  4、語數英連續兩次位居後三名的學科教師由中心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5、在一學年兩次期末質量調研中,量化成績位居同年級同學科後1/3名次的,並且未進步2個名次的(依據以年終的期末考試),報考縣局招聘教師時學校不予出具證明。

  6、在縣局的歷次質量抽測中,學生成績位居全縣後1/3名次的課任教師,當年所有的評先樹優一票否決。

  三、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中心校。

考核獎懲制度9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幹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盛市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

  第三條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並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週等安全專專案標一併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執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 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 安全目標考核採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並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於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 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 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於釋出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2

  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於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按照市交通局、區(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點段和病害橋樑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於未然。

  第三條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公路局、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督處,彙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辦等相關部門。並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範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專案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幹線在建公路橋樑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樑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 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樑、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並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範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專案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 公路橋樑施工企業、養護企業、公路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航運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並報上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 隱患整治專案完工後,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並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後,於釋出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統計報告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事故報告。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洩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並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樑施工和養護作業事故:市級路橋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後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公路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 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註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製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行車事故 (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安監處彙總後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劃處,並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統計,並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處,安監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並在每月5日前彙總交安監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處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處彙總後報局領導和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區(市)縣級交通企事業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並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 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檔案和批覆、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並在**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 本制度經**市交通局修訂後,從釋出之日起正式實施。

考核獎懲制度10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早上7:30到園,下午13:40到園。遲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曠工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

  3、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請假兩天以上在扣除當天工資外加罰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醫院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親近人喪事或本人婚事不作處理。

  4、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20元。

  二、教育教學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教學計劃,每週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週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週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規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並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過程中有錯誤沒有發現一次扣除10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於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緻的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簡訊),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資10元。

  8、不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等活動的,一次扣工資10元。

  9、教育教學部分優秀者每月20元。

  三、班務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學期頒發的一切公物,由園長登記註冊。學期結束後清點,若遺失、損壞的照價賠償;非人為損壞的,到園長處報損,由園長備註後更換。

  2、各班必須把教室、清潔區打掃乾淨,桌椅、掃帚、垃圾簍、文具櫃要擺放整齊,放學後門窗要關好。每天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一次教室不乾淨,不整潔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兒或家長要熱情,舉止要文明,言談要得體。和家長爭吵者,一次扣工資100元。

  4、對待幼兒要和藹可親,要有耐心、愛心和細心,要熱愛幼兒,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更不能辱罵幼兒,發現體罰、辱罵幼兒的,一次扣500元,性質特別嚴重的,解除聘用關係。

  5、凡借用教具、圖片、儀器、光碟、錄音帶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損壞或遺失的,照價賠償。

  6、在園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謾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者扣工資30元——100元,嚴重者解除聘用。

  7、在園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者,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

  8、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幼兒園的榮譽和形象者,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並寫檢查向全園教職工進行自我檢討。

  10、班務工作、公物管理部分優秀者每月20元。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兒上廁所因沒有教師指導而摔傷的,不給幼兒以適當照顧,家長反映情況屬實的,一次10元。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後自己再進行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5、放學時,要認真檢查幼兒個人物品和幼兒整體著裝,若家長投訴幼兒園照顧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根據具體情況對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7、幼兒午睡或起床時,教師要指導和幫助幼兒脫穿衣服,幫助幼兒蓋好被子。不能以任何藉口離開午睡室或做私活、看書、打瞌睡等。發現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單和被褥要一週一次暴曬,發現髒的要及時清洗,午睡時每天要及時整理乾淨,若發現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獎40元。

考核獎懲制度11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鬥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裝置、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並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翫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後,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xx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裝置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裝置崗位主管人員及裝置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裝置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裝置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裝置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裝置的技術人員罰款20xx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裝置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裝置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考核獎懲制度12

  一、考核基本原則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上級檔案,結我站實際情況而制定。

  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原則。

  考核工作由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範圍

  考核我站所有領導和員工。

  三、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工作目標60分;工作要求40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60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未落實10分。

  2、認真完成電站佈置的各項工作,全年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3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電站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不得少於12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任務。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5分,檢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2分,整改後未申請驗收每項扣2分。

  4、執行人員每天必須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誌的記錄。不及時到崗、到位的每次扣3分,無工作日誌每次扣2分。

  5、認真落實電站重大節假日、“安全生產月”、汛期等季節性專題安全工作。每項工作未開展扣3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5分。

  6、發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40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學習教育,無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發生安全事故必須馬上上報,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級佈置的安全檢查彙報材料要及時上報,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獎懲辦法

  年終考核總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進個人獎勵20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個人獎勵10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個人獎勵50元。

  年終考核總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罰款100元。

考核獎懲制度13

  為深入推進新農村鄉風革命,加強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提高各村幹部參與的積極性,落實農戶門前三包,提升全鎮環境衛生面貌,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訂本獎懲辦法。

  一、考核物件

  各村書記、主任(一肩挑村莊的副主任)。

  二、考核內容

  各村村域範圍包括通村道路兩側環境衛生保潔、亂堆亂放、亂搭亂建,池塘、河道、溝渠、公廁、垃圾堆放點及其周圍區域的整潔乾淨,畜禽養殖汙水的直排、垃圾分類實施情況、農戶門前三包落實情況。

  三、考核方式

  1、採取明查暗訪、每月檢查的方式進行考核。

  (1)明查暗訪。鎮巡查組不定期對全鎮範圍內的環境衛生保潔情況進行專項巡查,並拍照建檔。

  (2)每月檢查。鎮生態辦每月至少安排1次專項檢查,對全鎮28個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實地檢查,檢查結果每月進行公佈。

  2、對在明查暗訪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直接以《整改通知單》形式交辦給所在村,並限期整改,同時根據獎懲辦法進行獎懲。

  四、獎懲措施

  1、鎮政府設立農村環境長效管理獎勵基金20萬元/年。各村以上一年年報人口為準,設立基礎獎5元/人。

  2、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鎮巡查組和生態辦交辦整改任務的獎勵50元/點,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罰200元/點。但同一點位整治後再次反彈的直接扣罰200元/點。

  3、開展全域衛生保潔,落實全民清潔日、門前三包,發揮好村民的主體責任。在縣檢查中得分低於縣平均分的每分扣罰100元,高於平均分的獎勵200元/分;列入縣紅榜村的,一次獎勵20xx元,列入縣黑榜村的一次扣罰20xx元。

  4、因整治不力、長效管理不到位,被鎮、縣、市檢查或領導點名通報批評的,分別扣罰500元、1000元、20xx元,被媒體曝光的,加倍扣罰。

  五、本辦法根據考核每半年兌現一次。

  六、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實行。

考核獎懲制度14

  一、考核獎懲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

  (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獎賞分明。

  二、考核獎懲內容

  (一)考核

  1、德: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愛崗敬業、尊師愛幼、團結協作、樂於奉獻。

  2、識:專業知識和業務進修情況。

  3、能:完成工作任務所具備的各項能力和業務水平。如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組織管理能力,學習能力及教學創新能力等。

  4、績:各工作崗位所取得的成績。它包括教師個人或集體獲獎、指導幼兒參賽獲獎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二)獎勵

  1、自覺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2、完善幼兒園管理,發揚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以集體利益為重,積極承擔份外工作。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教工作成績顯著,本班幼兒、本職工作在各級各類評比競賽中獲獎。

  5、樂意承擔各級公開教學或觀摩活動,效果良好。

  6、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並在區級以上刊物上發表。

  7、獲得班、組、室和單項獎的文明集體和個人。

  8、無事故發生(安全獎);全勤、無遲到早退(全勤獎)。

  (三)懲罰

  1、凡出現體罰或變相體罰事例,一切後果由肇事者承擔;責任人的年內考核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額及年終獎金的50%,並視後果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如情節嚴重,影響本園形象者可被解聘。

  2、責任事故:由於事故造成幼兒傷害,其醫療費、營養費及一切後果均由肇事者承擔,同時扣除責任人月考核安全獎與年終獎金的10%,並視後果輕重給與行政處分。意外事故:扣除責任人月考核安全獎,幼兒園醫療費如在200元以下,有責任人自負;如超過200元,幼兒園則給予一定補償,並協助解決相關事宜。

  三、考核獎懲辦法

  (一)考核

  1、日常隨機檢查與定期考核(月、學期、學年)相結合。

  2、條線負責人考核與園長認定相結合的分級考核。

  3、單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

  4、自評、組評、條線評及考核小組評定相結合。

  (二)獎懲

  1、獎勵以考核為依據,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獎懲。

  2、獎懲的金額根據幼兒園的經費情況,實事求是加以調整。

考核獎懲制度15

  一、考核內容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內容包括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廉潔從教等。具體內容詳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式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與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結合進行。

  1、教師進行師德述評。以年級組或學科組為單位,組織教師對自身師德修養及師德表現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自述自評。農村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述評範圍。

  2、組織實施考核評議。學校考核組採用多種評價方法,組織學生、家長、教師、考核組等評價主體實施考核評議。小學低年級教師的師德考核,不進行學生評議。

  學生評議和家長評議:以班級為單位,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組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班級的全部學生和家長對任課教師進行評議。所教班級較多的任課教師,每年抽取不同任課班級進行評議。

  教師評議:採取年級組或學科組教師評議與全體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確定考核等次。考核組根據學生、家長、教師評議結果,結合教師平時的師德表現,在打分量化的基礎上,綜合分析,逐一確定考核等次。

  4、反饋考核評議意見。考核組向每一位教師反饋考核評議意見,使之明確差距,反思問題,改正缺點。

  5、公示考核評議結果。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師德檔案。

  三、考核等級

  1、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優秀率一般掌握在參加考核教師總數的15-20%。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等級為不合格:

  (1)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

  (4)向學生或家長索要錢、物、有價證券的;

  (5)散佈非法言論,或誘導學生參加宗教活動,或參與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7)其它違反師德行為規範,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1、師德考核優秀的教師,在崗位聘任、職務評聘、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評選各型別骨幹教師、表彰獎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在職務評聘、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評選各型別骨幹教師、表彰獎勵時一票否決,在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緩聘或解聘。對經教育仍不改正、師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師應調離教學崗位,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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