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建設工程的論文
水土保持建設工程的論文
1水土保持建設工程招投標存在問題
1.1批覆投資不能全部到位,工程建設資金左支右絀
遼寧省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中央投資的補助標準是28.6萬元/km2,在概算投資中:中央、省級、市縣財政配套投資分攤比例為0.7∶0.15∶0.15。通常在做概算時是以28.6萬元除以0.7即40.85萬元/km2去控制小流域的總投資。以建昌縣某小流域為例:小流域治理面積為948hm2,專案總投資380萬元,工程措施投資340萬元,獨立費用投資29萬元,基本預備費投資11萬元。整條小流域省批覆投資:中央266元,省投資57萬元,概算中的市縣配套投資57萬元在批覆中沒有體現,即到位資金中央、省總投資為323萬元,工程措施投資340萬元,也就說中央和省投資能把工程措施工程量基本完成,但在獨立費用中建設管理費和設計費及監理費是必然要發生的,同時施工中又存在一些不可預見的費用,市縣配套投資不到位,這筆費用就沒有出處。如果從到位資金出這些費用,招標的工程量清單又不好確定。國家坡改梯工程投資分為兩部分:工程投資和獨立費用。中央投資佔60%,省市縣配套投資佔40%,以建昌縣2014年坡改梯專案區為例,批覆治理面積為446.67hm2,批覆總投資1667萬元,其中中央1000萬元,地方投入667萬元。而在投資計劃下達的指標僅為1000萬元,即為中央投資。設計治理坡耕地面積為446.67hm2,其中新修石坎水平梯田214.74hm2,新修土坎水平梯田231.93hm2,佈設2.08km截水溝,1.52km排水溝,共修建作業路長度為6050m,共修建谷坊43座。在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稿中與中央1000萬元投資匹配的工程量為其中新修石坎水平梯田192.94hm2,佈設0.56km截水溝,0.86km排水溝,共修建作業路長度為6050m,共修建谷坊21座,如果工程進行招標,只能對已經落實的1000萬元的相應工程量進行招標,那剩餘的工程措施怎麼施工,如果地方投入總不到位,而在當前市場經濟情況下用群眾自籌來完成也是不現實的,那作為縣級水保管理部門是無法完成批覆任務的,從而也就實現不了集中治理、規模治理,那麼這樣的實施水土保持方案就失去了意義。同樣存在著獨立費用和其他不可預見費用無資金解決的問題。
1.2實施水土保持方案編報時無招標業務費,建設資金管理不便
工程實施招標需要招標業務費用,在水土保持方案編規中獨立費用的計算並沒有招標業務費,而在水利工程概算編規中有此項費用,這筆費用在招投標中是肯定發生的,如果不計此項費用,那招標業務費只能從工程費用中支出,因為獨立費用中的`各項費用各有所用,這樣會導致建設管理單位違規使用資金,不利於建設資金的管理。
1.3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常導致中標合同價款突破
現在的荒山有的是集體所有,有的已承包給農民,在工程實施中協調問題是大事,在招標檔案中雖規定佔地、佔道等問題由施工單位自己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但是中標單位進入現場時,有些老百姓不讓動自已的山和地,如果沒有鄉政府和村委會去做協調工作,施工單位也是無計可施的,這樣會嚴重影響施工進度,管理費用也會相應提高。我們在坡耕地實施中就遇到此問題,要想使工程順利實施,由專案所在地的水利站和鄉政府給予支援作好協調工作是必須的。但有些工作是需要資金的,如國家坡耕地治理工程,所治理的區域涉及很多農戶;各家的地界在哪、實施前實際有多少畝地,都得鄉政府組織專案所在地的農民去做這項工作,協調發生的費用怎麼算,由誰支付?儘管我們在報實施水土保持方案時要有專案所在地鄉政府協呼叫地承諾,可鄉政府每年的經費都是有限的,可能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再者承包商施工有利潤可得,鄉政府不會情願自己出經費去解決這些問題。同時如果遇到招標檔案中的措施佈置圖中實地位置立地條件發生變化或不宜進行施工時,要發生變更事項。如若因發生變更可能導致費用的增加,增加這筆費用從哪裡出?如果要想使工程順利實施,最終會導致中標合同價款突破。
2水土保持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幾點建議
2.1省級進行水土保持方案批覆時應明確與批覆
資金對等的招標清單工程量小流域綜合治理和坡耕地專項治理報送水土保持方案時就按中央和省配套、市縣配套全部投資來報送,水土保持方案批覆時把中央+省投資和市縣投資工程量分別批覆。如果投資全部到位並達到規模標準,到計劃批覆後,就可以順裡成章的組織招標。如果市縣配套資金不到位,則按中央和省配套投資招標,把招標的工程視為一期工程施工;對市縣自籌資金全部或部分到位的市縣,可以對剩餘工程進行二期施工。只有這樣,中標施工單位按中標條件去施工,才能保質保量按期完工。但這樣也存在一個問題,如果市縣配套投資不到位,中央和省投資總和不到200萬元,那招標就不是必須的了。
2.2報實施水土保持方案時按編規計取招標業務費用
不論什麼性質的水利工程,只要招標就有招標業務費,該費用以工程投資為基數計算的,所以水保工程招標的招標業務費在獨立費用中應該計取,在這方面上級水保主管應有明確的規定。
2.3在水土保持方案批覆時明確基本預備費
在水保方案編規中有基本預備費這項費用,基本預備費主要為解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變更和性變動而增加的投資及為解決意外事故而採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專案和費用。本人認為在水保工程概預算中計取此項費用相當重要,因為水利工程的不確定性很大,變更對水保工程也不例外,同時因工程施工需要的協調費用也可以從此項費用中支出。基本預備費用能把投資控制在預算內,在招標中此項費用可等同於預留金。為了使這項費用使用更規範,在水土保持方案批覆中明確基本預備費額度,並且水保上級主管部門應明確使用此費用的相關規定。
3結束語
本人認為既然把達到一定規模的水保工程等同於水利基建工程來實施,在投資上也要同水利基建專案一樣保證每項費用各有出處。水土保持主管部門應結合各縣在工程招標和實施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適用自己地區的相關的一些招標規定,給足政策和資金支援,才能保證招投標的順利進行,才能保證中標單位按中標合同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同時保證建設管理部門資金用得合法合規,使水土保持工程招標真正地朝健康方向發展,也使得投資效益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