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信貸風險防控論文例文

商行信貸風險防控論文例文

  摘要:眾所周知,銀行信貸風險管理一直是我國金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以前鉅額不良資產以及低下的銀行經營效率是我國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問題的集中反映。由此,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存在許多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急需金融理論工作者去研究與探索。

  關鍵詞:信貸風險控制商業銀行

  一、商業銀行風險概述

  (一)風險的含義

  目前在風險管理中普遍採用的風險定義是;風險是指損失產生的不確定性。它包含了損失與不確定兩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正是由於人們難以確定何時、何地、何種程度的潛在損失,這便構成了一種風險。其所致的結果有損失的一面亦有盈利的一面,損失帶給人們的是恐懼和失敗,盈利面帶給人們的是希望和成功。同時“主觀說”所指的風險是關於損失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的範圍包括髮生與否不確定,發生時間不確是,發生狀況不確定和發生結果不確定。“客觀說”認為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事物,是可用定量的手段加以衡量的,並且在同樣情況下對所有人都相同。

  (二)商業銀行風險及信貸風險的含義

  商業銀行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由於事前無法預料的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商業銀行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產生偏差,從而有蒙受經濟損失或獲取額外收益的可能性。商業銀行風險的涵義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

  (1)商業銀行風險的承擔者是與其經濟活動有關的經濟實體,如居民、企業、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以及政府等;

  (2)商業銀行風險與其收益是成正比例的,風險愈高,蒙受經濟損失的機率愈大,但獲得超額利潤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

  (3)商業銀行風險可以與經營過程中的各種複雜因素相互作用,使經濟系統形成一種自我調節和自我平衡的機制。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是指其所致的結果有損失的一面,也有盈利的一面:狹義的是指其所致的結果只有損失的一面,這正是人們通常所認為的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本文所研究的也正是這種狹義的信貸風險。本文所研究的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因子(利率和匯率)的不利變化或由於交易對手違約而導致的信貸資產價值的損失,因為產生信貸風險的原因不同把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區分為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因子的不利變化而導致的信貸資產價值損失的大小,其市場因子主要有利率和匯率:而商業銀行信貸信用風險是指由於交易對手違約而帶來信貸資產價值的損失,銀行從誕生起就一直面對信貸的信用風險。

  二、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成因分析

  商業銀行信貸主體和信貸主體目標是紛繁複雜、多種多樣的。這些多樣的'追求目標有些是共容的,而在很多情況下,不同的主體目標則相互矛盾,甚至互相沖突,體現出排他勝,借款人與商業銀行的這些信貸目標往往是不能同時滿足的。高的貸款利率意味這商業銀行收益的增加,也意味著借款人經營壓力的增加;而借款人對超額經營利潤的追尋表示他們有承擔更多風險的傾向—因為往往高收益與高風險是聯絡在一起的,這種傾向則會降低貸款資金和銀行利益的安全性。對排它性信貸目標的追逐過程就是商業銀行和借款人利益的相互較量的過程,信貸道德風險也就在這個過程中形成或提高了。

  首先,資訊不對稱雖然不是引起道德風險的唯一原因,但確實客觀存在的事實。信貸業務中的主體,作為經濟活動的參與者,都具有“經濟人”的特徵。主觀為己的“經濟人”在追求“個人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下會產生掃除阻礙利益擴大的障礙的動機。一旦客觀存在的規則和道德原則對個體利益的最大化形成約束,“經濟人”就會產生衝破這些束縛的衝動,增加自身不道德行為發生的機率。

  其次,任何規範、程式、制度都是不盡善盡美,無懈可擊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也不例外。即便不違反相關的規章制度,為使自己在信貸目標搏弈中處於優勢,信貸主體會充分利用規章制度的空缺和漏洞,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三、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現狀及防範控制策略

  (一)市場約束是透過影響銀行的成本和收益,從而影響銀行的利潤率而發生作用的。因此,加強銀行業市場約束最為核心的條件是銀行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並能夠自主經營。而要促使我國銀行真正成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營主體,其治本之道是改革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首先,要建立人格化的產權主體來行使完整意義的所有權,並根據市場化盈利經營的要求選擇和監督經理層。要建立對經理層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同時降低政府對商業銀行的行政干預等非市場化、非透明的方式影響銀行的經營行為。其次,在股權結構方面,要透過股權的多元化促進產權邊界清晰,透過引入有豐富管理經驗的戰略機構投資者,從而推進銀行股權的適度多元化。

  (二)要發揮市場約束的作用,需要構建和培育一個完整、統一、開放的金融市場體系和一個完善的金融市場執行機制。首先,要求金融市場的交易行為、方式、價格均為規範和公開的,價格一利率能夠自由變動,不受政府管制,能夠對資金供求狀況作出靈活的反應;其次,要求市場不是壟斷的,具有競爭機制,使市場主體進行公平、正當的競爭;三是要求市場資源都具有充分的流動性,市場主體能夠按照一定的規範和準則自由進入或退出市場。

  (三)要發揮市場約束的作用,需要適當調節銀行產品的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關係。總供給遠遠超過總需求,或是總需求遠遠超過總供給,市場約束都會失靈。但在總供給略大於總需求的情況下,市場約束的作用能夠得到有效發揮,因為銀行客戶成為市場的主宰,市場的選擇功能能夠發揮作用,迫使銀行對利率市場訊號作出積極反應。

  (四)強化商業銀行的資訊披露制度,使市場參與者充分了解有關資訊,充分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的利益。目前改進我國銀行資訊披露制度的最佳選擇就是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商業銀行資訊披露問題釋出的一系列檔案,依據其確立的原則、標準和建議,做到強制披露與自願披露相結合;核心披露與補充披露相結合;定量披露與定性披露相結合,併兼顧成本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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