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重要性論文
審計的重要性論文
審計本質是一項具有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這一表述既符 合審計產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國憲法關於建立國家審計機關,實行審計監督制度的規定精神。下面我們透過論文來了解一下審計的重要性吧。
摘要:在審計理論及審計實務中,審計重要性是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正確理解這個概念,對於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一、審計重要性的涵義及意義
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審計重要性的定義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可見,審計重要性實質上強調的是錯報與漏報的“程度”,而且這一“程度”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考慮的。如何正確理解這一定義,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重要性的概念是針對會計報表而言的。判斷一項業務重要性與否,應視其在會計報表中的錯報或漏報對會計報表使用者所作決策的影響程度而定,若它足以改變或影響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則該項業務就是重要的,否則就是不重要的。
2、重要性的概念必須從會計報表的使用者角度來考慮。因為會計報表是為了滿足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資訊需求而編制的,它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管理部門及社會公眾等,他們需要利用會計報表提供的資訊作出各種判斷與決策。這裡,會計報表使用者是指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並能夠理性地作出判斷和決策的行為者。
3、重要性的判斷離不開特定的環境。不同企業面臨著不同的環境,因而判斷重要性的標準也不相同。例如某一金額對某個企業的會計報表來說是重要的,但對另一個企業的會計報表而言可能是不重要的;同時,對某一特定企業,重要性也會因時間的不同而改變。
4、重要性與可容忍誤差之間的關係。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計劃對重要性進行評估,確定其與實質性測試的可容忍誤差之間的關係。實際上,賬戶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就是實質性測試的可容忍誤差。
審計重要性的意義主要包括:
1、審計重要性是現代審計理論和實務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它貫穿於審計的全過程。審計的準備階段,審計人員要對重要性進行界定,作出初步判斷,並將重要性價值分配到各個專案,以此作為各個專案允許出現差錯的最高限額;審計實施階段,審計人員根據在準備階段確定的重要性標準,評價所發現的問題是否重要,以此確定是否要作進一步的審查,並作出相應的記錄;在審計終結階段,審計人員根據重要性標準,對在實施階段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價,以此確定發表何種審計意見。由此可見,在審計過程中運用重要性,對做好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2、審計重要性是決定審計風險、檢查範圍和審計程式的直接依據之一。
3、審計重要性對於會計報表審計有著廣泛的影響。正確理解、全面掌握和科學運用重要性原則,對註冊會計師制定審計計劃,選擇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和審計風險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4、開展審計重要性對於指導我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具有現實意義。
二、審計重要性的應用與規範
(一)一般應用原則
對重要性的評估是審計人員的一種專業判斷。在確定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及評估審計結果時,審計人員如何應用重要性的一般原則要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對重要性的評估需要應用專業判斷。重要性判斷離不開特定環境,實際上,影響重要性的因素很多,不同企業的重要性不同,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的重要性也不同。審計人員在對某一企業進行審計時,必須根據該企業所面臨的環境,並考慮其他因素,才能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但不同的審計人員在確定同一企業會計報表的重要性水平時,得出的結果可能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其原因是不同審計人員對影響重要性的各種因素的判斷存在差異。因此,審計人員需要應用專業判斷來評估重要性,一方面既需要審計人員自身積累的工作經驗,另一方面也需要審計人員相互間的學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2、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當應用重要性原則。這樣做:一是為了提高審計效率。由於社會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企業組織結構日趨複雜,詳細審計已不可能,而在抽樣審計下,審計人員為作出抽樣決策,不得不涉及到重要性問題;二是為了保證審計質量。抽樣審計下,審計人員對未查部分是否要承擔一定的審計風險,而風險的大小直接與重要性的判斷有關,因此,審計人員為保證審計質量,必須應用重要性原則。
3、審計人員應當合理應用重要性原則。如果重要性原則應用不當,不僅會導致審計成本過大,浪費人力和精力,而且加大了審計風險,易得出錯誤的審計結論。
4、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重要性原則的情形有二:一是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對重要性的水平做出初步評估,以確定擬執行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藉以提高審計效率。此時,重要性被看作是審計所允許的可能或潛在的未發現錯誤或漏報的限度,即審計誤差範圍。二是在評價審計結果時,對重要性進行判斷,以確定已執行的審計程式是否充分、有效,藉以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此時,重要性被看作是某一錯報或漏報是否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判斷和決策的標誌。
(二)具體規範要求
1、審計重要性的金額與性質要求
審計人員在應用重要性原則時,應充分考慮錯報或漏報的金額和性質,即重要性具有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的特徵。一般來說,金額大的錯報或漏報比金額小的錯報或漏報更重要;但在多數情況下,某項錯報或漏報從量的方面並不重要,而從其質方面考慮,卻可能是重要的。如涉及到舞弊與違法行為的錯報或漏報,在此情況下,無論金額大小都是重要的,因為舞弊與違法行為反映了管理當局或會計人員的誠實和可信性存在問題,對於會計報表使用者而言,蓄意錯報或漏報比相同金額的筆誤更重要。
另外,小金額錯報或漏報的累計,可能會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審計人員應當予以關注。單獨地看,一筆小金額的錯報或漏報無論在性質上,還是在數量上都不重要。但會計報表是一個整體,如果企業每個星期均出現同樣的.小金額錯報或漏報,所有賬戶或交易日積月累起來,就有可能變成大金額的錯報或漏報,它必然會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審計人員對此應當予以關注。
2、審計重要性的兩個層次要求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從會計報表層次和相關賬戶、交易層次來考慮重要性。一是會計報表層次。獨立審計的目的是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與一貫性發表重要審計意見,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時必須考慮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只有這樣,才能得出會計報表是否合法、公允與一貫的整體性結論;二是賬戶和交易層次。由於會計報表所提供的資訊來源於各賬戶或交易,審計人員只有透過驗證各賬戶或交易,才能得出會計報表的資訊來源是否合法、公允與一貫的整體性結論。
3、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關係
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成相互作用的反向關係。首先,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就越低;反之,審計風險就越高。重要性是決定審計風險水平高低的關鍵因素,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直接影響審計風險水平的確定。如果審計人員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較低,則審計風險就會增加;所以審計人員必須透過執行有關審計程式來降低審計風險。這裡,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額的大小,而且是從會計報表使用者的角度來判斷的;其次,重要性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審計人員對其將要執行的審計程式的時間、性質、範圍的確定,進而影響審計工作效率和所面臨的審計風險。例如,原本是2萬元的錯報或漏報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而審計人員將重要性水平評估為1萬元,顯然,重要性水平偏低,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高,為了降低較高的審計風險,就會擴大審計程式的範圍或追加審計程式,而實際上沒有必要,只能是浪費時間和人力,降低了審計效率;相反,如果原本1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就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與決策,而審計人員卻將重要性水平確定為2萬元,重要性水平偏高,這樣會使審計人員誤認為審計風險較低,所執行的審計程式及範圍要比原本應當執行的少,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必然導致錯誤的審計結論,其結果是審計風險增加。因此,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
三、運用重要性原則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審計人員必須運用謹慎原則,對審計重要性水平(即對會計報表可能或潛在的錯報或漏報未發現時所允許的誤差範圍)作出一個專業判斷,從嚴、合理地初步確定重要性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寧可增加一定的審計工作量,也決不能允許重大審計質量事故的發生。在實際工作中,對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斷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企業規模;
2、錯報或漏報金額大小的標準;
3、對錯報或漏報專案性質的判定;
4、審計人員對會計報表細節的錯報或漏報的敏感性。
5、錯誤性質。
其次,審計人員在對被審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其遵循程度進行符合性測試時,應密切關注審計風險中“控制風險”的變動情況。當經過驗證發現某專案的控制風險可能提高,應及時降低該專案的重要性水平,以保證錯誤控制在重要性水平以內。在實質性測試中,若發現某個賬戶有重要錯誤時,應請被審單位按會計準則予以調整;若推斷整個專案存在重要錯誤時,則應相應地增加審計程式,直到發現全部可能存在的錯報或漏報低於重要性水平為止。
再次,審計人員在完成外勤工作後,應當注意彙總所有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差異,並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三級複核。然後參照審計重要性水平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如果這時所需運用的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計劃時確定的重要性水平相差較大時,則應當重新評價所執行的審計程式是否適當、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必要時,審計人員可適當地重新調整重要性水平,以使其更加接近實際情況。
最後,注意評價審計結果的關鍵是確定未更正的錯報或漏報的累計金額,它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已經發現的、尚未更正的錯誤金額;二是審計人員推斷的錯誤金額。如果錯誤累計金額超過重要性水平,則考慮尚未更正的錯誤被調整後的情況;若調整後還可能超過重要性水平,則應追加審計程式,擴大審計範圍,降低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