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關於翻譯的原則推薦

論文:關於翻譯的原則推薦

  無論是在學習還是在工作中,許多人都有過寫論文的經歷,對論文都不陌生吧,論文可以推廣經驗,交流認識。你知道論文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論文:翻譯的原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論文:翻譯的原則

  關鍵詞: 信守內容意旨;遵從譯語習慣;切合語體語域

  翻譯是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具體說來,就是“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①但是,如何用另一種語言文字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意義表達出來?“換易言語”之後是否能“相解”?“相解”的程度如何?這些 問題 歸結起來無疑就是:翻譯的標準是什麼?翻譯的 方法 應如何?

  嚴復是 中國 近代第一位系統介紹西方學術的啟蒙思想家,在介紹西學的同時提出了翻譯的標準 — “信、達、雅”,對中國 現代 的翻譯實踐和 理論 研究 影響 巨大,“相信只要中國還有翻譯,總還會有人念‘三字經’!”

  ②雖然嚴復持論有故,但認真審視不難發現,“信、達、雅”實質上既不是具有高度概括力的抽象標準,也不是具有切實指導性的具體標準,“從純理論的角度講,把信、達、雅並列起來作為翻譯標準是具有邏輯缺陷的,因為這似乎意味著:原文不達,也可以故意使之‘達’;原文不雅,也可以故意使之‘雅’。那麼,這樣和‘信’字,豈不自相矛盾?”

  ③《論語·雍也》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意謂樸實的內容多於文采就未免粗野,文采多於樸實的內容又未免虛浮。孔子提倡“文質彬彬”,反對浮華的辭藻,所以說“辭達而已矣” — 言辭足以達意就可以了。《爾雅》序題下疏說:“爾,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論語·述而》說“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其中的“雅言”是指區別於各地方言的“諸夏的話” — 標準語,相當於現在所說的“普通話”。但是,嚴復的“雅”指的不是“利俗文字” — 大眾的語言,而是“漢以前字法句法”。為了掩蓋“達”的矛盾,嚴復在“暢達”(如“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和“表達”(如“題曰達旨,不雲筆譯”)之間周旋,取便發揮,借“辭達而已”求“信” — “為達即所以為信也”,借“言之無文,行之不遠”求“雅” — “信達之外,求其爾雅”。不難看出,嚴復的邏輯是:要“信”則必須“達”,要“達”則必須“雅”,換言之,“雅”是“達”的條件,“達”是“信”的條件,“為達”最終成了“求雅”的藉口:“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用利俗文字則求達難。”與“並世譯才”的林紓相比,嚴復所譯的書總共不過八九種,而在其所譯的這八九種書中,只有《群學肄言》、《原富》、《群己權界論》和《 社會 通詮》四種“略近直譯,少可譏議”。

  ④此前“題曰達旨,不雲筆譯,取便發揮,實非正法”。

  ⑤此後“中間義忄旨 ,則承用原書;而所引喻設譬,則多用己意更易。蓋吾之為書,取足喻人而已,謹合原文與否,所不論也”。

  ⑥嚴復雖然提出“信、達、雅”,但他本人並未完全履行。嚴復是在譯介西學的時候提出“信、達、雅”的,因此“信、達、雅”作為翻譯的標準完備與否,必須結合當時特定的 歷史 背景來審視,不能簡而單之地就事論事,從而忽視嚴復“辛苦辶多譯之本心”。嚴復“竊以謂文辭者,載理想之羽翼”。

  ⑦於是,從“達”來看,洋務派和傳教士翻譯的書“不合師授次第”,“不合政學綱要”,有悖“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目的,因而“非命脈之所在”。相比之下,“新西學”的命脈之所在則是“維新”,即運用進化論、天賦人權來反對天命論、君權神授論,用 自然 科學 、機械唯物論來論證無神論,從而“開民智,強國基”。正是“於自強保種之事”,嚴復才“反覆三致意焉”。從根本上說,嚴復的“辛苦辶多譯之本心”是“取便發揮”,其所謂“達旨”是“旨”在“達”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理論的“民權平等之說”、“資本主義上升時期的自由主義與功利主義學說和自然科學及其方法論。

  從“雅“來看,嚴復以“雅言”來“達旨”是“夫固有所不得已也”,因為當時的白話遠未成熟,飽讀先秦詩書,受古文的薰陶而成積習,搖頭晃腦地讀起古書來連平仄也都留心的老夫子大抵不常接觸“利俗文字”,對“利俗文字”的運用不像對古文的運用得心應手,但又要翻譯,不得已就只能在“利俗文字”和“古文”之中擇取後者了,不僅翻譯的時候,甚至在日常寫作中,大概也會覺得用“用漢以前字法句法,則為達易”。更重要的是,作為復古的維新改良派,嚴復的翻譯所針對的讀者是操“雅言”計程車大夫階層,為了使他們能夠看自己所譯的書,最好的辦法莫過於先用“雅言”來吸引他們,借“雅”以破啟錮閉,從而使頑固保守計程車大夫階層樂於接受西方學理,正如嚴復在其《與梁任公論所譯〈原富〉書》中所言:“吾譯正以待多讀 中國 古書之人”,“若徒為近俗之辭,以便市井鄉僻之學,此於文界,乃所謂凌遲,非革命也。”一語道破天機!嚴復的“雅”誠可謂用心良苦:從表達形式入手,使士大夫們認為“足與周秦諸子相上下”而最終“傾倒”。當然,嚴復畢竟是帶有復古思想的維新改良主義者,後來又淪為保守派,不懂得“利俗文字”是 歷史 的必然,更不懂得“利俗大眾”是歷史的推動者。

  單純從翻譯標準的角度審視,“若是全盤而真實地‘信’了,把原作的思想感情,意思之最微妙的地方,連它的文字的風格、神韻都傳達了出來,則不但‘順’沒有 問題 ,就是所謂‘雅’(如果原作是‘雅’的話)也沒有問題。‘信’、‘達’(順)、‘雅’三字,實在作到一個‘信’就都有了。”

  ⑧從這個意義上說,嚴復的“信、達、雅”在邏輯上確實“先天不足”。

  早在光緒二十年(1894年),(1845-1900)就在其《擬設翻譯書院議》中對翻譯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提出了“善譯”的標準:

  夫譯之為事難矣,譯之將奈何?其平日冥心鉤考,必先將所譯者與所以譯者兩國之文字深嗜篤好,字櫛句比,以考彼此文字孳生之源,同異之故,所有相當之實義,委曲推究,務審其音聲之高下,析其字句之繁簡,盡其文體之變態,及其義理粗深奧折之所由然。夫如是,則一書到手,經營反覆,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彷彿其語氣,然後心悟神解,振筆而書,譯成之文,適如其所譯而止,而曾無毫髮出入於其間,夫而後能使閱者所得之益,與觀原文無異,是則為善譯也已。

  在這段文字中,不僅指出了“善譯”的條件 — 自如駕馭“所譯者與所以譯者兩國之文字”的能力,而且指明瞭“善譯”的過程 — “一書到手,經營反覆,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彷彿其語氣”。對原文能夠達到“心悟神解”的程度,翻譯起來就 自然 能夠“振筆而書”,“譯成之文”就自然能夠成為“善譯”了 — “無毫髮出入於其間,夫而後能使閱者所得之益,與觀原文無異。”

  他的“善譯”,一言以蔽之,即是“信” — 從 內容 意旨到風格效果無所不信,較諸嚴復的“信、達、雅”則更具高度抽象的概括力,使“直譯”、“意譯”和“信、達、雅”在“無毫髮出入於其間……與觀原文無異”中得到了統一。如果說“直譯”是為了“信”而“意譯”是為了“達”的話,那麼,既然譯者已經“確知其意旨之所在,而又摹寫其神情,彷彿其語氣”,並達到了“心悟神解”的程度,“信”自然就不會成為問題;既然譯者已經“考彼此文孳生之源,同異之故,所有相當之實義,委曲推究”,又“審其音聲之高下,析起其字句之繁簡,盡其文體之變態,及其義理精深奧折之所由然”,則“達”自然也不會成為問題。同時,以譯者能夠“摹寫其神情,彷彿其語氣”為前提,原文“雅”,“譯成之文”則定然不會“俗”,反之,原文“俗”,“譯成之文”也定然不會“雅”。

  他的“善譯”無疑就是翻譯的最高境界,無論是奈達的“等效”,還是傅雷的“神似”,抑或錢鍾書的“化境”,均未跳出“善譯”的圈子。然而,在實際翻譯活動中如果採用“善譯” — 或者“等效”、“神似”、“化境” — 作為標準去衡量譯文,可以斷言,沒有任何譯文能夠“達標”,因為“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實現的理想”。

  ⑨。雖然高標準是為了嚴要求,但是既然“法乎其上”最終也只是“僅得其中”,那麼與其取法“不可實現的理想”毋寧提出切實具體的要求作為翻譯的基本原則:

  1)信守原文的內容意旨;

  2)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

  3)切合原文的語體語域。

  有人偏重“精心的再創造”,視翻譯為 藝術 ;有人偏重“一定的客觀 規律 ”,視翻譯為 科學 。但是,不管視為藝術,還是視為科學,翻譯的根本任務即在於“傳真”,譯者不能充當“說謊的媒婆”。

  ⑩否則就會怨偶無數。翻譯無非是用新瓶子裝舊酒,雖然瓶子 — 語言文字型別 — 換了,但是酒 — 內容 風格效果 — 卻不能變。

  翻譯必須“忠實”,這是共識。但是,“忠實”什麼?“忠實”的應該是原文的內容意旨和風格效果,而不是原文的語言表達形態。如果斤斤於原文的語言表達形態,譯文無疑就會“異彩紛呈”,因“隔閡”而不“合格”。譯文的語言表達如果連“貫通”都做不到,讀者還怎麼去“融會”?結果又怎麼可能“與觀原文無異”?語言文字型別不同,語言表達習慣也就大不相同。

  吳巖出其《從所謂“翻譯體”說起》中針對操漢語的譯者將外語譯成漢語的情況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翻譯體”的實質:一些譯者“一條腿走路”,“未能辯證地對待兩種語言文字”,譯文“是外國化了的中文”,未能“忠實地融會貫通地把原作翻譯和表達出來”。葉聖陶稱自己“不通一種外國語,常常看些翻譯東西”,在《談談翻譯》一文中坦言“正因為不通外國語,我才要讀譯本呢”,揭示出這樣一個淺顯的道理:“別人不懂外文,所以要請教你譯;如果大家懂得,就不必勞駕了。”正是憑著“不通一種外國語”的“外行”眼光,葉聖陶才看到並指出了 問題 的實質。葉聖陶的核心思想是反對“死翻”。“死翻”,一言以蔽之,就是“用 中國 字寫的外國話”。“各種語言的語言習慣都是相當穩定的”,“既然是兩種語言,語法方面,修辭方面,選詞造句方面,不同之處當然很多”,“同樣一個意思,運用甲種語言該怎麼樣表達,運用乙種語言該怎麼樣表達”,不能“死翻”,即便“接受外來 影響 ”,也“要以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為條件”。據葉聖陶想,“翻譯家是精通兩種語言的人,也就是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來表達的人”,反觀之,“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來表達的人”才算是“精通兩種語言的`人”,“精通兩種語言的人”才能成為“翻譯家”。葉聖陶的意思是:“死翻”者 自然 成不了“翻譯家”,之所以成不了“翻譯家”,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不精通兩種語言,不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表達,而不精通兩種語言,不能運用兩種語言來思維、表達,最終結果就只能是“死翻” — “用中國字寫的外國話”。

  吳巖以“內行”的眼光審視“外國化了的中文”,站在“辯證地對待兩種語言文字”的思想認識高度來批語“翻譯體”,指出:“根據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忠實地融會貫通地把原作翻譯和表達出來”。葉聖陶以“外行”的眼光旁觀“用中國字寫的外國話”,立足於“精神兩種語言”的基本條件來批評“死翻”,指出:“各種語言的語言習慣都是相當穩定的,咱們接受外來影響要以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為條件”。吳巖與葉聖陶二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觀點卻完全一致:“根據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並“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吳巖和葉聖陶所針對的是操漢語的譯者將外語譯成漢語的情況,主張譯文要“根據中國語言文字的特點”,要“跟中國的語言習慣合得來”。若就“所譯者”和“所以譯者”而言,吳巖和葉聖陶的主張無非是: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

  每門語言都各有其不同的語體,而不同的語體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雖然每門語言的大部分詞語適用於各種語體,但是不少詞語只用於某些特定的語體,有些詞語只見於書面語,有些詞語只用於某些特定的語體,有些詞語只見於書面語,有些詞語只用於口語。同時,交際身份、交際場合、交際內容以及交際心理不同,遣詞造句均會有所不同。就翻譯而言,瞭解並掌握“所譯者”和“所以譯者”兩門語言中口語與書面語、正式語體與非正式語體之間的差異,進而在遣詞造句上不僅“合意”而且“合宜”,當裨益匪淺。一般來說,原文用的是書面語體,譯文則不能用口語語體;原文用的是口語語體,譯文也不能用書面語體;原文非常正式,譯文則不能不正式;原文不正式,譯文也不能非常正式。雖然一門語言中的基本語法和詞彙是操該語言的大多數人都懂得並使用的,屬於“共同核心部分”,然而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行話”,不同的專業有不同的“術語”。譯文應該是個統一的整體,譯文既不能口語與書面語糅雜,更不能“方言”與“雅言”紛呈。總之,翻譯的時候,譯者必須關注原文及譯文遣詞造句的“語域”,使譯文不僅在語義上“合意”,而且在語用上“合宜”。

  據張中楹《關於翻譯中的風格 問題 》一文載,有個美國人翻譯《論語·雍也》時最終將孔子發誓說的“天厭之”譯成了“God damn it”!用“God damn it”來譯“天厭之”雖然在語義上“合意”,但在語用上卻不“合宜” — 即便“心裡著慌,口裡發誓”,“文質彬彬”的孔夫子也決不可能來一句美利堅“國罵”。由此可見,譯文除了信守原文的 內容 意旨、遵從譯語的語言習慣之外,還必須切合原文的語體語域。

  翻譯解釋

  翻譯是在準確(信)、通順(達)、優美(雅)的基礎上,把一種語言資訊轉變成另一種語言資訊的行為。翻譯是將一種相對陌生的表達方式,轉換成相對熟悉的表達方式的過程。

  其內容有語言、文字、圖形、符號和影片翻譯。其中,在甲語和乙語中,“翻”是指的這兩種語言的轉換,即先把一句甲語轉換為一句乙語,然後再把一句乙語轉換為甲語;“譯”是指這兩種語言轉換的過程,把甲語轉換成乙語,在譯成當地語言文字的過程中,進而明白乙語的含義。

  二者構成了一般意義上的翻譯,讓更多人瞭解其他語言的含義。

  翻譯形式

  這個過程從邏輯上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首先,你必須從源語言中譯碼含義,然後把資訊重新編碼成目標語言。所有的這兩步都要求對語言語義學的知識以及對語言使用者文化的瞭解。除了要保留原有的意思外,一個好的翻譯,對於目標語言的使用者來說,應該要能像是以母語使用者說或寫得那般流暢,並要符合譯入語的習慣(除非是在特殊情況下,演說者並不打算像一個本語言使用者那樣說話,例如在戲劇中)。

  翻譯有口譯、筆譯、機器翻譯、同聲傳譯、影視譯配、網站漢化、圖書翻譯等形式。隨著IT技術、通訊技術的發展和成熟,最後又誕生了真人服務的“電話翻譯”,所以形式越來越多,服務也越來越便捷。從翻譯的物質形態來說,它表現為各類符號系統的選擇組合,具體可分為四類:

  ①有聲語言符號,即自然語言的口頭語言,其表現形式為電話通訊、內外談判和接待外賓等;

  ②無聲語言符號,包括了文字元號和圖象符號,其表現形式為談判決議、社交書信、電文、通訊及各種文學作品等印刷品;

  ③有聲非語言符號,即傳播過程中所謂的有聲而不分音節的“類語言”符號,其常見方式為:說話時的特殊重讀、語調變化、笑聲和掌聲,這類符號無具體的音節可分,語義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其資訊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中得以傳播的,比如笑聲可能是負載著正資訊,也可能負載著負資訊,又如掌聲可以傳播歡迎、贊成、高興等資訊,也可以是傳遞一種禮貌的否定等。

  ④無聲非語言符號,即各種人體語言符號,表現為人的動作、表情和服飾等無聲伴隨語言符號,這類符號具有鮮明的民族文化性,比如人的有些動作,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中所表示的語義資訊完全不同,不僅如此,它還能強化有聲語言的傳播效果,如在交談時,如果伴有適當的人體語言,會明顯增強口頭語言的表達效果。

  這四大類符號既可以表達翻譯的原碼,也可以表達翻譯出的譯碼,它們即可以單獨作為原碼或譯碼的物質載體,也可以由兩種、三種、四種共同組成譯碼或原碼的載體。

  從翻譯的運作的程式上看實際包括了理解、轉換、表達三個環節,理解是分析原碼,準確地掌握原碼所表達的資訊;轉換是運用多種方法,如口譯或筆譯的形式,各類符號系統的選擇、組合,引申、濃縮等翻譯技巧的運用等,將原碼所表達的資訊轉換成譯碼中的等值資訊;表達是用一種新的語言系統進行準確的表達。

  上文的諸多翻譯形式可以歸納為一點,翻譯實際上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資訊傳播。整個翻譯活動實際上表現為一種社會資訊的傳遞,表現為傳播者、傳播渠道、受者之間的一系列互動關係。與普通傳播過程不同的是,翻譯是在兩種文化之間進行的,操縱者所選擇的符號不再是原來的符號系統,而是產生了文化換碼,但其原理卻是與普通傳播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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