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授權委託書模板5篇
訴訟授權委託書模板5篇
委託書具有不可撤銷性,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在現在社會,在處理事務上需要使用委託書的情況越來越多,委託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訴訟授權委託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1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受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住 址:
現委託________在我與_____________ 糾紛中,代為參與調解,並簽署調解筆錄和調解協議書等事宜。
委託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託書僅供公民當事人委託參與人民調解程式的委託代理人專用。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2
陳先生沒有律師執業資格證。20xx年6月9日,陳先生與某公司簽訂了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協議書,約定由陳先生代理該公司訴訟,勝訴後由該公司給付陳先生勞務費70萬元,並約定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後來,雙方發生糾紛,陳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某公司給付勞務費、違約金,並承擔訴訟費用。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律師行業是市場準入行業,未取得律師資格的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法律服務。陳先生屬於“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他與某公司簽訂的《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協議書》屬於有償法律服務合同,故人民法院對此不予保護。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委託人:_____(簽字: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工作單位:_____ 住所地:_____聯絡方式: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 手機_____
填寫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應當注意的事項有:必須寫明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務等基本情況。寫明授權的範圍,不能簡單寫“全權委託”,而應當逐項寫明授權的內容。如委託代理訴訟,就應寫明在訴訟過程中委託代理人的許可權,有無放棄、承認訴訟請求的權利,有無反訴權,有無和解權等。如果未寫明,則認為不具備這些具體權利,只有訴訟代理權。如果是簽訂合同,則應當明確在什麼條件下、什麼範圍內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超過這個範圍就是無效的。
為全權代表,與我單位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簽訂《出國留學協議書》,並代表我單位處理該協議書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下面是關於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範文以及法人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委託人姓名(或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姓名:____ 職務: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 職務:____ 工作單位:____住址:____電話:________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____在我單位與____因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訴訟代理人。
受委託人委託代理許可權如下: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時間為:____________
本人*** 事故車 **牌 廂式貨車 牌照號****** 一直沒過戶 折價委託*** 使用 於20xx年4月*日出事故,現本人委託被告人*** 出具相關證明委託書。,特此宣告如下:
責行, 承擔責任。法人授權委託書 被委託人對經投標和其它形式確定的施工合同、 安全協議進行商談並在施合
委託人或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注意:
1、 授權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並且說明委託之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經過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2、 訴訟代理人許可權發生變更或者解除,需要當事人書面呈告人民法院,並且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眾所周知,委託訴訟代理制度是為保證當事人更好地打官司而設立的,它能彌補當事人訴訟能力和專業知識的不足,同時也能節省當事人參與訴訟的.時間和精力。在授權範圍內,訴訟代理人可以以當事人名義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從事訴訟行為,訴訟後果由當事人承擔。但是,法院審理案件發現,委託訴訟代理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有意或者無意造成當事人權益損害並擾亂訴訟秩序的問題相當嚴重,應當引起當事人和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
3、 此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委託人保管,一份由委託人交由受委託人遞交人民法院。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3
委託人:xx
受委託人:張新玲,黑龍江信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曼支行因 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張新玲的代理許可權為: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 託 人(簽字):
受委託人(簽字):
二〇xx年四月十二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4
委託人:王××,男,漢族,1957年3
月17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職工,住××市××路××號
委託事項:在我與張××遺產糾紛一案中,委託受託人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許可權:起訴、出庭、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參加調解,進行和解。
委託期限:至本案審理終結時止。
代理人:張××,××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代理事項:在我與張××遺產糾紛一案中,委託代理人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許可權:起訴、出庭、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參加調解,進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審理終結時止。
委託人:王××
二○xx年六月八日
訴訟授權委託書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述受委託人在我與_________________的行政訴訟案件中作為我的代理,參加訴訟。
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
年 月 日
【相關資料:行政訴訟代理許可權有哪些】
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25條的規定: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註明委託事項和具體許可權。公民在特殊情況下無法書面委託的,也可以口頭委託。口頭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並記錄在卷;被訴機關或者其他有義務協助的機關拒絕人民法院向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實的,視為委託成立。當事人解除或者變更委託的,應當書面報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當事人。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活動
(2)只能在代理許可權範圍內實施訴訟活動,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3)只能代理一方當事人,而不能在同一訴訟中代理雙方當事人
(4)必須具備訴訟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