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委託書

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委託書

  一、款項支付

  在本委託書簽訂後,受託方在兩個工作日內將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發放《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繳費通知單》給委託方。如委託方採用轉賬方式繳納檢測費用,將銀行回執單等繳費憑證以電話、傳真或電郵形式告知受託方。

  二、委託檢測方式

  受託方確認收到檢測費後,到現場進行檢測並於檢測後二個工作日後向委託方出具檢測報告。對於驗收前檢測,初次檢測不合格的,委託方可在三個月內進行整改並申請複檢,受託方按照相關規定另行收取複檢費用;委託方在三個月內未申請複檢的,再次報檢時,受託方按照初次檢測收取檢測費用。年度檢測費用按照相關規定收取。

  備註:複檢申請方式可採用電話、傳真、電郵等方式進行,受託方確認收到複檢費用後到現場檢測。

  三、委託方義務

  1、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委託書》;

  2、提供一套完整的消防工程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包含有總平面圖);

  3、按《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繳費通知單》約定支付檢測費用;

  4、協助受託方熟悉現場情況,並提供現場工作場地;

  5、積極協調受託方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裝置生產廠商的關係,確保到場相關技術

  術人員能夠解決設施檢測過程中遇到的安裝、使用等問題,配合受託方做好現場檢測工作;

  6、參與檢測現場首次及末次會議,配合現場檢測工作,並在受託方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7、應保證所有消防系統除錯完畢,所有消防設施應在檢測前24小時通電,以保證檢測資料的準確性。應準備好所有安裝有消防設施房間的鑰匙;手動報警按鈕和消火栓按鈕的復位鑰匙;兩部消防專用手提電話;兩部扶梯及必備的工具;設有管網氣體滅火系統的,應準備好試驗瓶組;

  8、保證所提供資料和實物的真實性,並對委託書中填寫的內容負責,按時支付所需檢測費用;

  9、在標準要求的正常檢測範圍內出現消防設施損壞的,由委託方承擔相應損失;

  10、委託方應及時妥善處理在檢測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其他事項。

  四、受託方義務

  1、受託方確認委託方支付所有檢測費用後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檢測;

  2、成立檢測專案組,制定檢測計劃,明確專案負責人、檢測人員,確保人員、檢測裝置及時到位;

  3、檢測結束後,受託方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向委託方出具檢測報告;

  4、受託方在現場檢測過程中應遵守委託方相關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檢測。

  5、保證檢測的公正性,對檢測資料負責,並對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保密。

  五、違約

  如發生以下情況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向受託方支付《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繳費通知單》約定價款,導致檢測時間延誤的,由委託方自行負責;

  (2)提供虛假的《建築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委託書》、竣工資料及施工圖等其他技術資料,影響到檢測公正性、產生不良後果的,由委託方自行負責;

  (3)不能提供或不具備現場檢測條件,導致檢測時間延誤的,由委託方自行負責;

  (4)以各種不正當理由不對受託方的檢測記錄簽字確認,導致的檢測時間延誤等不良後果的,由委託方自行負責。

  2、受託方違約責任:

  (1)未按委託書約定時間進行檢測,受託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檢測結束後,受託方未按本委託書的約定或延遲向委託方提交檢測報告,受託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受託方的檢測報告與委託方簽字確認的檢測記錄不相符合的,受託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受託方僅對檢測當時的消防設施狀態負責,保證檢測結果與當時現場情況的一致性。在檢測完畢後,因擅自改動、關停或維護保養不良等原因造成消防設施與被檢時狀態不一致的,受託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2、本委託書一式二份,委託方、受託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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