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權屬登記授權委託書

房屋權屬登記授權委託書

  現住址:XX市XXX區XXX路XXX弄XXX號XXX室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

  受託人:XXX 性別:男 出生於 年 月 日

  現住址:XX省XXX縣XXX棟XXX單元XXX號

  受託人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所從事的一切法律行為及所簽署的一切檔案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我均予以承認。受託人在辦理上述委託事項時無轉委託權。

  身份證號碼: XXXXXXXXXXXXXXX

  本人XXXXX購買XXXX花園專案開發有限公司所售房屋XXXXX號房,因委託人在外地上班,無法親自辦理相關事宜,特委託XXXXX為代理人,代為辦理如下事宜:

  一 辦理該房屋的領取鑰匙, 實測面積核算驗收,辦理產權事務(領取產權證),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裝修等事宜。

  二 支付領取委託事項有關費用

  三 該房屋買賣一切事宜

  委託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委託許可權:參與調解和簽署和解協議;參加法庭開庭;調查、提交有關證據;代書和代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和放棄訴訟請求;代為變更訴訟請求、撤訴、提起反訴等。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託代理權分為兩種:A、一般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B、特別委託,即委託代理人受託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許可權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現委託上述授權責任人作為我單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權代表,代表法人簽署相關檔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託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簽署的一切檔案我均予以承認

  現委託上述授權責任人作為我單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權代表,代表法人簽署相關檔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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