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4篇)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精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1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成為文明、衛生,安靜的得到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並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週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鬨、吵鬧、喊叫。熄燈後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裝置,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摺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牆上亂塗亂畫,或釘釘子,牆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汙穢言語,不看低階趣味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菸,喝酒,賭博。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並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2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大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汙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貼上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大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

  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獨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大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汙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週六和週日檢查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大聲喧譁、吹拉彈唱、大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大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訪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訪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大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宿舍公物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資訊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並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後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註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絡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閒時段要從事安全的遊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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