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購銷合同

商貿購銷合同

  商貿購銷合同1

  買方: (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 (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 年 月 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於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後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2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不影響國家計劃的原則下,確需變更合同時,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執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按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包括中轉單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 3 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

  3、商品質量由雙方協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 3、付款方式

  未含稅價合同簽字生效後,需方在貨到之日前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95%,即需方向供方支付¥8120xx00元,大寫:捌仟壹佰貳拾萬元整。結算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或銀行轉賬。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 / 。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需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自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貿購銷合同4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丙方對乙方合同義務進行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注:合同簽訂後,甲方每一次送貨後,乙方未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再次發出書面的需貨通知,則該情況視為乙方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即為違約),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違約應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的要求賠償給甲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

  二、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應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傳真需加蓋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貨款價值,該傳真應經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在確認後安排車輛將該鋼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現場,運費及吊裝費由甲方承擔。注:若乙方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送貨,則送貨時間、地點、數量、單價、總金額以送貨單所列示的資訊為準,甲乙雙方對簽收的送貨單無爭議。

  三、每批貨物的價格參照上海西本鋼鐵貿易發展有限公司的`當天市場價格上浮 元/噸計算,並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甲方所送鋼材數量全部按理論重量或 計算。

  四、鋼材接收驗收方式:

  1.鋼材交貨地點為:

  2.乙方授權本公司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工作人員名字 ,身份證號碼 。負責收貨並代表乙方簽署收貨單(或送貨單),其簽收視為乙方收貨且對貨款金額的確認,簽收時該工作人員應出示身份證並在相應單據上註明身份證號碼。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收貨時,應由工作人員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或者由乙方能夠直接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或由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3.乙方收貨後應先檢測後使用,如未經檢測先使用則視為合格。乙方收貨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在收穫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經甲、乙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五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乙方的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這期間總計鋼材用量為 噸全由甲方供貨。

  2. 甲方先期墊資 噸鋼材,以後每次送貨到場後當場支付該批貨款的 %,剩餘 %的貨款累計到滿 噸貨款時,則甲方為乙方實際墊資了

  噸貨款,該 噸鋼材款自合同簽訂日起滿 個月時即行全部支付;期間超出 噸的部分在貨到時即行支付各批次貨款,乙方應在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如數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並有權把未使用的鋼材運回(注:乙方應賠償此批全部鋼材來回運費及吊裝費)並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貨款(含墊資款和到期貨款),同時乙方應承擔應付鋼材款及墊資款日計千分之 的違約金;另甲方有權就乙方付款不符(違反本合同付款規定)的行為單方解除合同。

  3. 乙方應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開始供應鋼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貨總量不少於 噸,若乙方需求數量不足合同數或乙方未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要求甲方供應鋼材,乙方應適當補償甲方由於墊資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補償給甲方以 噸鋼材墊資款(按送貨單確定的金額為準)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四倍計算並支付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乙方違約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支付全部所欠鋼材款並承擔全部鋼材欠款日計 %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

  八、丙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所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墊資款、貨款及違約責任的承負進行擔保,擔保期限自債務產生之日起到債務履行期滿後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帳號: 帳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