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開挖施工協議
土石方開挖施工協議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礦山土石方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範圍): 岩石爆破、土方開挖,礦石開挖。
2、合同工期
自協議簽定手續後25天內不得超過2天內進場,如遇中雨以上(以氣象部門釋出的氣象資料為準)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順延。
3、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爆破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爆破相關的工作;
3.2、甲方在施工條件方面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配合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並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規範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費等,按照情節嚴輕重,由乙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3.3、乙方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爆破施工並達到設計標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以內,超挖部分不計結算。
3.4、乙方爆破塊石大小滿足機械清運要求。
4、合同價款
(固定單價包乾)
4.1、石方有聲爆破單價為 23 元/m?;;(以實方計)
4.2、土方開挖(以實方計)單價為5﹒0元/ m
4.3 、礦石開挖單價為35元/ 噸
實際結算方式:總造價=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單價。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按合同標準進行結算。
5、組成合同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本合同書。
未盡事宜,則以雙方有關工程洽商、變更、施工現場簽證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增補部分。
6、安全管理及責任
6.1、安全管理
6.1.1、嚴格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安全規程》等標準規範執行。
6.1.2、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以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身份證影印件交專案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相關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6.1.3乙方採取先進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藝及有力的`技術措施,確保周圍建築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7、開挖、爆破機械及現場爆破器材的管理
7.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帶的爆破相關機具(如鑽孔機具、防爆毯、厚鋼板等),乙方在工作前,必需對從業人員進行全面的施工技術教育和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做到每個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種機械的效能、操作規程、安全知識。指定專人操作。
7.2乙方應對機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施工中乙方必須按施工圖施工,聽從現場施工員的指導。測量、放線由乙方負責。施工爆破現場所有從業人員嚴禁吸菸及用火。
8、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8.1.1、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各種款項。
8.1.2、以劃線或木樁的形式,標明土石方開挖及爆破範圍和標高。
8.1.3協助乙方負責爆破時的人員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8.2乙方責任:
8﹒2﹒1按合同規定及時組織機械、人工進場。
8﹒2﹒2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加快施工進度。
9、付款方式:
每月20日申報計量,計量確認後7日內付款。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