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1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受讓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讓與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持有設計、製造、安裝以及銷售的技術秘密,並有權向甲方許可上述技術秘密;甲方願意利用上述技術秘密設計、製造、安裝並銷售合同產品,但不單售零部件。

  雙方透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確規定的含義,用於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定義的:

  a、技術秘密:指設計、製造、安裝及銷售合同產品所需的一切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一切與之相關的秘密技術資料和實際技巧,包括已申請專利部分和未申請專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資料。

  b、合同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秘密設計、製造的產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許可的技術所設計、製造,並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各型號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產品。

  d、技術資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於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技術資料、圖紙、技術資料以及乙方現有的一切有關的其他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e、補充技術:指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進一步開發的與設計、製造、安裝及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

  f、改進技術: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開發的,對本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維修技術作出的改進。

  g、淨銷售額:指從合同產品的總銷售價中扣除運輸費、包裝費、保管費和保險費後所剩的金額數。

  第二條、合同的種類、內容和範圍

  2.1、本合同為普通許可。甲方無權將該技術秘密透露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廠設計、製造合同產品的權利及在除港、澳、臺之外的中國境內使用、維修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銷售權不包括單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擔義務不向國外及港、澳、臺出售合同產品及零部件,如有違約,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關的技術秘密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使甲方技術人員儘快掌握上述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將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商標如下:

  第三條、費用

  3.1、入門費: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____元。該入門費包括資料交付前的費用及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種技術服務和培訓費。

  3.2、提成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乙方從中提取使用費__________元。

  3.3、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費的計算方法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產品的數量為__________臺。

  3.4、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滿三年後的第四個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臺合同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作為使用費。

  第四條、支付條件和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轉帳支付。

  4.2、入門費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合同生效後____日由甲方將入門費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第一批技術資料後____日內,將入門費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規定的最後一批技術資料後____日內,支付入門費中其餘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考核產品驗收後,從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費。

  a、每年____月____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單據後15天之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4.4、在合同生效滿________年後,第四年度開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費。

  a、在每一年度最後一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銷售價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對銷售量和銷售價的確認書以及該年度使用費計算書後15天內,向乙方支付使用費。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交付時間和內容,透過郵局將資料掛號寄給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資料後7天內須將收到單據影印件寄給乙方。

  5.3、乙方在技術資料寄出後48小時之後,須將合同號、寄出資料的掛號單影印件、資料目錄清單、件數用掛號信通知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郵寄中有丟失、損壞、短缺等現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1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5、每包(箱)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寫明: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件號、箱號

  5.6、技術資料包(箱)內須附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號碼。

  第六條、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實際生產條件時,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效能的原則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免費把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並向對方提供改進發展技術的處理意見,但其所有權屬於提供技術的一方。

  6.3、未經乙方確認的技術資料,甲方保證不先實施於合同產品。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2

  甲乙雙方就“ 物業管理服務專案(以下簡稱 物業專案)管理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就“ 物業專案”的物業管理服務成立“中物聯國際物業服務(北京)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門最終核准名稱為準)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嚴格遵照地方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開展“XXXXXX物業專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並保證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委託經營專案以外的任何活動。

  二、管理費用和支付方式

  1、管理費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為:¥15萬元/年,即每年壹拾伍萬元人民幣(以上價格不含稅)。

  2、支付方式:乙方正式接管物業後(和原來物業公司交接完成後)將第一年度管理費:¥15萬元(壹拾五萬元)支付給甲方。

  3、乙方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的日期,在上一年度滿前一個月支付下個年度管理費;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注:如甲方中標,未能順利進駐接管XXXXX物業專案,本管理費乙方無需繳納。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XXXXXX物業專案”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所需的相關合法有效的一級物業管理資質證明檔案。

  2、甲方支援乙方在XXXXXX物業專案的物業管理工作,為其提供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品牌管理檔案和相關資料;

  3、甲方協助為“XXXXXX物業專案”分公司設立專項銀行賬戶,授權乙方全權使用管理。

  4、根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因經營管理之需要,有關檔案、資料須以甲方名義報送並加蓋甲方公章的,甲方承諾及時予以支援配合辦理。

  5、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專案備案、專案年檢、專案協調等合理要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提供良好的協助服務。(期間由此發生的人員勞務及差旅費由乙方承擔)

  6、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干涉“XXXXXX物業專案”的日常經營活動,但甲方有經營狀況、人事調整的知情權和建議權。如乙方在經營管理中有損害甲方利益時,甲方有權制止,並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有權不定期對物業管理現場及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8、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承擔乙方負責管理期間的的任何連帶責任。由乙方及乙方的擔保人全部承擔。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XXXXXX物業專案”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風險自擔,承擔由於“XXXXXX物業專案”經營管理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的連帶責任,併為其提供經濟擔保。

  2、乙方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與甲方CIS規範要求,製作專案標識,配置專案負責人,做好專案備案工作。

  3、乙方確保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應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合法用工,確保內部員工及業主(住/租戶)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招聘的“XXXXXX物業專案”物業員工,均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納入乙方勞動人事管理體系,進行規範的物業管理服務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協議期滿後,如雙方不續簽協議,乙方必須對其妥善安置,如有不良後果,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該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規定,按時配合年檢,如期報稅,接收甲方的監督,如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期間服務好所接管的物業專案,不得造成對甲方有形象損壞的事件,如有發生,將限期整改;對不整改,不接收甲方監督;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7、乙方在經營期間承接的物業專案,有義務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國家法規規定的承接查驗要求標準的範圍內的物業資料、收費臺賬、設施裝置臺賬複製一份甲方備案,並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後一月內向甲方提供兩份原件備案。

  8、乙方管理期間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需上報甲方一份原件方為有效,對為上報的合同,將視為乙方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履約責任。

  9、乙方應每個月將上月財務收支報表簽字蓋章後報甲方備查,不按月及時上報處罰1000元,多次不上報視為違約。

  10、乙方在管理專案期間必須按照國家及地方有管法規進行專案備案,有關人員必須擁有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件。

  五、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賠償有關損失人民幣壹拾萬元,雙方應充分配合協調政府和業主積極辦理退出事宜。

  2、在專案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結束並明確中標方後,若甲方未接到專案物業管理中標通知書,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投標損失費人民幣兩萬元,且本合同自動終止。

  3、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獲得對方同意方可提前終止協議。本協議到期或終止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回“XXXXXX物業專案”證件及印章等手續。由甲方辦理登出,乙方有義務全面配合,並承擔由於“XXXXXX物業專案”經營而產生的有關責任。

  4、合同到期後,若雙方不再續簽合同,雙方應充分配合協調政府和業主積極辦理退出事宜。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五_年,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七、其他事宜

  乙方擔保方作為乙方的擔保人對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擔保,對乙方的違約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授權委託人: 乙方擔保方:

  年 月 日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市決定設立分公司經營甲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現乙方向甲方商議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甲方對此表示同意接受。為了明確甲、雙方責、權、利的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全法權益。為此,特制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經營甲方在_________所設立的分公司,在甲方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乙方在經營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規定。

  二、乙方在承包經營____________分公司的全部資金由乙方自籌(含分公司申請執照時所需的費用、房租等等),乙方在分公司內所添置的各項裝置、傢俱用具和所有財產屬乙方所有。

  三、乙方有獨立經營自主權,但不得違反本合同的各項規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四、乙方有人事聘用權,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需經甲方法人簽字蓋章後為有效,乙方在與甲方的本合同期滿前應妥善處理好員工的分流問題,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財務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必須由甲方認可的並持有上崗證的專職會計擔任分公司會計職務,會計受甲方領導,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違反稅法和會計法強行要求會計不記實帳和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交給甲方財務分析報告壹份。會計在聘用或辭退時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六、乙方所開展的各項業務必須是與甲方相關的業務,其每筆業務都必須與甲方發生往來,不得與甲方有相同業務的單位發生往來合同;分公司成立後,甲方不直接與分公司區域內的客戶發生銷售關係,而只能幫助分公司解決技術上的問題和將客戶交由分公司處理。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只有乙方本人簽字後方為有效。每份合同都必須報甲方備案。

  七、乙方為配合甲方在全國開展業務,可在甲方業務範圍內進行聯絡。如果乙方能在某一區域開展工作,在經甲方同意後可單獨授權交乙方經管,甲方只幫助乙努力培育市場。

  八、甲方在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為乙方做好各項服務指導工作,定期提供給乙方經營策略和分公司發展業務的新思路。

  九、甲方為了給乙方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甲方指定以下人員為工作聯絡人。

  財務:_________業務:________技術________.乙方在工作需要時與工作聯絡人聯絡諮詢解決相關問題,如有變動甲方另行通知,以保證乙方的業務順序開展。甲方只確認由乙方本人簽字蓋章後所提交的各項業務表單為有效表單。

  十、甲方有權不定期的檢查乙方的財務帳目和業務合同執行情況,有權與乙方所聘的員工談話瞭解分公司各項情況。

  十一、甲方在乙方的各項業務往來中的有關價格和完成時間均由雙方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4

  發包方: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為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________分公司的經理,從事_________地區的市政工程專案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單獨建帳,進行稅務登記,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在每個承包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

  另外,按工程專案的總額上繳2%的專案管理費,立項後付1%;竣工後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標以外的超額部分,在承包方支付辦公和業務費用後,有權決定獎勵辦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負責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帳戶的開立和登出,參與分公司的財務管理。

  4.3 如發包方在地區從事專案工程,按工程專案的總額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專案管理費。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5.1 承包方必須健全生產、財務管理、工資、勞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發包方申報分公司財務報表;發包方定期稽核分公司的各項業務往來。

  5.2 承包方的生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承包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5.3 承包方應按時向國家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5.4 承包方自主經營權,有權自行招聘職工,有權根據職工的工作效率、身體條件、勞動態度、執行紀律好壞等情況,決定職工工資的多少,調整工作和辭退職工。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發包方如未按第七條終止合同,則應返還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年度承包費。如果造成承包方損失的,發包方還應向承包方賠償損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時按量完成上交發包方款項,應按照銀行關於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條規定的承包內容而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

  7.2 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私自開立銀行帳戶的;或者承包方的財務報表【含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與事實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繳承包費或工程管理費,逾期3個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經營中斷或其它經濟損失,經調查屬實後,發包方應按損失的實際情況,酌情減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項。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滿自然失效。雙方在合同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合同期滿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發包方: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為了拓展建築裝飾工程業務,實現優勢互補、效益共贏的合作經營目標,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的設立及承包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分公司的設立

  1、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成立交由乙方承包經營,獨立核算。

  2、 設立分公司需要場地、辦公設施等由甲方負責提供,資金由乙方提供。

  3、 設立分公司需要總公司提供的總公司的相關工商資料及設立申請書等註冊檔案由甲方負責提供。

  二、 承包經營的範圍、形式與許可權

  1、 乙方承包分公司的經營區域為國內,但凡是涉及特公司的專案均由總公司承建,包括本條所述的分公司經營區或內的該公司的專案。

  2、 分公司主要經營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核定的建築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乙方在營業和資質規定的範圍內,全面負責分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

  3、 分公司的承包形式為經濟責任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負責經營、業務、辦公、勞資、稅務等所有運營費用,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和經濟、法律責任。

  4、 乙方需要保證合法經營,健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甲方監督。每季度第一個月 號以內,乙方應將分公司上一季度的工程報表、財務對賬單與流水賬冊、業務管理報表等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案,如有必要,甲方有權要求核實原件和相關憑證。

  5、 分公司的出納由乙方任職或甲方指定及更換,公章由出納管理,分公司應建立相關公章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制度。

  三、 承包期限、股權分配

  1、 乙方承包分公司無固定期限,既從 年 月 日起。

  2、 除國家稅收以外,管理費由乙方自由協定,合同由甲方財務人員監督、儲存,所得利潤按股權分配。

  3、 乙方承包分公司期間每年所產生的利潤按比例第一年上交利潤 30 %(因市場近期需要開發投入費用較高),第二年至以後按比例固定上交利潤 50 %。

  如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末及時支付相關稅款、末及時支付員工工資及社保、末及時清償經營期間的債務、末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等,甲方有權行使相關的權利。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營業、資質等法定依據,協助乙方辦理分公司註冊、備案等必要的手續。

  2、 根據甲方的現有條件,提供承接裝飾工程業務所需的各種證件、資料,做好業務支援、服務與配合工作。

  3、 對分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4、 負責財務的支援和配合工作,辦理銀行開戶和外出經營稅務等手續,按規定代扣代繳各項稅費,並監督專案資金的使用情況,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 有權對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必要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6、 為乙方提供分公司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和承包經營所需要的其他工作服務。

  7、 按本協議約定收取相關的利潤。

  五、 乙方權利義務

  1、 負責辦理分公司在當地的註冊、備案、銀行開戶等手續並承擔其所發生的費用(如手續費、備案費、勞務工資保證金等)負責辦理分公司本身經營活動中其他手續的申報、申辦事務。

  2、 負責分公司辦公人員的配備,負責分公司日常經營業務的拓展,承擔分公司的一切投資與運營費用。

  3、 嚴格遵守國家與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納稅,信守工程合同,維護甲方的利益和信譽。

  4、 遵守甲方的業務、工程、財務等管理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按時支付相關費用,按時上報工程報表、財務對賬單與流水賬冊、業務管理報表等。

  5、 負責分公司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組織管理,擔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質量、環境、安全健康負責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安全、質量關。同時做到施工資料與施工程序同步,建立完整的施工資料檔案,並在竣工後 日內將相關的工程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存檔。

  6、 負責在建專案與建設方、監理方及其他施工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處理好內部勞資關係和對外供求購銷關係,不拖欠工人工資,不拖欠材料貨款。

  7、 負責甲方領導對分公司的常規巡視、專用或職能人員對在建工程的例行檢查。

  8、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不得將分公司轉包他人或設立分支機構,不得私刻公章及偽造印章及偽造公司證明、檔案,不得將工程款挪為他用,不得以分公司名義對外融資、借貸與擔保,不得對外簽訂低於成本價的低價工程合同及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合同、文書、檔案。如有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或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並追究乙方相應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 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經營,如乙方超出約定的經營範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超出經營範圍專案價款的百分之二十之付違約金。

  2、 乙方應合法規範經營,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維護甲方及分公司的聲譽,如乙方經營期間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等原因給甲方及分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3、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如拒絕接受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監督管理措施,經甲方催告後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4、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支付相關款項,逾期支付的,按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地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七、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的效力。

  2、雙方在協議解除前一個月,乙方應先清理所有應繳稅費,清理債權債務後,再自行處理分公司屬於自已的財產,並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包括工程檔案資料及分分司證照,證件)。

  3、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地點:20xx年 月 日於 市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6

  甲方:湖北千秋美景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汪軍民

  經雙方充分協商,公司研究決定,成立湖北千秋美景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為維護公司形象,促進分公司規範經營發展壯大,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設立分公司承包經營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照給分公司,用於分公司在鄂州工商稅務部門登記用,由乙方在鄂州當地辦理,自負相關費用;營業執照副本原件送公司存檔,公章印籤交公司備案。

  2. 提供行業資質證書的影印件及網站宣傳;

  3. 對分公司的業務有管理和指導的權利與義務,有權利要求分公司在經營承包期內有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整改和制止;

  4. 有權利對分公司的工程施工和管理進行監管,對分公司的全部合同進行監管並備案;

  5. 按規定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費用,每年暫定壹萬元整;

  6. 按規定收取分公司風險押金,如出現分公司未買保險或不履行售後保修等情況,公司將在風險金中扣除,合同期滿後壹年內如未出現各類糾紛事件,如數退還;

  7. 提供一整套經營資料,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經營的範圍:在鄂州市範圍內的室內裝飾工程。有權利使用湖北千秋美景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商標、品牌。但無轉讓授予權;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在承包期內必須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並承擔一切債權債務糾紛和責任,不得以公司名義擔保任何經濟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分公司負責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乙方憑公司的證件,自行在鄂州市的相關部門辦理登記註冊,積極交納各部門的相關費用,及時交納應交稅金;

  4.乙方必須為全體員工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 乙方必須按時按期支付員工工資和工程進度款。

  三、 違約與處罰:

  1. 乙方必須確保每一個工程的工期按時完工,工程質量達到行業標準,合格率達到100% ;

  2. 乙方必須維護公司品牌形象,如造成有損公司品牌的負面影響,公司將扣除全部風險金,並訴訟至法律;

  3. 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利隨時進行處罰,直至取消分公司編制;

  4. 雙方如有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送交武漢市法院仲裁。

  四、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合同有效期:20xx年3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9日;

  3.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市武昌區汪家墩西區20號;

  4.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可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0七年三月十日

分公司承包經營協議7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住 址: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管理、業務開拓均有乙方承包經營,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目的

  為了擴大總公司規模,增強效益,同時規範分公司的運營,防範經營風險,促進乙方的責任心及積極態度而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承包方式與期限

  1、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任命乙方為分公司經理,全面負責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2、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派一名內勤人員駐分公司辦公,其他分公司人員有乙方聘用;

  3、分公司設立的事宜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分公司設立後的經營資金、費用及分公司人員的工資、保險等均有乙方承擔;

  5、分公司承包建設施工工程由甲方提供一切證件、手續;

  6、分公司必須保證在一年內將不少於3人以上的建造師註冊到總公司(與建造師相配套的技術負責人、十大員、特殊工種等)。

  7、總公司應及時通知分公司所有人員參加各類培訓(如:建造師、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所發生的費用有分公司自理。

  8、承包期限與甲方經營期限相同。

  第三條 乙方承包經營範圍、管理費用及交納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範圍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

  2、管理費收取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的0.5%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3、管理費的交納日期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當日內,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納管理費;專案主體工程結束前,剩餘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價 100萬元以內的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清管理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以根據情況更換、派駐分公司的內勤人員;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分公司的經營;

  3、甲方有權制定分公司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

  4、甲方應當根據分公司的經營需要提供印鑑、證照、帳戶等;

  5、甲方應當配合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及處理相關法律問題;

  6、甲方可以根據分公司具體情況稽核、查閱分公司與經營有關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賬目;

  7、甲方不得在 區域內再設立分公司,並不得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員;

  2、乙方可以自主選擇承包的工程專案並使用甲方的資質進行招投標;

  3、乙方交納管理費後的盈利歸乙方自由支配;

  4、乙方參與招投標的或未招投標的所有專案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應申報甲方登記、備案存檔;

  5、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交納分公司的各種稅費;

  6、乙方應當遵守分公司的各項財務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對分公司的管理制定;

  7、乙方應做到盡職盡責的管理施工專案,保證履行 《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8、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勞動制度給分公司人員發放工資並交納各項費用;

  9、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

  第五條 協議的解除

  1、乙方不按約定交納管理費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2、乙方不遵守公司財務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3、乙方利用分公司從事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4、乙方不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組織施工建設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

  5、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專案或未招投標的專案合同等資料的及申報專案結果不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6、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定虛假債務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及根據情形要求國家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經營、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9、甲方在 區域內另行設立分公司或在本區域內自營相同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0、甲方無故拒絕配合乙方經營分公司業務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設施工等行為導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員、施工人員等用工導致甲方承擔工資、保險、人身損害賠償等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乙方不如實申報招投標專案或未招投標專案資料及招投標結果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專案的造價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對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簽訂與經營無關的各種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義對外設定虛假債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損失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乙方其他

  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7、因甲方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義務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自甲方免去乙方分公司經理職務或乙方辭去分公司經理職務時終止;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自願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本協議被解除、終止的,雙方對與分公司承包工程施工有關問題發生爭議,自願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開具外經證程式

  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的通知,自 年1月1日起,凡工程中標籤定施工合同後,一個月內必須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明》,超過期限罰款5000-50000元。

  第十條 施工合同的訂立生效

  凡今後各分公司所中標工程必須有法定代表人到場簽字方為有效,法定代表人有事確實不能到場的,有法定代表人指定其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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