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

關於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

  一、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為目的,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措施和防範體系為重點,注重安全基礎工作的考核,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

  2、嚴格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兩級監督檢查和管理考核制度。

  3、控制目標考核以事故統計和調查處理資料為依據,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對瞞報、虛報事故的從嚴處理。

  二、考核目標內容

  考核內容為各部門責任人簽訂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狀》所確定的安全工作控制目標和安全管理目標。

  三、考核實施辦法

  1、控制目標的考核,依據事故統計資料、各類臺帳和調查處理資料進行;其它考核採取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現場安全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資料臺帳檢查,每季度組織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考核累計結果,上報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四、考核評定方法

  考核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按考核最高分排序,一、二級責任部門取前三名,三、四級責任部門取前二名,為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部門;被一票否決的部門,為未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標部門,其他為完成安全管理考核目標部門。

  五、考核人員組成

  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各部門安全員為考核組成員。

  附1:安全工作控制目標考核條目

  控制目標:

  1.發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各種原因的人身傷害(輕傷5人)、食物中毒(涉及3人以上)扣20分;

  2.發生一起5名以上群體鬥毆事件及1人私自出走3天以上扣15分;

  3.發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職責導致被盜、被搶、火災、交通事故,損失0.1萬以上扣5分;

  附2: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考核條目

  工作部署:

  4.在年度工作安排中,無明確安全工作計劃、目標、總結和措施扣5分;

  5.每季度領導班子研究安全工作至少一次,每年開安全工作會議不少於一次;成立安全工作小組,有領導專人負責,一、二級責任部門未設兼職安全員扣5分;

  制度建設:

  6.層層建立崗位、目標考核責任制、未落實扣3分;

  7.部門責任人和部門重點崗位安全管理人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各部門下列人員應簽訂責任書:負責實驗室、微機室、財務、檔案、圖書、供電、易燃易爆、食品採購、加工、醫務、試卷、倉庫保管、班主任、輔導員、安全、保衛等)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人名單沒有統一上牆的扣3分;

  8.落實學校預防安全事故、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本部門特點,制定相應的`工作預案,未落實扣4分;

  監督檢查:

  9.落實部門安全管理長效跟蹤檢查制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並有記錄,未落實扣3分;

  10.執行各級值班制度,缺一人次扣2分(校總值班、部門等);違紀違規:

  11.查出一起違章用電、用火、用氣和發生一起火警的扣6分;查處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及阻礙消防疏散通道扣2分;

  12.發現個人私自組織學生包車回家或旅遊的扣5分;

  13.發現一起實驗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等未鎖門、關窗,及把要害部位門鑰匙轉交他人及並在上述地點存放個人貴重物品,摺合現金(含現金)0.2萬元以上的扣2分;

  基礎管理:

  14.參加校和部門自行組織應急事故處置、突發性事件救援演練全年最少4次,未落實扣4分;

  15.安全員積極參加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各種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缺席扣4分;

  16.有專人負責安全檔案管理、安全會議記錄、重點部位及安全隱患整改、事故處理記錄,未落實扣2分;

  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

  17.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提出安全事故處理意見(職權範圍內),未落實扣10分。

  下類情況一票否決:

  18.部門內發生重大案件(死1人、重傷1-3人,財產損失超過2萬元)造成較大影響的;

  19.因部門安全工作不到位,導致被市級(含)以上媒體曝光和上級通報批評的;

  20.本部門職工(學生)違法犯罪比例達到0.5‰以上及部門責任人違法犯罪的;

  21.其他應予一票否決的。

  備註:

  1、獲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管理先進部門的部門責任人和安全員為學校安全工作先進個人。

  2、師生員工安全意識責任心強,有效的預防了較大的各類火災、交通、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或被縣、處級以上單位安全表彰的可評為先進個人。

  3、被評為先進個人的,給予適當獎勵;安全員崗位根據工作量給予適當補貼。

  4、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獎,由學校考核部門按照全年考核結果,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後發放。

  6、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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