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低保入戶核查簡報範文
殘疾低保入戶核查簡報範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簡報的場合越來越多,簡報一般都有固定的報頭,包括簡報的名稱、期號、編髮單位、發行日期、保密等級和編號。想學習擬定簡報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殘疾低保入戶核查簡報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府〔〕144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經與有關方面協商並經區政府同意,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透過核查清理,推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實事求是地查詢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確保核查清理工作中的每個環節都事實清楚。
(二)堅持收入標準。必須將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於低保標準作為核查清理工作唯一的“度量尺”,對高於低保標準的堅決予以清退,對低於標準的及時納入低保。
(三)堅持應保盡保。正確理解“應保盡保,不應保堅決不予保”,不能盲目的為了降低保障人數而下指標、定比例、設門檻,把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拒之門外。
(四)堅持維護穩定。加強信訪工作力量,做好風險評估和應對預案,切實防範和化解核查清理工作中的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三、責任主體
各鎮街為本次核查清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行政區域內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區民政局要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強對鎮街核查清理工作的督促指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核查清理範圍及重點
核查清理工作的範圍是所有在冊城鄉低保物件,做到“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重點對不按程式審批、不按動態管理要求、不經聽證評議公示納入、村(居)委會幹部“優親厚友”、輪保騙保、平分低保金等進行清理整頓,主要是核查清理以下不符合條件的物件:
(一)家庭成員因死亡等原因發生變化的;
(二)在我區享受低保的勞動年齡段的人員;
(三)在我區享受低保且同時已領取社保退休金的人員;
(四)享受低保人員雖下崗、失業、但其配偶在行政、事業單位有固定收入或在私企工作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子女大學畢業或成年已正常就業的;
(五)享受低保人員的家庭成員中有開商店、辦公司、工廠、從事客車、貨車營運的;
(六)享受低保人員因年幼、年邁無勞動能力,但其法定贍養、撫養人、扶養人具備明顯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10月底前)。
1.制定方案。制定《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方案》,並下發各鎮街,各鎮街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2.召開會議。召開區、鎮街兩級城鄉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開展對鎮街、村(居)委會參與核查清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為開展清理核查做好準備。
(二)申報階段(11月1日至10日)。
全區所有享受城鄉低保的居民,以戶為單位,填寫《市區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續保申請書》,在享受低保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進行申報。
(三)核查清理階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
1.入戶調查。按照“家家登門、戶戶核實、人人見面”的要求開展入戶調查工作。透過聽、查、看、訪對其家庭情況、家庭人口及收入、就業情況、水電氣支出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填寫《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鎮街和村(居)委會調查人員要對調查結果簽字負責。
2.民主評議。組織由所在村(居)委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退休幹部職工代表、村(居)委會幹部召開評議會議,對申報物件是否符合城鄉低保享受條件進行民主評議。
3.鎮街初審。鎮街對村(居)委會上報的材料進行嚴格稽核,簽署稽核意見,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報送《城市(農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無變化家庭名冊》,對不符合低保條件和家庭收入有變化的報送《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調增、調減家庭名冊》、《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家庭名冊》、《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發審批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物件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及低保金調整審批表》。
4.兩榜公示。一是村(居)委會對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一次張榜公示;二是鎮街對初審結果進行二次張榜公示,並於12月10前將《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各類審批表報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2月20日前上報核查清理工作總結。
(四)審批階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區民政局根據《年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調查表》,對初審透過的城鄉低保物件作進一步稽核,對各鎮街報送的低保審批表進行審批。
(五)總結驗收階段(12月20日-12月25日)。
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對各鎮街核查清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各鎮街要組織人員重新核查清理。核查清理工作結束後,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總結並向區政府報送專題報告,區政府對此項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低保政策的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由區政府副區長彭洪森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城鄉低保核查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區民政局,具體負責本次核查清理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對此項工作及政策的宣傳報道;區財政局負責加強低保資金的管理和落實清理核查工作經費;區公安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國土房管局負責配合做好資料比對及低保的聯動機制等工作;區公安局、區信訪辦負責做好信訪維穩工作,對擾亂清理工作正常開展的要依法予以處置;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部門負責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各鎮街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查清理工作。
(二)精心組織,確保穩定。
各鎮街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屬於低保制度解決的物件納入低保,又不能置困難群眾於不顧,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投拆,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簡單粗暴,激化矛盾。既要搞好核查清理工作,又要確保社會穩定。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
各鎮街要以此次核查清理為契機,認真總結低保管理的經驗,嚴格執行低保操作規程,建立和完善各項低保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我區城鄉低保工作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