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合作協議書範本(標準版)
經營合作協議書範本(標準版)
在當下社會,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營合作協議書範本(標準版),歡迎大家分享。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目的:為了充分發揮甲方的資金優勢和乙方的技術與業務渠道優勢,以及珠三角市場優勢,雙方透過協商,一致共同出資,組建鞋料加工企業。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鞋料加工經營(前期從事來料加工,企業發展壯大後再考慮自產自銷等經營渠道拓展)。
第三條合夥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夥期限: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若有意繼續合夥,則另行簽訂協議。
第五條出資方式與金額: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
(二)雙方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雙方夥人的出資為雙方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
第六條財務管理
(一)雙方出資專門設立獨立賬戶進行管理。
(二)甲方委派一人負責協助乙方管理經營,所有進出賬(包括採購原材料、銷售貨物、員工工資發放等)必經由財務稽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賬。
(三)每月財務應彙總報表報甲、乙方稽核,以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經營情況,對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技術與業務渠道,給予____%的盈餘分配比例;
(二)其餘____%的盈餘按照出資額所佔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資____%,摺合合盈餘分配比例為____%。乙方出資____%,摺合合盈餘分配比例為____%;
(三)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如企業出現虧損,甲方承擔____%、乙方承擔____%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如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投資或增加合夥人的,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資(含新入夥增加的投資)等比稀釋本合同第七條的(一)、(二)款所形成的盈餘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資情況下增加的入夥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轉讓原出資;
(二)退夥:
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規定的原因外,因合夥人自身原因需要退夥的,應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夥方的出資另一方有優先受讓權(乙方退夥時,其技術與業務盈餘分配權自然滅失);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但轉讓方須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夥人,且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一)合夥企業負責人為甲方(何水根),具體負責合夥企業的財務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資產管理;
(二)乙方負責生產、技術、業務承接及業務渠道開拓;
(三)重大決策經雙方協商一致才能付諸實施。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與其有關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寫明如果一方違反合同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損失數額)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終止合夥合同: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等事由終止。
(二)合夥終止後以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等。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當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一)所購置生產經營用車掛在_______名下;
(二)廠房租賃由乙方負責並簽訂合同;
(三)裝置選型及採購以乙方為主,甲方配合並辦理付款手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2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雙共同經營壹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應當賠償。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4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專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裝置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5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經管理營寵物店,共同投資、共同承擔風險,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經管理營寵物店,共同投資、共同承擔風險,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寵物店,寵物店位於_______________,品牌為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現寵物店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寵物店,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投資約定
3.1寵物店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寵物店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裝置、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3.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乙佔投資總額的50%。
四、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4.1寵物店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4.2寵物店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五、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寵物店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一方的份額轉讓。
六、特別約定
6.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_______品牌在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獨自開店經營、或與他人合夥開店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寵物店專案。
6.2雙方確認,寵物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裝置、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鋪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七、違約責任
7.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7.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7.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牌或者加盟其它寵物店品牌,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7.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店鋪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透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店鋪後續投資、店鋪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八、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9.1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9.2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6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稽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作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在續約前若有第三方要求與甲方合作,乙方有優先權。
第四條由於乙方所銷售的產品與甲方店鋪銷售的產品為錯位產品,不影響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存在於搶生意之說,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私自從其它渠道拿與乙方同種產品在店內進行銷售。由於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鋪
①乙方願意以每月租金為 元支付給甲方,甲方騰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門口)做為乙方進行營業的櫃檯,就此櫃檯在協議有效期甲方不得隨便佔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積,甲乙雙方的產品銷售互不干擾
②乙方願意每月從自己產品月銷售總額(根據一個月下來的收據)中提取 %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付於甲方。
③乙方以幫助甲方銷售甲方所經營的產品每月銷售總額達為 元作為租用甲方店鋪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達甲方要求的的月銷售總額,乙方將按月銷售總額的差額部分的 %支付於甲方。(以上3條任選一條)每月租金(包括水電費)支付(合計)日為每月月底最後一天。
第五條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為了共贏,相互幫助銷售對方產品,各方按照幫對方月進行銷售的月銷售總額的 %提成作為勞動酬勞。(此條款僅供雙方願意進一步合作時作為參考,同時與第四條中給出的3條參考建議不相沖突)
第六條附加條例:
第七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透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影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第九條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或是有需要補充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補充,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條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補充,在本協議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7
合夥人:
現住址:xx市(縣)xx
街道(鄉、村)xx號
合夥人: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x萬元,甲出資x萬元,乙出資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作協議書範本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x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xx(簽字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8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人自願結合,依法投標、競標。經過答辯、競選,取得了__________廠承租人的合法身份。為了在______年的租賃期內順利開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標,我們______位承租人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章、關於合同期限及相應事項
1、______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若因善後處理工作及交接手續未盡的需要,在徵得出租方同意以後,_____位承租人可協商決定適當延長合作的時間
3、在合作期限內,任何一位承租人不得單方面任意退出合作團體,不得做出有損承租人集體利益的行為。如有上述行為,違約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在合作期限內,合夥人確因意外事件而不得已單方面要求退出合作時,其他合夥人應經過集體協商,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退出合作的決定,並報請出租方。在租賃期滿時,可一次或幾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決策層會議決定。若安排他用,須經承租合夥人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實行。
第二章、承租合夥人之間的責任
1、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在承租期內,對______廠的興衰負有同等的責任,承擔同等的義務。
2、在企業經濟效益不好或出現虧損時,______位承租合夥人承擔同等的償付責任,對應交納的租金應補償的虧損額,_____位承租合夥人均等承擔。
3、承租抵押價值共計______元整。承租合夥人每人抵押______元(或價值相等的實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三章、附則
1、本協議經全體承租合夥人同意,簽字後即行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夥人各執一份,餘交出租方、公證機關、_______廠存檔備案。
3、本協議未盡事宜,有________位承租合夥人協商解決,並需要另訂專項協議為補充。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9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專案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專案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佔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徵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專案的支援,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專案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專案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汙水、雨水、熱力、寬頻網、公用天線、通電、通訊、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專案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專案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專案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專案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營合作協議書(標準版)10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雙方合作開辦位於的“上海店”(以下簡稱“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一、投資開辦事項:
1、名稱:
2、地址:
3、經營範圍:保健服務,形象設計,(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時,如“店”經營狀況正常或良好,任何一方均未書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合作,繼續合作期間雙方仍應接受本協議約束。
二、投資結構及責任分擔:
1、“店”全部投資資金人民幣萬元(均由乙方實際投入,用於“店”之門店裝修、門面受讓、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裝置採購等。乙方根據“店”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後,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並保證專款專用,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3、甲方負責辦妥“店”開業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事務:出面與上海有限公司進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關於“”的名稱使用及其“連鎖直營管理”的授權許可,進行有關工商、稅務登記,進行門店裝修,負責承租門面,採購裝置,招聘員工等等。
4、“店”正式對外營業後,每個月進行一次結算,結算週期內因營業產生的支出從營業收入中先行支付,剩餘利潤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如當期營業收入不足支付營業支出的,應從下一結算週期內營業利潤中先行支付。
三、股權比例:
1、乙方對“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對“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協議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潤、分擔責任。
四、經營管理職責劃分:
1、雙方同意:甲方應本著對合作事業的最大善意與誠信,根據自已的行業經驗,恪盡最大注意義務,擔任職務,負責“店”的全面策劃、經營、管理與市場開發工作。
2、雙方同意:共同指派擔任“店”的財務經理,作為乙方經營代表。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無權擅自撤換財務經理,不得擅自限制財務經理根據本協議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永琪”之規章制度行使職責。
3、財務經理地位相對獨立,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職責:根據國家法律及規章制度對“店”的財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收取並掌管日常營業收入,處理應收應付帳款及員工薪金支付事務,編制財務報表,負責內部審計、報稅等事務,進行財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比例進行利潤核算與分配等等。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恪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