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自己比贏別人重要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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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我在美國打公開賽期間,和愛裡森·費舍爾打的那場球,令我終生難忘。

  我曾經和這個排名世界第一的選手交過兩次手,過往一勝一負的戰績,讓我在比賽中得以輕裝上陣。比賽進行到決勝盤8∶8平時,局勢對我來說是有利的,可我沒把握好機會。在我擊關鍵一杆時,主辦方突然廣播通知,說觀眾可以換票離場了,結果有些觀眾就開始在場上走動,這種混亂的局面影響了我的情緒,我最終輸掉了本來可以取勝的比賽。

  賽後,我沮喪極了!我跟愛裡森·費舍爾這個世界排名第一的頂尖選手已較量到最後,但由於我的失誤,沒能戰勝自己的偶像,這是我無法原諒自己的。當晚,我徹底失眠。和父親通話時我說:“這場球,我會記一輩子!”睡不著的時候,我就重溫一個故事:一個女孩在一望無際的沼澤裡行走,但她迷路了。聰明的女孩沒有慌亂,而是沿著自己一路留下的`腳印回到出發的地方,開始嘗試走新的路線,最終,她離開了大沼澤。這個故事再一次鞭策我,即使輸了一場比賽,只要能從中找到失誤和欠缺之處,總能回到起點重新開始。人不可能事事順利,一路走來,留下腳印,能找到來時的路就好。這件事之後,我思考過,也許,人能贏自己比贏別人重要許多。

  我的同行說過這樣的話:“潘曉婷能有今天的成績,在意料之中。”可能,他們知道我的付出是常人無法比擬的。我15歲開始在父親的球館裡練球,一待就是4年。球館裡有個小屋子,裡面的一張單人床、一個衣櫃就是我全部的財產。那4年裡,父親給我做了硬性規定,每天練球8~l2小時,沒有周末,一個禮拜只能休息半天。即使我病了,上午在醫院打點滴,下午回到球館還是要補足當天的練球時間。

  以前,家裡經濟拮据,父親陪我到北京參賽,我們就從山東濟寧乘火車一路站到北京。在北京,因為沒錢,我和父親只能住18元錢一晚的地下室。地下室陰暗潮溼,推門就能聞到刺鼻的黴味兒。第一次拿了全國冠軍,獎金只有4000元,為了能細水長流,我和父親在全聚德只點了半份烤鴨。看著那半份香氣撲鼻的烤鴨,我卻痛哭不止。所有這一切,我都忍受了。因為,我15歲開始摸球杆時,父親就說過,要想做到最好,就要比別人付出更多、犧牲更多。

  父親當過國家級的足球運動員、籃球裁判,後來改行當廚師,又被評為魯菜特一級廚師。父親希望我像他一樣,做事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金字塔尖上的人。為了實現這樣的目標,別人練3個小時的球,我要多練好幾個小時,這樣才可能趕超別人。

  所以,吃不了這份苦,受不了這份罪,趁早放棄,另謀出路。但是,一旦選擇了這條路,想要成功,吃苦就成了最基本的準備。人就看有沒有對苦難的耐受力,耐受力強的人早晚都能品嚐到成功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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