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印第安部落奇遇美文

  老婆。他坐下了以後,白鶴站了起來說道:同上。

  昨天,我們的父親已經把要說的都說了,今天,我很高興地看到你們給我們的老酋長帶來了衣服。我還年輕,不想向你們索要太多;我的父輩讓我成為一個部落的酋長;在以前我有很多想法,而現在則更多了。老酋長說的也就是我的意思,無論他和你們願意做什麼,那就去做吧,不過我希望你們能可憐我們,因為我們實在是太窮了。然後另一個叫做包納尼帕貝的酋長說道:該部分內容引自《劉易斯及克拉克日記》。雖然我是個年輕人,見識淺薄,不善言辭,但剛才你們同老酋長說的話我全聽到了,不管你們達成什麼協議,我都將遵守。一個叫阿威查茨的酋長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

  《日記》裡還說道:我們驚奇地發現在白鶴之後說話的酋長的名字是“受到波尼人打擊”的意思,是因為曾經受到波尼人的傷害而得名。在他後面發言的酋長的名字意思是“半條命”。作為戰士,這樣的名字似乎有些奇怪,於是有人解釋了名字的來源。原來這位酋長在談到這件功績時,常常還謙虛,習慣說:“我算不上勇士,只是個半條命而已。”其他的酋長話都不多,但在他們說完以後,一個戰士發表講話以支援他們的觀點。他們許諾與奧托族及密蘇里族之間交好。所有這些長篇大論歸結起來,就是敘述他們的部落如何悽慘,乞求我們可憐他們,派商人來和他們進行貿易。他們還要一些火藥以及炮彈,盼望我們能給他們一些牛奶。我們送了每位酋長一些菸草,對那些跟隨酋長來參加會議的戰士,每兩人頒發一張證書。我們還說服了我們的翻譯杜倫先生留在這兒,讓他儘量多找些蘇族的酋長,陪他們去找政府。我們還給了他兒子一面美國國旗,一些衣服以及食物,希望他能帶來周圍部落的和平,並護送他們去見總統閣下。我們剛剛離開的那些印第安人是楊克頓人,這是蘇族最強大的一個部落,大約有200個壯丁居住在雅克、黛詩茅尼斯以及蘇河地區。他們都很強壯,身材勻稱,臉上有著一股子尊嚴和勇敢的勁兒。他們的穿著與我們先前所見到的那些部落沒什麼區別。

  在這裡我們想說明一下:蘇族有很多個部落或是分支。一些作者認為有18個主要部落。然而其中最重要的還是蘇族或是達科他族。這個名字是他們的敵人起的,意為“蛇”,含有貶義的意思,然而“達科他”卻是“朋友”或“盟友”的意思。《劉易斯和克拉克日記》裡有一段關於楊克頓—蘇族的描述是這樣的:

  最令我們吃驚的是,他們有一個特殊的機構,據說再往西面更遠一些的.鳶(或烏鴉)印第安部落也照搬了這種模式。這個機構裡有著最活躍和最勇敢的年輕人,他們互相扶持,信守一個共同的誓言,在任何危險面前從不卻步,對敵人毫不手軟。戰鬥時他們從不藏匿於樹後或是耍任何的陰謀詭計,而是憑著自己的勇猛衝鋒陷陣。當他們從冰封的密蘇里河上穿過時,他們這種一旦確定了目標就毫不動搖的品德不久就變得壯烈無比,或者滑稽可笑。冰面上有一個洞,很容易繞過。走在最前面的人不屑於這麼做,於是勇往直前,落入水中。有些人想仿效他們,不過被餘下的族人阻止了。和其他部落不同的是,這些年輕人一起坐,在一起紮營和跳舞;他們都30到35歲的樣子,對勇敢極其重視,因此對在會議中的座次看得比部落的酋長以及自己所敬重之人的座位還重要。然而這樣一來,這種沒腦子的個人英雄主義很快會使他們的人數急劇減少;所以現在這個部落僅剩下4個戰士,就在來訪者裡。就在不久前,這群人還有22個,但是在與黑崗的鳶(或烏鴉)印第安部落交戰時,有18人喪命,其餘4個人被他們的同伴所救。

  就在楊克頓城北邊,也就是今天被稱為本霍梅島的地方,克拉克上尉在河灣處發現了一個奇特的地層結構,看上去像是一座古堡壘,橫跨了河的大拐彎處,大堡壘所具有的特徵一應俱全。《日記》對此有詳盡的描述,並且還繪製了一幅地圖。不過今人的考察研究卻證明,這種奇特的矮牆佈局只是河流對泥沙衝擊而形成的壟狀物。在北達科他州和南達科他州密蘇里河上游的西岸,還有好多這樣的地形。

  幾天以後,探險隊看見一種被他們稱為“山羊”的動物,它們善於奔跑,角短而分岔,並向後傾斜,毛髮是灰色而臀部卻為白色。然而當時科學界還不知道,這種動物是美洲羚羊,劉易斯和克拉克是最早對它們進行描述的人。探險者們在一座奇怪的“像炮塔”一樣的圓頂山(如今被稱為“塔山”)上還發現了另一種動物的巢穴,當時也不知道是什麼。《日記》裡寫道:“這塊地方大約有四英畝,上面有一些小洞,可能是一種被稱作‘法國狗’的小動物的棲息地。它們站在洞口,發出一種哨音般的響聲,不過在碰到緊急情況時,它們便躲回到洞裡。為了把它們弄出來,我們往洞裡注入了5桶水,但還沒有填滿,可我們還是逮住了一個。在挖掘了一個6英尺深的洞以後,我們插進去一根杆子,發現挖掘還不到一半深度。不過我們在洞裡發現了兩隻青蛙,並在附近殺死了一條剛剛吞食了一條草原犬鼠的響尾蛇。我們還聽說有種動物與一種蜥蜴和蛇共同居住在一起,但從沒有親眼看到過。儘管它們有些地方很像松鼠,但我們起的名字還是不錯的,原因是它們在某些方面和狗有些相似。除了耳朵短以外,它們的頭很像松鼠,尾巴像地鼠,有著長長的指甲和灰色的長毛。”

  然而最易讓讀者混淆的便是對另一種掘穴動物的描述,劉易斯和克拉克稱它為“囊地鼠”。這種動物和小狗在某些方面很相似。然而現在人們卻給了它一個不太貼切,容易引起誤會的名字——草原犬鼠。其實它和狗一點兒也不像。它大約有3磅重,叫聲很像一隻玩具狗。是土撥鼠的一種;以根莖和其他植物為生;大腹便便,肉質鮮嫩可口。劉易斯和克拉克發現這種動物雖然美味,但難以獵獲,原因是一察覺有危險它們便鑽進洞裡去了。

  以後的幾天裡,他們還發現了大群的水牛,並在一些矮樹叢裡發現了麋鹿和馴鹿的蹤跡。他們捕殺了一些水牛用來做食物和衣服。“就在雪松島北邊,”《日記》還記載道,“在一座小山的南坡上,有一根魚脊椎骨化石,長45英尺,往尾部逐漸變細,儲存狀況良好,部分殘骸被收集起來,送往了華盛頓。”這不是魚,而是最古老的地質時代的一種爬行動物的殘骸。探險隊在這裡還發現了一大群水牛,有幾千頭,他們獵獲了其中一些水牛,獲得牛肉和皮革。此外他們還發現了麋鹿、馴鹿、火雞、松雞、河狸和草原犬鼠。《日記》還特別抱怨煩人的“文子”,也就是我們今天所熟知的蚊子。

  說也奇怪,《日記》裡有時會提到“山羊”,有時又會提到“羚羊”,在說到這兩種動物時好像沒什麼區別。《日記》裡有一段關於這種美麗動物的描述:

  在我們見過的所有動物之中,羚羊是最善於奔跑的。它們害羞而且膽小,大都棲息在山脊上,這樣更能清楚地洞察敵人的動態:它們能夠準確無誤地覺察到最遠處的危險;它們敏銳的嗅覺能夠聞出藏匿的危險;碰到緊急情況時,它們的奔跑速度幾乎可以與飛禽類相媲美,是其他所有四肢動物所不能及的。經過了多次失敗的嘗試,劉易斯終於能夠靠近它們的巢穴,那兒一共有7只羚羊,正忍受著寒風的侵襲。其中僅有的一隻公羚羊經常巡視整個山頭,一有危險便會通知另外6只母羚羊。儘管它們沒有看到劉易斯,卻能聞到他的味兒,當劉易斯離它們有兩百碼時,它們便逃跑了。於是他立即跑到羚羊原先待的地方,但是它們如今卻都隱藏到一個峽谷裡。下一刻,它們卻出現在第二個山脊上,遠在3英里之外了。他懷疑這是否是原來的那群,不過照它們的數目以及拼命奔跑的模樣來看,他相信它們與馬奔跑的速度不相上下。在我們今天的收穫當中,有一頭黑尾鹿、一隻喜鵲、一頭普通鹿和一頭水牛。劉易斯上尉還看見了一隻野兔,並打死了草原犬鼠洞穴旁邊的一條響尾蛇。

  在密蘇里河的大拐彎處,即現在南達科他州的中心地帶,探險隊在沙洲上紮營,碰到了一次驚心動魄的事情。《日記》裡描述:“午夜剛過,睡夢中的人被一陣尖叫聲驚醒,站崗的一個軍士報告沙洲正往下陷。由於警告非常及時,就在他們剛剛乘船離開時,他們睡覺的那片土地便整個兒都陷下去了。他們派了一個人去測量到達大拐彎的距離,大約還有2000碼,周長是30英里。”

  第二天,有3個蘇族男孩遊過河告訴他們,在河上游駐紮著兩隊蘇族部落,一隊有80個人,另一隊有60個人,他們想和探險者們進行一次談判。這些人是提頓族人,提頓河也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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