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教學課件

稅法教學課件

  導語:稅法指的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納稅方面的權利及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下面小編分享稅法教學課件,歡迎參考!

  1.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2.納稅客體: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誌

  3.我國現行稅率: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定額稅率、超率累進稅率

  4.人大授權國務院制定實施六個暫行條例: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5.一個國家的稅法一般包括:稅法通則、各稅稅法(條例)、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四個層次

  6.特定目的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筵席稅、城建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

  7.財產和行為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屠宰稅、契稅

  8.農業稅類:農業稅、牧業稅

  9.稅收管理許可權劃分:稅收立法權、稅收執法權

  10.地方稅具體包括:營業、資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產、車船

  11.國稅系統負責徵管專案:增值、消費、車購、鐵銀保集中交納的營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資源外企所得、證券交易

  12.地稅系統負責徵管專案:營業、城建、地企、集企、私企、個人所得、資源、土使、耕佔、土增、房產、車船、印花、契稅、屠宰、宴席、農牧

  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徵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a、增值稅:(不含進口環節)中央75%,地方25%。 b、營業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歸中央,其餘歸地方。c、企業所得、外資所得: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及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餘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後另定。d、個人所得稅:除儲蓄存款利息外,其餘與上比例相同。e、資源稅:海洋石油繳納的部分歸中央,其餘歸地方。f、城建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歸中央,其餘歸地方。g、印花稅:證券交易94%歸中央,其餘歸地方2016年注會稅法必背知識點2016年注會稅法必背知識點。

  修理修配:是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不包括對不動產的修理、修配)

  16.屬增值稅徵稅範圍的特殊專案:a.貨物期貨(在交割環節) b、銀行銷售金銀 c、典當行的死當物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託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 d、集郵物品的生產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的

  17.增值稅視同銷售:自產、委託加工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

  18.自行開發軟體產品、積體電路產品:實際增值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

  19.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範圍

  20.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進口黃金:免增值稅。黃金所會員銷售標準黃金,即徵即退

  21.銷售或進口13%的貨物稅率:a、糧食、食用植物油 b、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煤炭 c、圖書、報紙、雜誌 d、飼料、化肥、農藥、農機(不包括農機零配件)、農膜 e、農業產品、金屬礦、非金屬礦採選產品

  22.進項稅轉出處理:非應稅專案、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23.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

  24.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可以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徵收增值稅。

  25.所有納稅人銷售舊貨:一律按4%的徵收率後再減半徵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機動車、摩托車、遊艇,售價超過原值的,按4%的徵收率後再減半徵收;未超過原值的,免徵增值稅。舊機動車經營單位銷售舊機動車、摩托車、遊艇:按4%的徵收率後再減半徵收。

  26.徵收增值稅同時徵收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率)

  27.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農業產品或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按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8.銷售農機配件適用17%稅率

  29.運費抵扣伴隨貨物:貨物不能抵扣運費也不能計算抵扣

  30.免稅廢舊物資的抵扣:只使用於生產企業(普通發票)。

  31.銷售農業產品的加工品掛麵:按17%的稅率。

  32.將進口的辦公裝置自用:為購進固定資產,不得抵扣進項稅。

  33.雜誌:適用13%的.增值稅率。

  34.原油和鹽:17%

  35.天然氣、煤、礦產品:13%

  36.防偽稅控專用發票:2003年3月1日

  37.混合銷售:50%以上

  38.飯店附設小賣部零售收入:收入/(1+4%)×4%

  39.透過期貨交易購進貨物:透過商品交易所轉付貨款,可視同向銷貨單位支付貨款

  40.不免不退:計劃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貨物、禁止出口貨物

  41.免、抵、退的計算:a、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收入×(增值稅率-退稅率) b、當期應納稅額=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c、出口貨物免、抵、退額=出口收入×退稅率 d、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 e、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42.以“日”為繳納期限: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

  43.進口貨物繳納增值稅的期限:自海關填發稅款交納證的次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44.回購委託加工捲菸需提供:牌號、稅務機關已出示的消費稅計稅價格。聯營企業必須按照已出示的調撥價格申報繳稅。回購企業回購再銷售的捲菸收入應與自產收入分開核算。符合以上條件的,不再徵收消費稅

  45.汽車輪胎:不包括農用拖拉機、收割機、手扶拖拉機的專用輪胎。子午線輪胎免徵消費稅,翻新輪胎停止徵收消費稅

  46.消費稅率:a、捲菸:①定額:每標準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每標準條(200支)對外調撥價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 雪茄25% 菸絲30% b、酒及酒精:①糧食白25%,定額每斤0.5元 ②薯類白15%,定額每斤0.5元 ③黃酒240/噸 ④啤酒: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噸 ;3000元以下的,220/噸 ⑤其他酒10% ⑥ 酒精5% c、化妝品(含成套)30% 4、護膚護髮8% 5、貴重首飾珠寶玉石5% 6、鞭炮焰火15% 7、汽油(無鉛)0.2/升 (有鉛)0.28/升 8、柴油0.1升 9、汽車輪胎10% 10、摩托車10%

  47.酒類產品企業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併入銷售額徵收消費稅。(所有酒類)

  48.捲菸核定價格=市場零售價/(1+35%)

  49.透過非獨立核算部門銷售自產消費品: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銷售量徵收消費稅

  50.以同類最高銷價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納稅人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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