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協議書

個人借款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借款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借款協議書1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借款協議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雙方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願以權屬自己作價人民幣抵押給甲方,乙方到期不還款,除乙方按借款協議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還款,乙方則自願將該抵押物以作價價格賣給甲方並雙方不再簽訂買賣協議,此協議即產生買賣協議的效力,甲乙雙方不再重新簽訂該物權的買賣協議,該物權所有權隨之協議的效力而轉移給甲方。

  二、如該抵押物乙方賣給甲方以後,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響甲方再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三、本補充協議與借款協議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2

  甲方(投資人): 身份證號:

  乙方(受投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投資金額 :投資方向貸款方投資人民幣 元。

  二、投資用途為

  三、投資利息:投資每年收益 %。

  四、投資期限:投資期限為日,從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實際投資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投出資期為準。乙方收到投資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投資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價值 元作為投資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投資方負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投資方必須按照投資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投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投資進行違法活動。

  3、投資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投資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投資,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投資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投資,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投資,並要求乙方承擔投資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3

  貸款方: 身份證號:

  借款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賬號 。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 %,即每萬元月利息 元。利息每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並按手模 ) 借款方:(簽字並按手模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4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 市(縣)________區(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 ___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吸哪個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五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一)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三)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一)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二)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三)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餘額的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抵押權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協議書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擔保人):

  (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6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貸款用於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 貸款利率

  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

  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

  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

  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

  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二條

  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

  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

  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

  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透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透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第三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3.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7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於沿河路八組舊城改造,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肆拾萬零捌仟元整(小寫:¥408000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一次性主動以現金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條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允諾條款

  甲方自願用其承租的飛揚超市租金來實現乙方合法權利,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的貸款,乙方有權處理租金。

  七、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照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2、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乙方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按借款總額的30%賠償違約金;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法定程式處分甲方承租的飛揚超市租金;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借到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借 條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此據

  借款人:

  身份證號:

  _____年___月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8

  質權人(甲方):_________

  出質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乙方出質的權利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質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寫)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承諾:

  (一)以合法享有的權利出質,出質行為真實、合法;

  (二)將出質的權利憑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佔有。

  第五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權利。若甲方同意乙方處分該權利,乙方應在處分該權利後十日內將所得的價款(酬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作為出質財產存人甲方指定的賬戶。若甲方認為乙方處分出質的權利所得價款(酬金)明顯低於該權利的價值,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六條 乙方出質的有價證券的兌現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其價款可作為出質財產存入甲方指定賬戶、或提前清償乙方所擔保的債權、或繼續購買債券出質擔保。

  第七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授權甲方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並以所得優先受償: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或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絕履行償還借款的;

  (二)乙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三)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時,借款合同項下韻債權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

  (四)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甲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乙方書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辦理過出質登記,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二)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終止時,甲方應在三十日內將質押權利憑證交還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終止時,若甲方以處分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受償後尚有剩餘的,應在三十日內將其返還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甲方實現質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餘額_________%違約金;如果由於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一)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

  (二)隱瞞出質的權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或其他不利於乙方的情形;

  (三)妨礙甲方實現質權。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質押權利憑證移交甲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質押權利依法應辦理出質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10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

  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年。

  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願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的利息

個人借款協議書12

  貸款方:

  借款方:

  1、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2、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

  3、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

  4、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5、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6、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7、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1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元。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日,從 年月起至 年月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價值 元

  作為借款抵押品。由貸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4、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具體約定:

  1. 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

  2. 本合同借款用途 。

  3.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 。

  4. 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5. 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

  第二條、保證條款:

  1. 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 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l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l 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l 為實現債權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3. 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4. 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 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 甲方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 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 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6) 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補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7) 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2. 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 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2)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 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五條 其他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協議書15

  出借方:

  身份證

  借款方:

  身份證

  擔保方:

  身份證

  介紹方:

  身份證

  證明方:

  身份證

  經過出借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至__ 年 月 日,由出借方為借款方提供借款計人民幣(大寫)_ (小寫) ,用於 。

  第二條 借款方應按期、按借款金額全額向出借方償還借款,否則,借款方應無條件向出借方支付違約金,每超期一日,對借款方加罰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小寫) ,以此類推。

  第三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借款不能收回的,由擔保方無條件全額償還借款方的借款及違約金。

  第四條 借款方和擔保方自願將所有個人及家庭財產做抵押,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或者其它原因致使借款不能收回的,出借方有權扣押、變賣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個人及家庭財產,直至借款方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

  第五條 借款方與介紹方、擔保方或證明方在本次借款

  活動中的任何經濟糾葛與出借方無關(如借款方私下將借款部分或全部轉借給介紹方、擔保方或證明方使用等),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償還借款。否則,出借方將按照前款規定對借款方和擔保方進行處罰和清償,必要時訴諸法律。

  第六條本合同經五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

  可透過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出借方簽字蓋章:

  借款方簽字蓋章:

  擔保方簽字蓋章:

  介紹方簽字蓋章:

  證明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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