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4篇

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 篇1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肆拾萬元 (¥ 400000)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 1%。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貳年,自 20xx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5月 15 日止。出借方將於 20xx 年 4月 2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個人。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 20xx 年 4 月 20 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 30 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 1‰ 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15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15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 篇2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 篇3

  出借方:熊良平

  借款方:武漢左堂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1%。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貳年,自20x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15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2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個人。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4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XX

  出借人(簽字):XX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個人向公司借款協議書 篇4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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