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之我見教學反思

音樂教學之我見教學反思

  中學音樂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對有音樂特長或愛好的同學予以關愛,為他們個性彰顯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為音樂特長生搭建舞臺。學校是個五彩繽紛的教育樂園,音樂教師應該利用學校的教育資源、學生的興趣慾望、教師的職業優勢,開展形式各異的音樂活動。如組織樂隊、合唱隊、舞蹈隊,編寫音樂牆報,舉辦文藝演出,開展歌詠比賽……總之,要想盡一切辦法,儘自己的最大努力,去為學生音樂特長的彰顯搭建平臺。這不僅是學生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學校工作的需要。

  幫助學生選擇志向,定位理想。好多家長從孩子啟蒙教育時就開始了音樂教育的投入,他們未必期望孩子長大後走這條路,吃這碗飯。而一些中學生在緊張的文化課學習之餘,還對學歌、練琴、跳舞……情有獨鍾,可是不知道以後的路子該怎麼走。至於,那些從初一或高一才喜歡上音樂的學生,更不知這種愛好會對他今後的.發展產生怎樣的影響。因而,面對茫然的家長和學生,受過專業訓練和專門教育的音樂教師,有責任幫助學生和家長選擇志向,定位理想。至少可以而且也應該在這方面當好參謀。

  總之,音樂教師不僅僅是一個有某種藝術專長的教書匠,育人的重任繫於其職業的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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