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獎罰制度

質量獎罰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量獎罰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量獎罰制度1

  為加強專案各級施工人員責任心,有效執行公司質量管理程式中的有關規定,提高專案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目標的順利實現。

  (一)質量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1、各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由各專業工長編寫施工質量技術交底並對班組進行現場交底工作,有必要時還應對於施工的關鍵部位和施工難點進行現場示範或過程指導。

  2、主要或重要的分項工程應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技術交底和作業指導書進行。

  3、各工長要制定本工種的工程質量管理細部措施,並提出相應的獎罰原則。

  4、現場施工要按圖進行。工程施工中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和技術複核制度,對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質量問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員(主要指工長)有義務指出要求整改,並有權拒絕進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長和質檢員應加強協作,搞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5、每一個分項工程施工完畢後,主管工長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填寫工程質量技術資料,收集整理完後在當月十五日前送交監理組,以便監理組能按時填報本月質量報表,作出質量工作分析,並及時向公司彙報工程質量情況。

  6、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監理組成員有權力和責任發出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由相關責任人簽收後認真按時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質檢員發出的整改通知單,對確實存在爭議的問題,工長應在簽收整改通知後註明,由專案領導裁決。對整改通知上問題的整改必須按時完成,有困難要及時提出,不得在延誤後找理由推脫責任。

  7、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有責任保護自己和其他班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進場檢驗和試驗由試驗員和材料員按照公司有關管理程式進行,未經檢驗或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嚴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經配置在現場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配製,現場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應設配合比計量標牌,做到計量準確。

  10、專案由監理組、施工組、勞資員及專案領導定期組織進行班組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同時採取獎優罰劣措施。

  11、專案將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由總工室負責組織質量分析會,針對不同階段可能出現的質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儘可能避免和減少質量通病和質量事故的出現。

  12、結合工程實際施工情況成立QC活動小組,開展QC攻關活動,有效地解決施工中出現地各種質量問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13、工程質量與經濟效益掛鉤,在工程款的結算上採用優質優價制度,鼓勵創優。

  (二)有關獎罰條例

  1、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開始施工,而相關工長未及時作好質量技術交底的,對相關工長罰款50元/次。工長交底清楚,作業班組不按照交底施工的,罰款300元/次,由於不按照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

  2、分部分項工程完成以後,未及時填報相應的質量技術資料,從而造成資訊傳遞延誤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元/次。

  3、工長拒籤監理組發出的質量存在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拒絕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質量問題,罰款50元/次,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4、接到通知後不積極組織整改的對工長罰款50元/次,班組不積極完成工長的整改安排,工長有權力處罰班組或提請質檢員對班組進行處罰。工長和質檢員口頭提出的整改要求與書面通知同樣有效。

  5、質檢員和工長要共同加強施工過程監督,工長安排工作後要作好自我檢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後,工長要經過自檢認為合格後才能提請相關質檢員正式驗收,如果質檢員在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後一次抽檢(或全檢)合格率達不到85%以上,對報驗工長罰款50元/次;多處存在較嚴重的問題則加倍處罰。

  6、下道工序有權對上道工序進行監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若為搶進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現質量問題,下道工序施工人員至少承擔相當於上道工序責任人50%的處罰(包括工長和施工班組)。

  7、不注意進行成品保護的要承擔相應造成的返工費用,並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以上的處罰。

  8、專案每週組織一次質量評比活動,對現場各班組的完成工作進行實測實量。質量被評為優良並獲得第一名的班組,專案給予1000元的獎勵;質量被評為優良以下且排名在最後的兩個班組則分別罰款1000元;質量被評為不合格的班組當月工程款不予結算,同時給予1000-3000元罰款並承擔相應的所有損失。相關工長和質檢員的獎罰比照管轄班組的10%執行。連續一個月被評為優良的分項工程,施工班組獎勵20xx元,主管工長和質檢員嘉獎當月獎金的20%。

  9、在施工過程中,能夠提出切實可行且能有效杜絕質量通病或顯著改善工程質量的人員,由監理組以書面報告提請專案給予200-500元的獎勵。

  10、質量事故的處理按照《公司質量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質量獎罰制度2

  一、目的

  強化質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員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

  二、職責

  1、公司工程部負責確定工程質量獎的來源和數量及發放額度。

  2 、公司工程部負責質量管理的考核和質量獎發放的申請。

  3 、專案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的審批,公司財務室負責質量獎的發放。

  4 、公司工程部對日常發現的質量和管理中的問題進行處罰,並對具備獎勵條件的提出獎勵意見。

  三、適用範圍

  該制度用於對現場各專案部、專業組及員工進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規定

  1、考核內容

  a)施工質量記錄齊全;

  b)專案部所施工的分項工程的合格率;

  c)標牌、標識,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

  e)過程控制記錄:各專業組根據公司工程部的《單位工程技術核查表》(表附後)將工程細化到不同階段需要,將需要的記錄落實到人,並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

  2、考核的頻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進行,分項工程合格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由各專業組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質量考核評分表(附表1)評分,每季度末專案部質量稽核自檢考核評分表後發放。

  3、質量獎勵基金的來源

  質量獎勵基金的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專案部按工程量核定的獎勵基金;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業主、公司、專案部等);質量罰款納入質量獎勵基金。

  4 、考核的實施

  (1)對專案部的考核

  a)對專案部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監理方下發的質量問題整改單每次罰專業組負責人200元;因為質量問題被停工整改的,罰專案部負責人500元。

  c)專案部質檢人員組織三級驗收,若該專案三級驗收合格後被發現工程質量沒有達到驗收標準,每次罰主持該專案施工的專案部負責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組織三級驗收時,施工專案透過二級驗收後報請三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透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專案部施工的負責人500元。質檢人員組織四級驗收,施工專案透過三級驗收後報請四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透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專案部施工的負責人500元。

  e)原材料的驗收由專案部組織並驗收,程式為:採購前對供方資質和產品質量進行考查,評價合格後列入合格供方名單,進購時收料員自檢,自檢合格後進行復檢,需報驗監理驗收時由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代表審查,合格後方可發料。公司工程部負責抽檢,在物資自檢覆檢合格後抽檢不合格一次罰專案部直接責任人200元,並將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場;該項連續二次不合格罰專案部直接責任人500元,專案負責人300元;該項連續三次不合格罰專案部直接責任人800元,專案負責人500元,並對直接責任人調離原崗位,做出書面保證該項不再出現不合格品。

  f)經考核專案部質檢人員連續三個月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大的四級驗收專案超過三個的分別獎勵專案部和質檢人員500元;連續六個月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大的四級驗收專案超過六個的分別獎勵專案部和質檢人員1000元。

  (2)對個人考核

  a)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100元~200元。

  b)對違反施工工藝紀律的現象,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50元~200元的處罰,可進行連鎖處罰,必要時可對屢犯者進行下崗培訓,對班組負責人可處以100元~1000元的處罰。

  c)本現場員工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並反饋到公司工程部,經核實後報公司總工批准獎勵,每次嘉獎50元~500元,重大問題給以特別獎勵。

  e)對在工程施工中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良的員工,公司工程部可將意見反饋其主管領導,計入當月薪酬考核。

質量獎罰制度3

  一、教學成績獎罰:

  1、學區獎罰:教師所任單科成績均分居學區倒數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別罰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學成績在學區前三名的分別獎勵300元、200元、100元;(學區統一獎罰)

  2、學校獎罰:學校按教師個人單科授課成績在學區中排名獎勵,前三名的分別獎勵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級總評成績進入全縣20名的給每位授課教師獎勵500元,進入全縣前10名的給每位授課教師獎勵1000元。

  3、均分增減獎罰:教師單科授課成績不在學區前三名的,按上學期期末統考的均分計算,提高一分獎勵30元、下降一分罰款30元,以此類推;

  學校罰款的總數用於獎勵教學任務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師。(2人)

  說明:任課教師以各種理由不按學區規定的時間內拒交罰款的,公派教師或代課教師個人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學區不發個人考核表;學區將拒絕辦理一切個人事務(職稱評定、相關證明、學區蓋章、區長簽字等),代課教師的學校和學區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簽字、蓋章,學校臨時招聘的教師,由學校扣罰一月工資或按自動辭職處理。學校、學區如實記入會議記錄,後果自負。

  二、教學工作獎罰:

  作業批閱數和教學設計課時數獎罰,達不到學區要求的,少一次作業或教案罰款5元,教案課時數按作業規定的次數計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級數學不少於60次,三至六年級數學不少於50次,(作業次數與教案課時數一致)

  2、一至二年級語文、數學各不少於60次,教案課時數各不少於60課時;

  3、三至六年級語文不少於55次,教案課時數不少於55課時;

  4、三至六年級英語各不少於40次,教案課時數各不少於40課時;

  說明:期末檢查時因個人原因丟失學生作業(50%以上)或丟失(不寫)教案的教師,個人年終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練習冊批閱一次按一次作業批閱計算,測試卷批閱一次、有成績登記,每次按3次作業批閱數計算;所有罰款總和用於獎勵教學業績突出的教師或優秀教師獎勵;

  三、出勤獎罰:

  1、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按簽到冊計算)

  2、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100%,教師簡訊請假的或口頭代假的一律按曠工記錄;

  3、事假一天,請假人需向委託人交代帶班費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從第六天起每天扣除當日工全資;罰款如數上繳學區教導主任。

  4、上課遲到1分鐘按出勤遲到1次計算,超過5分鐘的,按曠工1節課記,每次罰款15元。

  5、學校加班期間不按時到崗的、關閉手機的每次罰款100元。

  說明:按教育局教師請假辦法中符合婚假、產假、病假等的教師,學校將實行不獎不罰。出勤罰款用於獎勵學校每學期的全勤教師,出勤按校務日誌、請假條、簽到冊計算。事假超出5天沒有評優選先的資格。

  全勤獎勵=出勤罰款總和÷全勤教師數

  四、其他獎罰

  1、班級臺賬週五由吳成娟負責檢查,每少填一次罰款10元;記入到會議記錄或校長工作筆記;

  2、主題班會記錄每學期不少於8次,少一次罰款20元;由校長檢查,記錄在案。

  3、值週期間擅離職守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領導查崗,記錄在案)

  4、無故不參加學區或學校會議的按100元、50元罰款;按會議實到人數記錄;

  5、上課鈴響後2分鐘內不進教室的每次罰款15元;

  6、禁止有課教師帶手機進教師,上課時間接打電話、玩微信或遊戲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以上的罰款總數用於獎勵學校的3名優秀班主任。

xx小學

  20xx.08.24

質量獎罰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公司的質量管理理念,根據集團公司下達的《質量管理手冊》,嚴格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規範、操作規程及施工藍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為使工程的施工質量能順利達到預期制定的質量目標,專案部將對提高施工質量的班組和個人以及相關樓號負責人進行獎勵與處罰;對於執行不嚴、質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圖紙、方案施工所造成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的員工、勞務隊組及個人進行與本制度相對應條款的罰款。

  第三條本細則要求第七事業部下屬各專案部必須執行。

  第二章獎罰標準

  第一節鋼筋工程

  鋼筋工程質量要符合《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鋼筋機械連線技術規程JGJ107-20xx》、《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範JGJ18-20xx》、《11G101》的要求。

  第四條鋼筋安裝時,受力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和數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梁少放、漏放、錯放一根鋼筋,發現後補上,並給予30元/根的罰款。

  第五條鋼筋綁紮一次性驗收,如出現品種、級別、規格、數量、尺寸、縱向鋼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間距、錨固長度、搭接長度、接頭設定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要求的,根據具體情況給予50~200元/處的罰款。

  第六條牆柱主筋跑位超出驗收規範罰款20元/根。

  第七條柱、牆箍筋不水平且漏綁紮超出驗收規範,墊塊不到位的罰款20元/處。

  第八條預留洞口加筋按設計要求必須加到位,若達不到設計要求罰款20元/處。

  第九條電渣壓力焊檢查偏心、融化點不均按接頭個數罰款10元/個;接頭焊畢,不敲除焊渣的,罰款30元/個;敲去渣殼後發現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鋼筋表面小於4mm的,罰款20元/個;焊包渣及牆柱內焊渣清理不乾淨罰款10~20元/處;如果重複出現,雙倍罰款。

  第十條結構樓板的板底筋在跨中採用綁紮搭接或焊接的,一經發現罰款50元/處;有牆無樑的部位沒有按照圖紙設定加強筋的,罰款100元/處。

  第十一條樑上的附加板麵筋(蓋筋)長度允許偏差超過規範要求的或長度正確而擺放位置超出規範要求的給予20元/根的罰款。

  第十二條梁支座處的非貫通筋(支座負筋)長度的允許偏差超出規範要求的,給予50元/根的罰款。

  第十三條所有構件的保護層,特別是樓板保護層的合格率不小於90%。

  合格率在85~90%的,罰200元/層;

  合格率在80~85%的,罰500元/層;

  合格率小於80%的,罰20xx元/層;

  第十四條澆築混凝土時,如無人看管鋼筋工程導致露筋現象,無論什麼部位,每處罰50元/處。

  第十五條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鋼筋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二節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質量應符合《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的要求。

  第十六條模板應平整,不得使用翹曲、爛邊的模板,否則給予100元/處的罰款。

  第十七條支撐架嚴禁與外架連線,一經發現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第十八條模板安裝完自檢、互檢合格後報專案質檢部,若質檢部檢查每單元有5處以上偏差超出規範要求的除須整改符合標準,另給予30元/處的罰款,若大於10處的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十九條所有模板拼縫處必須確保不漏漿,對於模板拼縫處漏漿嚴重的`除修補到位外,另罰款100元/處。所有樓層接槎處必須貼海綿條,且應平直,確保所有接槎處平整不漏將,否則處罰100元/米。

  第二十條支模完成後,必須將平臺板及牆肢中的木屑等垃圾清理乾淨,不清理的罰300元/層。

  第二十一條模板幾何尺寸必須正確。杜絕漲模現象,若有發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鑿砼,漏漿嚴重造成構件變形的給予200元/處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板面高低不平,牆模不成一條線,牆、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規範要求的,梁、柱接點差,給予20元/處的罰款。柱、梁處有翹曲現象的每處罰款50元。

  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現澆板質量,特別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縫,為以後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膩子,刷白。若達不到要求罰款20元/處。

  第二十四條樓層接槎處的立模下邊,不管模板長短,必須設定2只及以上看腳螺絲,以確保接槎處的質量,如發現每少一處,則罰款500元/處。

  第二十五條頂板的水平度達不到0~5mm標準的,每塊板100元/塊。拆模後,砼頂板的水平度達不到0~10mm標準的,每塊板200元/塊。對頂板的水平度達到標準,但頂板標高達不到±5mm標準的,罰500元/塊。

  第二十六條結構混凝土每層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頂板水平度等實測項的實測實量分值(按第三方檢查標準)達96分以上的,對班組帶班作業人員獎勵2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獎勵100元/層,實測實量分值在96分的不予獎勵,對達不到96分的,班組帶班人員罰款1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罰款50元/層。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1000元/次。

  第二十七條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木工用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三節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質量應符合《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的要求。

  第二十八條砼等級必須符合圖紙及方案設計要求,牆、柱砼與梁、板砼不得混淆澆築,違者將給予1000元/次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嚴禁對砼進行加水,一經發現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條接泵用砂漿一旦發現澆築至結構中,罰班組500元/次,罰樓號負責人200元/次。同時確保砂漿合理安排,不得浪費。發現浪費現象,同等處罰。

  第三十一條蜂窩、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據問題的嚴重性給予100~500元/處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澆築砼前應對模板澆水,若不澆水給予200元/層或200元/施工段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澆築砼12小時後澆水養護,中午吃飯應換班,若養護不到位導致砼缺水、裂縫等質量問題給予500元/層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砼養護時間為14天,有防滲要求和摻外加劑養護時間為21天,如達不到以上要求給予500元/層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砼澆築完畢後,其強度未達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業的,給予50元/次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澆築後砼樓面平整度允許偏差不超過±4mm,砼表面收提平整,樓梯接槎處及踏步無蜂窩麻面,剪力牆根部無爛根、漏振、麻面,符合質量要求的由生產經理認可並報專案經理確認,給予泥工班組長200元/單元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獎勵100元/單元,樓面砼平整度超過4mm的不予獎勵,超過4mm以外及表面觀感質量差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單元的處罰,同時樓號負責人處於50元/單元的處罰。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三十七條在樓層中如發現混凝土堆或砂漿堆此種浪費材料現象,罰班組200元/堆,罰樓號負責人50元/堆。

  第三十八條樓板的厚度在澆築混凝土前必須在拉線控制的同時,使用厚度控制器,確保板厚100%合格。板厚不合格的,每塊罰500元/塊。

  第三十九條所有樓層面接槎部位(例如:樓梯間、電梯井、牆肢內等)必須收提平整,收提不到位的罰50元/米。

  第四十條所有樓板上的孔洞(例如:放線孔,管道孔、煙道等),泥工在收提時必須收提方正、上口齊平。收提不到位的,罰50元/孔洞。

  第四十一條澆築混凝土時必須在平臺上搭設通長馬道,禁止直接踩踏鋼筋。不執行的,每次發500元/次。

  第四十二條澆築混凝土結束時,泵管沖洗禁止汙染外腳手安全網。一旦發現,罰500元/次。

  第四節砌體工程

  砌體分項工程一定要符合《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xx》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材料倒運過程中,如發現班組隨意拋擲材料導致砌塊缺稜掉角、斷裂的給予10元/塊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砌體灰縫的砂漿飽滿度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不得有通縫,瞎縫、假縫等質量問題,如達不到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砌築砂漿不採用料或墊板,直接放置在樓地面的,罰200元/處。

  第四十六條水泥砂漿配合比必須滿足方案要求,否則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構造柱與牆體的連線處應砌成馬牙槎,馬牙槎應先退後進,預留的拉接筋應位置正確,施工中不得任意彎折,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構造柱澆灌砼前,必須將砌體留槎部位和模板澆水溼潤,將模板內的落地灰,磚渣和其它雜物清理乾淨,若出現爛根、空鼓,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50元/處的罰款。

  第十四九條對砌體工程每層垂直度、平整度、洞口尺寸、節點1、節點2等實測實量達96分以上,灰縫飽滿且設定均勻、勾縫衡平豎直、無通縫,馬牙槎進退尺寸保持一致,構造柱表面光潔、無空鼓和蜂窩麻面,符合質量要求的由生產經理認可並報專案經理確認,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50元/層的獎勵,若實測實量在96分不予獎勵,若砌築質量較差,實測實量達不到96分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處罰,專案部樓號負責人50元/層處罰。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五十條嚴格按照專案部要求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例如:預製門框柱、預製構件、牆體免開槽等,對於不執行的,罰200元/次。

  第五十一條牆體頂部塞縫必須使用細石混凝土,並填嵌密實。分層分次按標準填嵌。禁止使用砂漿以及其他材料進行填嵌。不按要求施工的,罰30元/米。

  第五十二條窗臺壓頂的`錨入長度,以及過樑的擱置長度,必須滿足規範要求和業主的企業標準要求。達不到的,罰50元/處。

  第五十三條對完成結構的樓層,樓層上的殘餘砌築材料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並集中堆放。達不到要求的,每發現一層罰500元/層。同樓層再次發現的,十倍處罰。

  第五節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質量應符合《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1-20xx》、《抹灰砂漿技術規程JGJ/T220-20xx》中的要求。

  第五十四條砂漿配合比必須符合方案要求,否則罰300元/立方米。

  第五十五條抹灰砂漿不採用料斗或墊板,直接放置在樓地面的,罰200元/處。

  第五十六條基層處理應無灰塵、無油膩,砼牆面要毛面處理到位,若不到位給予1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抹灰前一天對基層用噴霧器灑水溼潤,水應滲入牆內10-20mm,嚴禁用皮管子澆水,一經發現用皮管子澆水者,罰款50元/次。抹灰應分層進行,先抹底灰,待前一層六七成干時,再分層抹灰、找平(基層、中層、面層)。水泥石灰抹灰砂漿每層宜為7-9MM,如超厚粉刷,發現罰款10元/平方米。當抹灰層厚度大於35MM時應採取與基體加設加強網。嚴禁一遍成活,灰層不可跟得太緊。抹灰完成24小時後,夏季高溫季節應用噴霧器保持連續7天養護,若達不到要求給予2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室內牆面、柱面和門洞口陽角應用1:2水泥砂漿(具體配合比見圖紙)做暗護角,其高度不應低於2m,每側寬度不應小於50mm,若達不到要求給予20元/處的罰款。

  第五十九條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脆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的除要求返工外,另給予10元/平方米的材料賠償費。

  第六十條抹灰表面應平整、光滑、潔淨、顏色均勻,抹灰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牆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規範的給予30元/處的罰款;牆面觀感差、掉砂、泛白,給予5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牆面抹灰層採取加強措施時,沒有搭接或者搭接長度不足的部位,給予5元/米的罰款;沒有掛網就擅自抹灰的,給予10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二條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槽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稜角應整齊,若達不到規範要求給予100元/處的罰款。

  第六十三條室內抹灰陰角要順直,三角交點要清晰,陰陽角要方正,若達不到要求給予10元/條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砼梁、牆、柱及圖紙、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層宜採用噴漿進行毛化處理並噴水養護,確保基層和粉刷層的結合,牆面抹灰前認真做好基層處理和澆水溼潤工作,砼面的隔離劑及雜物清理乾淨,若達不到要求給予10元/平方米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外牆穿牆螺桿洞漏堵一個給予20元/個的罰款,堵洞眼空鼓給予5元/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對粉刷成品質量,每層垂直度、平整度、陰陽角方正度實測實量達98分以上,且牆面無空鼓、不起砂、強度達到要求的,給予泥工班組長100元/層的獎勵,同時樓號負責人50元/層的獎勵。若實測實量在98分的不予獎勵,實測實量達不到98分的,對泥工班組長罰款100元/層,專案部樓號負責人罰款50元/層。若連續兩層不合格被處罰的,則專案部對該勞務班組處罰500元/次。

  第六節防水工程

  第六十七條防水施工進場原材料必須複試,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全部退場,並罰款10000元/次。

  第六十八條防水塗料或卷材施工前基層必須清理乾淨,如發現基礎未清理直接施工的罰款500元/次。

  第六十九條根據設計及規範應做附加層加強的,如發現未做附加層每處罰款50元。

  第七十條防水塗料施工達不到設計厚度的必須返工,且罰款10元/平方米。

  第七十一條水泥砂漿防水層必須結合牢固,發現空鼓現象,每處罰款50元。

  第七十二條卷材防水層短邊和長邊搭接寬度小於100mm的罰款50元/米。

  採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臨兩副卷材的連線縫應錯開1/3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不符合規範的罰款50元/米。

  第七十三條卷材鋪設方向宜平行屋脊鋪貼,平行於屋脊的搭接縫應順流水方向搭接,從下向上貼,鋪設方向錯誤的必須返工,且罰款200元/次。

  第七十四條卷材末端收頭和接縫部位必須粘結牢固,封閉嚴密,不允許有開縫、翹邊、滑移、鼓泡、皺摺、裂紋等缺陷存在,否則罰款50元/處。

  第三章記錄與檢查

  第七十五條制度執行需做好詳細記錄。

  第七十六條對檢查需明確樓號、層數、具體部位、具體內容及時間等等,並由檢查人員簽字後上交專案部核實。

  第七十七條對檢查未合格部位,需及時整改並記錄。對不及時整改施工的班組處罰500元/次。

  注:

  1、本考核制度為公司強制性推行制度,要求各專案部必須執行。公司在每月的工程檢查中視推行情況對專案部進行考評。

  2、對於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樓號負責人,首次發現,個人考評直接為不合格,降低其工資等級5%。再次發現,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在本第七事業部任何專案上不得使用。

  3、本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第七事業部所有。

質量獎罰制度5

  一、獎金髮放

  ⒈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對該股長、中隊長、室主任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副職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其他同志每人獎勵元。

  ⒉超額完成預算指標的,超額部分按照返還。股長、室主任、中隊長,為費用,為其他人員的獎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長、室主任、隊長自主分配。版權所有!

  ⒊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取消全年獎金。

  二、中心室主任競聘及其他人員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明年的中層崗位競聘,單位直接與其簽定續聘合同;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與一般同志平等地參加競聘,局黨組擇優錄用;必要時,黨組進行個別調整。

  凡是在技術崗位工作的中層人員,兩年內應取得技術資格證書。在中心全體人員的聘用中,黨組優先聘用具有技術資格證書的同志。

  三、幹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市局對副科級幹部任用物件考核時,局黨組不推薦。

  四、評先評優

  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年底評先評優時,股、室、中隊全體人員不能被評為先進或優秀。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不能被評為先進或優秀。

  五、公務員管理

  依照《公務員法》規定,對公務員採取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定期版權所有!考核為一年考核一次,平時考核作為定期考核的基礎。考核分不稱職、稱職兩個等級。

  六、局機關各股室業務目標任務

  ⒈根據市局的考核標準,凡是年底在市局綜合考核中達不到全市系統前三名的,無論任何原因,股室全體人員扣發獎金。

  ⒉由於稽查隊、檢測中心原因造成相關業務股室個以上專案(含個)扣分的,對稽查隊、檢測中心從費用中扣除元作為罰款,每多一個扣分專案罰款元。

  七、罰項

  局機關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視具體情況給予股長、副股長—元罰款。

  稽查隊、檢測中心要結合實際對完不成預算指標的中隊、室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原則上罰款幅度不超過獎勵幅度。

質量獎罰制度6

  1、礦要建立系統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各專業專管部門,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相應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並根據實際,每年進行一次修改。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要與安全目標管理相結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等,重獎重罰。

  2、礦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安全獎勵基金來源:

  (1)按規定噸煤提取費用;

  (2)安全、質量各類罰款。

  安全獎勵基金由生產副礦長負責,具體使用由辦公會決定,財務部對安全基金實行專帳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基建安全活動日製度

  1、每週四為礦安全活動日,從事生產工作的所有幹部職工都必須參加安全活動,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40分鐘,該時間各單位不得無故佔用。生產部必須提前下達每月計劃,各單位遵照活動計劃並結合自身安全實際工作,認真組織活動,做到有組織、有規劃、有內容有效果。

  2、安全活動內容,必須結合實際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安全法規、勞動紀律、安全技術、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單位行政主管必須親自主持並參加安全活動。

  4、生產部負責檢查安全活動日製度的執行情況。

質量獎罰制度7

  質量獎罰制度

  1.目的:

  為強化質量管理,提高自有職工及外包隊伍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及施工單位的質量獎罰管理。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施工隊質量管理的考核及質量獎罰的管理。 3.2專案部總工程師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制度內容 4.1考核物件

  本制度對現場施工的各施工隊進行考核。 4.2考核內容:

  4.2.1施工質量記錄齊全;

  4.2.2施工單位所施工的分項工程的優良率;

  4.2.3標牌、標識,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

  4.2.5過程控制記錄:各部門、各施工隊按照標準化施工專案部管理手冊根據工程細劃在不同階段需要哪些記錄並落實到人,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質量管理部要根據計劃清單分階段檢查落實情況並打分,低於85分者,取消質量獎評定資格。

  4.3質量獎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專案部按工程制定的質量獎,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甲方、公司、專案部等),罰款納入質量獎基金。

  4.4按月進行考核,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質量獎全部發放給單位,由各單位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考核評分(附表1)表交質量管理部稽核,質量管理部稽核自檢考核評分表後稽核發放。 4.5對個人獎罰辦法

  4.5.1根據公司、專案部有關質量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4.5.1.1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100元。

  4.5.1.2本單位職工(不包括專兼職質檢人員及中層以上領導)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並反饋到質量管理部,每次嘉獎20~100元。按月單獨發放。

  4.5.1.3對外包隊伍質量管理人員按該承包隊伍驗收一次合格率核發,達不到100%則免除獎勵。

  4.5.1.4對在質量工作中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良的職工質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給予嘉獎,嘉獎考核及分配表由質量管理部負責。 4.5.2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

  4.5.2.1對專兼職質檢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在整改(有記錄)前被其它人員(非專兼職質檢人員)發現並反饋到質量管理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二次則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4.5.2.3未按程式履行驗收手續不享受獎勵。

  4.5.2.4由質量管理部質檢員組織三級驗收。若該專案二級驗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單位工程專案質保金的10%,多次發生逐次扣除。並罰主持該專案驗收的質檢員20元。

  4.5.2.5施工專案透過三級驗收報請四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透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質量管理部主持該專案三級驗收的質檢員50元,主持該專案二級驗收的質檢員20元。

  4.5.2.6經考核施工單位質檢員經

  三、四級驗收連續兩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200元;連續四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400元;若不符合驗收合格標準被上級質檢員驗收合格的處罰上級質檢員相同金額。 4.5.3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

  4.5.3.1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4.5.3.2考核以發現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計量器具在施工現場使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二次則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4.5.3.3計量器具帳、卡、物不對應,免除獎勵。 4.5.4對專業公司的考核:

  4.5.4.1對專業公司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並反饋到質量管理部的次數為標準。每出現一次扣罰每人50元。

  4.5.4.2獎勵以管理人員(專案部、專業公司)是否認真及時填報質量管理記錄為標準。

  4.5.4.3對違反施工工藝紀律的現象,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20元以上處罰,可進行連鎖處罰,必要時可對屢犯者進行下崗培訓,對責任單位可處以100元以上處罰。 4.5.4.4對施工專案達到甲方表彰,被列為施工現場樣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部不定期給予獎勵,並上報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單位質檢員負責本單位人員的考核,質量管理部負責稽核,各單位質檢員由質量管理部專業人員考核,質量管理部部長稽核。 4.6.2各單位的考核由質量管理部考核,質量管理部部長稽核。 4.6.3對質量獎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財務部核發。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公司“科學管理、精細施工,為業主建設高品質的輸變電工程,為電網安全執行提供優質服務”的質量方針,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以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並規範其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了質量事故的分類,質量事故的調查及對事故責任的處理,質量事故缺陷處理方案審批程式及施工質量評定統計表等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承建的11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和對外發包的輸變電工程專案。

  第四條 本制度的編制,引用了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國家電網公司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規定》和公司SHEQ管理體系檔案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質量事故的範圍及分類

  第五條 凡在施工(包括除錯)過程中發生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施工偏差超過質量標準造成缺陷返工者、並形成永久性缺陷者,在施工(包括裝卸、搬運、試運)過程中由於操作/使用及保管不當造成裝置/材料損壞者,均屬質量事故。

  第六條 質量事故的分類

  (一)重大以上質量事故:屬下列情況之一者:

  1、房屋及構築物的主要結構坍塌;

  2、超過規定標準的基礎不均勻下沉,建築物傾斜,結構開裂或主體結構強度嚴重不足;

  3、影響結構安全和建築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永久性缺陷;

  4、嚴重影響裝置及其相應系統使用功能;

  5、返工損失金額一次達十萬元以上者。

  (二)重大質量事故:返工損失在五至十萬元(含五萬元,不含十萬元)。

  (三)一般質量事故:返工損失在一萬元至五萬元以內(不含五萬元)

  (四)記錄(輕微)事故:返工損失在一萬元以內(含一萬元)。

  (五)凡造成質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評審、處理及記錄。

  第七條 質量事故損失費用的計算原則,質量事故損失費用,應按質量事故進行返工而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和一定數額的管理費,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殘值。

  第三章 質量事故的調查/評審、處置

  第八條 記錄(輕微)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隊(班)應及時向分公司/專案部報告,由分公司/專案部(公司派駐的)專職質檢人員組織分公司/專案部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評審和處置,其調查/評審和處置記錄由分公司/專案部儲存/備案。

  第九條 一般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隊(班)當日向分公司/專案部報告,由質量管理部專業工程師組織分公司/專案部(公司派駐的)專職質檢和相關人員進行調查/評審、並將處置方案報公司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稽核,公司副總工批准。處置相關記錄報公司質量管理部備案。 第十條 重大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隊、分公司/專案部及時向公司質量管理部、公司領導報告,並由事故責任單位寫出質量事故報告。由公司總工組織相關部門,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評審及提出處理決定,並經公司經理批准。

  第十一條 公司內部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發生後,由分公司/專案部及時向公司質量管理部、公司總工程師及公司領導報告。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評審;對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理;並由公司負責向業主提交事故報告

  第十二條 各級質量事故調查、分析及處理工作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採取防範措施不放過”。

  第四章 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按公司《工程質量獎懲規定》進行。其主要條款內容摘錄如下。

  第十三條 在施工/安裝/除錯/加工過程中,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產品/分項工程不合格的責任人,根據造成經濟損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質及影響程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特別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5萬元(含5萬元),經質量管理部檢驗確認後,報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處理。同時扣除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的70%--100%,並按直接經濟損失的5%--10%給予處罰。

  第十五條 對工作不負責任,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10萬元(含10萬元),經質量管理部檢驗確認後, 報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討論處理,由公司經理批准。同時扣除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的100%,並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給予處罰。 第十六條 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由公司質量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調查及提出處理決定,報公司經理批准,按經濟損失的10%—20%給予賠償或處罰,並給予留用察看或辭退處分

  第五章 施工質量缺陷處理方案的審批程式

  第十七條 一般質量事故,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缺陷處理方案,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質量管理部稽核,工程部專工批准,由施工單位組織實施。記錄質量事故由分公司/專案部調查/評審、處置,處置方案由分公司/專案部的技術主管/專案總工審定。

  第十八條 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缺陷處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編制,施工專案部技術及質量部門、設計、建設/監理單位共同審定,經公司總工批准後實施。質量缺陷處理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完成。

  第十九條 凡需設計單位進行驗算的專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工程管理部)提請設計單位協助進行核算,事故單位按核算結果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及實施情況記錄,應作為技術檔案由工程管理部和質量管理部門存檔。

  第二十一條 凡質量事故缺陷處理後,其處理結果應報監理重新檢驗認定。

  第六章 裝置製造質量缺陷處理

  第二十二條 裝置製造質量缺陷除必須返廠處理外,應根據現場條件儘可能在現場處理。現場處理,應將配合返修/返工專案、缺陷情況、處理措施、實耗人工材料費用和其它費用作出記錄經廠家簽證後,報送有關部門/單位。同時裝置缺陷返修結果,應報裝置供貨單位和監理確認。

質量獎罰制度8

  基建安全災害預防和處理制度

  1、為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範礦井主要災害的發生,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經礦技術、基建、機電、通風、排程、安全等業務部門會審意見後,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報集團公司批覆。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3、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裝置等必須列入煤礦財務、供應計劃。

  基建安全質量獎罰制度

  1、礦要建立系統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各專業專管部門,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相應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並根據實際,每年進行一次修改。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要與安全目標管理相結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等,重獎重罰。

  2、礦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安全獎勵基金

質量獎罰制度9

  為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使我校的教學成績再上新臺階,本著“獎罰分明,重獎輕罰”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教學獎勵制度:

  一、學區教學質量獎

  l獎勵部分

  1、教學成績均分獎:各年級語、數期末統考均分大於或等於鎮均分的教師獎100元。

  2、名次獎:獲均分獎的教師,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個名次加獎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學設為單列組,第一名不佔完小名次指標,其餘名次是第幾就是第幾。)

  3、校總均分獎:以四個學校總均分給予獎勵(每一名獎4000元,每二名獎3000元,每三名獎2500元,每四名獎XX元。校總均分=該校各年級語數總分÷該校學生應考人數,按名次確定獎金額後,按以下公式發放:實發金額=名次獎×該校學生總人數÷全鎮學生總人數。

  4、抽或會考獎(以全縣統一閱卷成績為準。):語、數單科均分在全縣獲15名,獎1000元,每上升一個名次獎1000元,最高獎5000元;語、數單科在地區獲第五名獎1000元,每上升一獎名次獎1000元,但不重複獎勵,獎金髮放到該年級。

  5、五、六年級月考獎:獲鎮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第三名獎30元。(班級學生全鎮前20名每生獎5元。)

  6、五、六年級月考上升獎: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為準,每上升一名獎10元。

  l扣除部分:

  1、對待差生(含成績、紀律等)老師應關心愛護,任何教師不得因私利拒絕、歧趕差生,導致學生流失,若有違反罰當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試中,監考老師在考場內不準吸菸,不準閱讀報紙,不準談笑,不準抄題、做題,不準將試卷傳出考場,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學生考紀考風,確保學生成績的真實性。如有違反者處以每人50元的罰金。

  3、抽考工或會考,全縣名次下滑7個名次的,且在本鎮低於鎮均分的任課教師從本期教學獎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學教學質量獎

  1、五、六年級月考賠獎制度:五、六年級各班在學區月考中獲得多少獎勵,學校給相應的教師賠同樣金額的獎勵。(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第三名獎30元)

  2、教學質量獎:

  (1)名次獎:各年級語、數學科在全鎮期末質量檢測中,獲得第一名的獎勵200元,每降一個名次依次減20元。低於鎮均分10分以後獎50元。

  (2)學生語數總分名次獎:所代班級學生在學區期終質量檢測中,語數總分名列全鎮同年級第1名——10名的,獎勵20元;第11名——第20名的,獎勵15元;第21名——第30名的,獎勵10元。所獲獎勵由語數教師平均分配。

  3、沒代主課的教師教學獎靠主課教師中獲得名次獎的最低教學獎。

質量獎罰制度10

  1、總則

  ⑴為強化質量管理,提高職工及外包隊伍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⑵本制度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及施工單位的質量獎罰的管理

  3、職責

  ⑴質量管理部負責對各施工單位的質量獎罰管理

  ⑵專案部總工程師負責獎勵基金審批

  4、制度內容

  ⑴考核物件。本制度對現場施工的各單位、包工隊進行考核

  ⑵考核內容:

  ①施工質量記錄齊全

  ②施工單位所施工的分項工程優良率

  ③標牌、標誌,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

  ④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

  ⑤過程控制記錄:各單位、部門要把公司質量技術部的《單位安裝工程檔案資料檢查清單》根據工程細劃在不同階段需要哪些記錄並落實到人,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質量管理部要根據計劃清單分階段檢查落實情況並打分,低於85分者,取消質量獎評定資格。

  ⑶質量獎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專案部按工程制定的質量獎,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甲方、公司、專案部等),罰款納入質量獎基金

  ⑷按月進行考核,分項工程優良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質量獎全部發放給單位,由各單位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考核評分表(附表5-9)交質量管理部稽核,質量管理部稽核自檢考核評分表後稽核發放

  ⑸對個人獎罰辦法:

  ①根據公司、專案部有關質量管理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A對職工質量意識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100元

  B本單位職工(不包括專兼質檢人員及中層以上領導)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並反饋到質量管理部,每次嘉獎20-100元。按月單獨發放

  C對外包隊伍質量管理人員按該承包隊伍驗收一次合格率核發,達不到100%則免除獎勵

  D對在質量工作中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良的職工質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給予嘉獎,嘉獎考核及分配表由質量管理部負責

  ②對專兼質檢人員的考核

  A對專兼質檢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B考核以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在整改(有記錄)前被其他人員(非專兼質檢人員)發現並反饋到質量管理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兩次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C未按程式履行驗收手續不享受獎勵

  D由質量管理部質檢元組織三級驗收。若該專案二級驗收一次不合格,扣除施工單位工程專案質保金10%,多次發生逐次扣除。並罰主持該專案驗收的質檢員20元

  E施工專案透過三級驗收收報請四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透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質量管理部主持該專案三級驗收的質檢員50元,主持該專案二級驗收的質檢壓20元

  F經考核施工單位質檢員三、四級驗收連續兩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200元;連續四個月驗收合格率達100%獎勵400元,若不符合驗收合格標準,被上級質檢員驗收合格的處罰上級質檢員相同金額

  ③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

  A對專兼職計量人員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級考核

  B考核以發現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計量器具在施工現場使用的次數為標準,考核期內超過兩次則扣罰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罰50元

  C計量器具帳、卡、物不對應,免除獎勵

  ④對專業公司的考核

  A對專業公司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定期考核

  B獎勵以管理人員(專案部、專業公司)是否認真及時填報質量管理記錄為標準

  C對違反施工工藝記錄的現象,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20元以上處罰,可進行連鎖處罰,必要可對屢犯者進行下崗培訓,對責任單位可處以100元以上處罰

  D對施工專案達到業主表彰,被列為施工現場樣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部不定期給予獎勵、並上報公司

  ⑹考核分工

  ①各單位質檢員負責本單位人員的考核,質量管理部負責稽核,各單位質檢員由質量管理部專業員考核,質量管理不5部長稽核

  ②各單位的考核由質量管理部考核,質量管理部部長稽核

  ③對質量獎的考核由本工程部或財務部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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