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加工合同模板錦集7篇

【精選】加工合同模板錦集7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採購方):

  註冊地址:

  乙方(供貨方):

  住所/註冊地址:

  第一條 合作模式

  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方式為貼牌生產模式,所貼品牌為乙方指定商標及產品外觀設計。

  2.甲方作為產品生產廠商,按照乙方要求生產產品以及對產品進行包裝。

  3.乙方作為產品銷售商,對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進行銷售。

  第二條 合作內容

  1.合作產品:

  產品名稱

  等級

  規格

  單價(元)

  備註

  2.乙方對外包裝以標樣為驗收標準。

  3.甲方決定增加採購品類的,雙方應當另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擬增加採購的品類的質量應當符合本協議的約定。

  第三條 產品的訂單

  1.甲方根據實際需要,以傳真、郵寄和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訂單。甲方認為必要時,其業務管理人員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進行生產安排,訂單應當註明訂單產品品類、數量、規格、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必要內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訂單後,在甲方收到乙方對訂單的書面承諾前,有權取消訂單。

  3.甲方預先天向乙方提交訂單,乙方應當在按照甲方訂單要求備貨、發貨,除不可抗力外情況外,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供應甲方需求。

  第四條 產品的質量

  1.乙方向甲方供應產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產品的國家標準,有地方標準的應當執行地方標準,乙方有企業標準且企業標準嚴於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的,執行企業標準。

  2.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尚不明確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甲方對產品質量有特別要求的,以甲方要求為準。

  3.本條所指的產品生產質量品質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產品中存在頭髮、蠅蟲、草梗、纖維等異物;微生物指標(細菌總數、大腸桿菌)超標;產品顏色異變、異味;包裝破損;產品尺寸超出規格、溫度超標;淨量不足、超過保質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當透過檢測標準(檢測標準變動的,本合同隨之變動),產品不能透過該檢測的按第九條第二款處理。

  5.乙方提供的產品先提供樣品給甲方確認,待甲方樣品確認後,乙方提供該批次產品,產品與樣品質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生產質量問題的,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對外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必須承擔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 產品的價格及開票

  1.產品供貨價格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確定後的價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貨價格均為含稅價格,甲方根據訂單向乙方確定採購的產品後,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對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票,每筆訂單的發票應當於甲方支付首筆貨款後與貨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訂單三日內向乙方支付訂單所列貨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甲方驗收乙方所供產品後三日內支付貨款的_____

  2.乙方銀行賬戶資訊: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產品的運輸

  1.產品運輸方式由應當根據甲方需求確定。

  2.乙方應當以合理方式對產品進行運輸裝載,以保證貨物運輸安全及所供產品的質量保證。

  3.甲方選擇自提產品的,自乙方將產品裝載上甲方運輸車輛且該運輸工具駛離乙方廠區時,產品運輸風險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甲方承擔。

  4.甲方選擇由第三方承運的,由乙方安排產品運輸,產品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產品的交付及驗收

  1.乙方提交訂單確定的產品時,應對提交的產品製作清單,清單上應當明確註明供應產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等相關資訊。

  2.對上述清單標明的產品,甲方在3日內對產品的包裝、缺損情況、清潔度和數量進行初步查驗,甲方初步查驗後認為符合訂單標準的,由甲方指定人員簽字收貨,經簽收後的訂單產品視為交付。

  3.甲方查驗產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產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標準的產品,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運輸、租賃場地、人員薪資和品牌損失等費用。

  4.供應產品的交付並不排除乙方對產品瑕疵的擔保責任,初步查驗不能確定的質量、規格等產品情況,乙方應繼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5.除甲方特別要求外,產品交付的方式為按訂單一次性供貨。

  6.產品託運的,產品交付的地點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訂單另行指定。

  第九條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開具發票的,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貨款。

  2.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交付以及經查驗不符合訂單要求的產品,乙方應當採取更換、修整等補救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承擔未按期交付產品為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訂單產品的,應當支付逾期滯納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產品價款總額的百分之償付滯納金;乙方逾期個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視為不能交付定做產品的,甲方有權取消本次訂單,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訂單總金額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責任不排除甲方因此產生的其它間接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產品款項,未按約定付款方式結清貨款超過天的,每超過一日,甲方則以未支付貨款部分作為違約金。

  5.甲方不得無故拒收乙方按訂單供應的產品,若因甲方無故拒收產品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在產品加工期間,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的,乙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方式將發生不可抗力之證明檔案提交給甲方,據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超過3個月而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有權撤銷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配合另一方將本協議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3.本合同履行期間為合同生效後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雙方均有權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合同到期終止,逾期未告知的,視為本合同再自動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 ___月 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因甲方生產規模不能滿足市場需求,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加工生產白酒產品,協議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關手續,簽訂委託生產加工合同,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裝物,乙方採購的材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企業相應標準要求。價格雙方協定。費用由甲方按數量價格同時結算。

  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生產與甲方近似產品。

  四、產品品種數量根據市場情況以銷定產。生產計劃按甲方派駐的人員確定生產。為減少運費、降低成本,經甲方電話或書面委託,在甲方人員監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幫助銷售。貨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須按甲方需要生產合格產品,按時交貨。如不能按量按時交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成本因市場價格的動態變化較大,區域跨度大,因此委託加工產品的單位費用計算採用動態計算方式。即:甲、乙方隨時根據主要原料價格和市場情況確定。

  七、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加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出廠。因乙方生產造成的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負責。乙方生產加工產品,由乙質檢部門按標準代驗代檢。

  八、產品標識、標準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199711月7日)頒發的《產品標識標註規定》第九條四款的規定。廠名廠址採用營業執照名稱。

  九、乙方不得銷售甲方委託加工的產品,全部委託加工的產品由甲方進行銷售。十、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生產採購的輔料費用,由乙方先期負責,然後生產一批,甲方給乙方結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產條件、衛生條件及成品、半成品庫房。免費提供甲方駐廠人員的住房、水電,並幫助解決生活瑣事。並負責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十二、委託加工數量、委託加工品種、委託加工產品執行標準另行書面通知,以書面通知雙方簽字為準,未有書面通知,乙方投入生產,甲方可按侵權行為投訴。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續簽,雙方另行協商,到期自然終止。

  十四、在乙方保證甲方數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內委託第二方加工生產。

  十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門備案,雙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間發生異議,由甲方所在地解決。

  甲方:瀘州生態源古窖酒廠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瀘州市納溪區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 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 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

  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加工合同 篇4

  合同編號: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編碼:

  乙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編碼:

  甲乙雙方因委託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為保證甲方商業秘密不受侵犯,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託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樣品、工藝資料、色版樣、原材料、配方、圖紙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託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標的物享用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標的物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產品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做宣傳。

  五、委託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採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六、乙方應當於委託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資訊有無價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公開時止。

  八、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元,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係,並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條款甲方已特別提醒乙方盡到注意義務。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日

加工合同 篇5

  訂約人: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 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加工合同 篇6

  簽約地點: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協商特約簽定本合同。

  一、雙方承諾:由乙方提供不作價裝置______美元(港幣)給甲方用於加工生產______之用,(詳見裝置清單)。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在監管期限內,不得擅自在境內銷售、串換、轉讓、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後如不續簽,則由甲方協助乙方申報海關核准後處理。乙方以方式提供裝置,不需甲方辦理付匯進口,也不需用加工費或差價償還裝置款。

  二、甲方向乙方購買原料、輔料 原料 輔料 編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三、甲方供乙方製成品的數量及金額 原料 輔料 編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四、乙方供料於____________________起運抵_______________ 甲方製成品於____日前運往____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及運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費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包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簽字雙方各執一分,其餘六分報送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委託生產產品的銷售。

  2.甲方負責提供委託生產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檔案,包括生產工藝、物料要求、中間產品質量控制、成品出廠質量標準、包裝要求等。

  3.甲方負責提供(除化驗用試劑外)委託生產產品的所有原輔料、包材。

  4.對生產的前三批,甲方應對乙方的生產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5.甲方定期派專人對乙方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督;定期對產品進行抽查檢驗。

  6.生產過程中乙方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有協助的義務。

  7.甲方承擔最終產品的批准放行責任。負責對每批產品進行穩定性留樣。

  8.甲方按照雙方協定的價格向乙方支付委託生產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產品質量標淮,提供合格的產品,並負責生產過程及質量控制。

  2.乙方負責產品取樣及全程檢驗。

  3.乙方應當按按照規定儲存所有受託生產檔案和記錄,儲存至產品有效期後一年。

  4.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和質量檔案,負保密的義務。

  5.乙方應允許甲方對生產現場進行檢查或質量審計,並予以協助。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受託產品委託第三方生產。

  7.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計劃及時安排生產,按時供給甲方產品。

  三、加工量、加工費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費用:

  產品名稱

  規格

  加工費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稅)

  3.根據實際產成品數量次月結算上一個月的加工費用,乙方開據正式發票。

  四、風險:

  在本協議規定的相應履行期限內,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

  1.規定提貨結算時間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過15天。乙方給甲方提供貨物30天之內,甲方應結清所有加工費。

  2.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3.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簽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六、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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