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產品加工承攬合同

有關產品加工承攬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產品加工承攬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產品加工承攬合同1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加工部件;

  鑑於乙方是在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的公司,具備承攬加工的資質和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如下產品: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為:規格為:數量為:提供時間為: 年 月 日。

  2、甲方將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應當進行檢驗,並將確認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確實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予以更換、補齊。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為:規格為:數量為:提供時間為:: 年 月 日。

  4、乙方應當將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檢驗。甲方應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進行進行檢驗,並將確認情況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內予以補正。

  三、技術資料及圖紙

  1、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乙方。

  2、甲方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應當進行檢驗。乙方發現圖紙不符合約定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即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兩日內書面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3、乙方提供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甲方。

  4、乙方將技術資料及圖紙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應當進行檢驗。甲方發現圖紙不符合約定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於當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兩日內做出修改。

  四、質量要求:

  1、乙方加工產品應當符合標準。

  2、乙方按甲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也可不約定此專案)

  五、加工成品驗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當於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進行驗收。

  2、驗收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封存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

  3、乙方加工成品經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後,甲方在時間內發現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仍有權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產品全部送至甲方倉庫,地址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點,應承擔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3、實際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達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貨單上或承運單位貨運單據上簽收的日期為準。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過約定數量的,甲方認可的,就超過的部分按照超過的比例支付報酬。

  七、報酬及支付: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加工報酬為:每件元(或總報酬元)

  2、報酬的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a甲方應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元,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元,餘款於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內支付。乙方應於每次收款同時將發票給付甲方。發票作為雙方結算依據。

  b甲方於乙方每交付件時給付甲方元,乙方於收款時向甲方出具收據。收據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收據載明款額累計達到元,由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同時收回相應款額的收據。

  八、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乙方負責包裝,以加工產品不受損壞為準;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運輸及費用承擔:

  1、甲方提供材料的運輸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2、加工成品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十、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總報酬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6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報酬,並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部分予以據實賠償。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元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乙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應向甲方償還交付部分報酬,並支付該部分報酬的30%作為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據實賠償。

  6、由乙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加工成品損壞,乙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加工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遲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或原材料的,對延遲提供的期間,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順延。甲方並應當償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損失。

  3、甲方延遲付款的,就所延遲付款的部分,每延遲一天支付乙方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2、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間發生不可抗力的損失,不免除乙方責任,乙方應承擔不能交付的違約責任。

  3、在甲方遲延接受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透過如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合同作為附件。

  十五、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有關產品加工承攬合同2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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