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

關於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

  時間真是轉瞬即逝,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今後更好的工作發展,該為自己下階段的工作做一個工作計劃了,工作計劃的開頭要怎麼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1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以來主要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及省市相關檔案、計劃精神,加大對中學、小學整體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力度,助力各校:依法辦學,規範辦學,辦人民滿意學校。為了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精神,5月12日至16月,杭錦後旗第五中學督學責任區深入轄區學校開展了校園欺凌現象專項督導。

  二、工作目標

  1、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加強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學習,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培訓,努力使自身督導能力不斷得到提高。

  2、督導學校依法辦學,規範辦學。

  3、化解校內、校外的各種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4、鞏固均衡優質教育建立成果,提高教育教學設施裝置的`利用率。

  5、加大課堂教學改革力度,實施有效、高效教育,提高質量。

  6、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不斷淨化、美化、綠化、文化校園。

  7、重視學生安全工作,督促學校開展好防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

  8、做好市督導室安排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工作內容及具體措施

  責任督學到學校,到校透過“一聽二看三訪四查”開展工作。“一聽”:聽校長關於學校加強法制教育、規範學生行為方面的情況彙報;“二看”:深入學生學習、生活場所看校紀校風、看學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和充分利用諮詢室開展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情況;“三訪”:訪學生、訪家長、訪老師;“四查”:查制度建設,查學校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知識講座,查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查學校和班級化解學生矛盾的有效措施。督學認為,各校領導對校園欺凌現象高度重視,做到了早預防、早發現、早疏導,為構建平安校園做了大量工作。責任督學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對學校存在的安全教育與管理指出了不足,並提出了整改意見。

  2、深入到學校中,瞭解學校全面情況。

  3、監督和檢查學校各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支援工作的情況,分析彙總部門執行和各項任務落實情況。

  4、深入到老師和學生中去,傾聽教師的心聲和意見,瞭解學生對教師的評價,及時將教師的想法和領導的要求進行溝通,和諧幹群關係。

  5、努力做好安全衛生工作。監督學校定期進行安全排查,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做好各種安全預案,進行安全演練,確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安全重於泰山,生命高於一切,學校安全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它關係到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做到責任上肩、措施落腳,加大校園欺凌治理力度,與學校聯手,與家長聯手,共同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確保校園平安和諧。

  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2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瞭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後,於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彙總後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範圍。全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複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於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複查結束後,於10月10日前將複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併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於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於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抽查結束後,於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絡,請各市於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小學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計劃3

  一、指導思想

  根椐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九部委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結合學校對該項工作的具體要求,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與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校園欺凌的長效機制為目標,促進學校各部門協作聯動,形成合力,確保預防學生欺凌工作落到實處。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工作中要高度重視預防為主,積極落實,注重實效。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全國各地中小學校發生的類似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件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要採取措施,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德育處要聯合學校各部門、各崗位,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決防止有規定不執行、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追究的傾向。

  2、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有全員德育意識,要有首遇負責意識,對於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校園欺凌,要及時制止,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

  3、明確上報流程。每位教師要熟悉學校此項工作的安全預案,能做到遇事快速應急反應。最大限度的保障收欺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切實利益。

  三、具體工作

  1、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範教育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或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題教育組織學生圍繞學會遵規守紀、杜絕欺凌、共建和諧校園主題,結合班級、年級、學校存在的或存在的隱患,以及發生在其他校園的先關例項。透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5、排查建檔與學校學生指導中心、心理中心的老師,配合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與學生談心、交流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

  6、家校協作要加強對特殊學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細、建檔造冊,積極利用好家校溝通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要特別關注學生的課業和心理負擔,防止因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引發事故案件。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揚言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物件和人員,要做好並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注重家長在教育中的作用。

  7、及時處理已經發現,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8、及時總結學校針對預防工作開展過程中的具體情況,結合第一階段的工作效果,對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排查建檔、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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