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安全工作計劃範文

小學校園安全工作計劃範文

  一、工作目標:

  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安全措施,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認識,認真組織教師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精神,牢固樹立“安全高於一切,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增強責任感,做到分工負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2、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級領導擔任,各年級主任為組員。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定時開會研究各項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並負責實施執行。

  3、定期召開全校教職工參加的安全工作會議,各年級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守則》、《中小學安全常識手冊》等規則,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學校管理,班主任老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按學校的佈置和要求,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講,常抓不懈。

  5、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要加強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建立安全工作宣傳制度。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利用主題隊會、牆報、宣傳欄、升旗儀式、網站、校報、家長會、工作簡報等形式,大力開展安全教育。

  6、加強門衛制度。強化保安人員的日常培訓與管理,嚴格、文明執勤,嚴格校門進出制度。不經批准,閒雜人員不得進入學校;不經有關領導幹部、班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學生帶出校外。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學校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定期對校舍,教學裝置、設施和學校的周邊環境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加以整改。特別是樓梯、樓道、教室門窗、學校圍牆、供電等情況,對較舊的電氣裝置、電線、滅火設施等進行及時更換,杜絕隱患。

  8、做好假期安全值班工作。在假期、節日安排好值日,除保衛科人員外,每天有領導帶班。

  9、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0、繼續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

  11、實行重要問題校長審批制。重要情況,要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行動。以下情況,必須報校長審批:(1)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2)開展涉及到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如檢查學生視力、學生體檢、學生打預防針等;(3)向學生推介教輔資料、學習用品;(4)向學生髮放一切宣傳資料(特別是商務性質的)。對於不經審批的,一定嚴肅處理,造成後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2、學校對安全工作要經常監督,檢查,評比,總結。學校的文明班級評比,“星級學生”評比,教師評模、職稱晉級、職稱掛鉤等都與安全工作“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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