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財政補助的工作計劃

經營財政補助的工作計劃

  一、嚴格按照計劃組織專案建設

  經省批覆的`計劃是專案建設和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專案承擔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批覆的專案計劃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專案計劃;確需調整、變更或終止專案計劃的,必須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關於完善產業化經營專案年度實施計劃調整變更終止處理程式的意見》相關規定執行。

  二、認真編制專案實施計劃

  各縣區要對立項扶持專案的建設內容進行一次全面複查,在此基礎上儘快編制專案實施方案,於日前報市農發辦、財政局(檔案一式三份、專案實施方案一式六份,其中檔案和方案報財政各一份);同時透過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訊管理系統編制20XX年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專案實施計劃資料庫。將專案建設內容複查情況、計劃調整說明及實施計劃資料庫一併報市農業開發辦。

  三、抓緊組織專案實施

  要督促專案建設單位按照批覆的實施方案儘快組織專案建設,強化專案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專案建設招投標制,對投資較大的土建工程和裝置儀器購置要實行招投標;嚴格執行月排程制(即自專案實施方案批覆後,每月25日前將專案建設進展情況和資金到位情況上報市農發辦),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專案建設任務,儘早發揮效益。

  四、嚴格專案資金管理

  縣級農發辦、財政局和專案建設單位要切實加強專案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使用。要嚴格實行縣級報賬制,及時足額落實財政配套資金、單位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要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嚴禁擠佔、挪用、抵頂專案資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注重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管理

  目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太規範,在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要注重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收益分配和財務管理等相關制度,切實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規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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