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計劃生育工作個人總結範文
4月計劃生育工作個人總結範文
圍繞鎮黨委、政府“保類進位”的工作目標,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XX年上半年至今,我與計生戰線全體工作人員,緊緊抓住“控制人口增長”不放鬆,認真紮實搞好每一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健全工作機制,落實經常性工作為主
計劃生育工作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在各級目標管理考核中佔有重要地位,並實行“一票否決”,在工作實踐中,必須堅持“經常抓,抓經常”,才能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為推動全鎮計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設擺在第一位,透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推動經常性工作。今年以來,黨委、政府先後聯合下發了《關於對計劃生育工作經費的考核辦法》、《關於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的補充規定》,鎮人民政府以《督辦通知》的形式對節育手術實行月清月結。這一系列措施強化了責任區和村支兩委的工作責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結、每季一考核、年終大評估,從而真正實現了計劃生育“以經常性工作為主”。同時,鎮裡還出臺了《關於計劃生育重大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機關幹部職工計劃生育管理的規定》等,使全鎮的計劃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為主和村民自治機制,實現工作重心下移
計劃生育村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發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鎮自去年推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計劃生育村為主村民自治經驗交流會”上,洪山殿鎮作了經驗介紹。會後,鎮黨委、政府又對村民自治工作作了專門部署。按照黨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著手起草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協議書》的指導性條款。各村在此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規定對兩女戶的小孩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全免費入學;永忠村規定對兩女結紮戶一次入500元養老保險,並在其小孩義務教育期間每年補助100元學費;梓木村規定對自願放棄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獎勵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個村按法定程式通過了新的《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個村與農戶簽訂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協議書》,從而使我鎮的計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發展軌道。
三、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提升基層基礎工作水平
流動人口管理一直是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我鎮的違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為了破解這一難題,我們積極向縣局請示,縣計生局於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辦點示範。5月13日,全鎮流動人口管理現場會議在新檀村召開,之後,“八個一”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鎮。現在,每個村的流出已婚育齡婦女,都按照上級要求與村上籤訂了合同書,找出了擔保人,並按時向村上通報居住地的地址和聯絡方式,及時寄回有效的孕檢證明;村上也及時為每個物件辦理了婚育證明,建立了計劃生育管理卡,流動人口以戶籍地和現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為基礎,我們對基層基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上級指示,對村務公開的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並督促責任區、村對環境較差的`服務室進行了整體搬遷。
四、抓好獎勵扶助和整治兩非,促進工作全面發展
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緩解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難,引導農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一項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按照上級要求,計生辦於元月24日組織摸底培訓,2月24日進行二次複核,4月29日以後又進行多次核實,先後共進行了五次調查核實,三次村組公示,最後確定了22個村的37名物件享受獎勵扶助金。
集中整治“兩非”是貫徹落實省政府194號令、有效遏制性別比失衡的一項重要舉措。4月份以來,我們先後對扶衝村吳愛香等13名物件終止妊娠的情況展開調查,並於7月8日對洪山實業公司職工醫院的b超醫師王計華進行立案查處,在全鎮形成了集中整治“兩非”的良好氛圍。
經過計生工作工作和全體鎮村幹部的努力,我鎮計生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嬰兒479人,其中計內457人,計劃生育率達95.4 %,比去年同期提高0.7個百分點;村為主比率達93.2 %,比去年同期提高4.5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婚育新風進一步深入廣大農戶,幾個月來,有68對育齡夫婦自覺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42對兩女戶主動落實了結扎手術。
在工作過程中,本人的缺點也暴露無遺,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論學習不夠,不能用與時俱進的人口理論指導工作實踐,從而導致在實際工作中創新不夠。二是太注重完美,對幹部關心不夠,日常工作期間對工作人員要求太過苛刻,從而導致內部生動活潑的局面不夠。三是太注重結果,對過程管理不夠,不能對被考核單位的工作進行有效的指導,在考核時不能充分考慮被考核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而導致計生辦與少數單位之間團結協作不夠。
計劃生育工作責任重大,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不斷加強學習,集思廣益,與計生戰線的全體同志負重奮進,認真紮實地做好迎檢的各項準備工作,為全面實現黨委、政府的工作目標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