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方案7篇

績效工資方案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物件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 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解釋和修改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七、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透過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獎金髮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彙報稽核後,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透過聽取彙報、實地檢視、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彙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並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並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後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透過,提交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後執行。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彙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檔案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稽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稽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透過,考評細則一旦透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執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式透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透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透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的分配:該專案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60%×6個月

  1、出勤補貼:實行每天簽到制,出滿勤者每月補貼80元/人。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5元、10元,曠課每節扣2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

  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別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導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0元,請假一次扣2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計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補貼為止。

  2、課時量補貼:

  A、教師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能樂意接受學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為滿工作量。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校級領導?慰問筆不少?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中心校中層幹部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完小校長擔任主要課程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幼兒園教師教學半天為一個工作日,專任教師每週任課不少於5個工作日,中心校園園長每週任課不少於2個工作日,副園長每週任課不少於3個工作日。

  B、滿工作量補貼:滿工作量者每月補貼100元/人。超課時和不足課時數,由各校根據本校班生規模和具體情況做出補或扣的規定,但每月補或扣的金額不得超過30元。

  3、超工作量補貼:(每人每月60元)

  (1)節假日值班補貼: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

  (2)節假日加班補貼: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40元。

  (3)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10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語文、數學學科)或包班教學的教師補貼:每人每月補貼40元。同年段同學科(任語文、數學學科)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補貼40元。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的分配:該專案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班主任、科任補貼:班主任每人每月補貼80元,科任每人每月補貼40元。

  2、完小校教導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完小校長補貼: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報賬員、安全專幹、保管、採購、圖書管理員每月40元。

  5、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的總額不得超過12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該專案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

  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1/3、二等獎佔1/3、三等獎佔1/3,分別獎200元、150元、100元。(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取消該專案獎勵)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轄區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獎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獎20元。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獎金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1)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學區級每次獎100元,教研片級每次獎200元,市級每次獎300元。

  (2)各類論文(經中心校選送)獲福清市、福州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獎給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獲二、三等獎各遞減20元。(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彙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福清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一學年教師個人的論文獲獎獎勵總額不超過200元。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獎勵80元,副班主任40元。

績效工資方案 篇6

  為了實施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和辦學質量,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完善學校內部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考核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考核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 優績優酬,差距合理。處理好工資分配均衡性和差異性的關係。既要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中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也要適當考慮工資分配的均衡性。

  6. 相容幷蓄,改革求進。處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繼承性的關係。對於學校舊的考核制度,經實踐證明發揮作用好且符合績效工資考核要求的,應當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對於不符合要求的原學校考核制度應當修訂完善。

  7. 多元評價,綜合考量。績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要充分聽取年級組、學科組、任教班級學生及社群、學生家長的評價。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二、績效工資考核的內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結果處理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基礎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在編教職工,能服從工作安排,能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按月發放。

  對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問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師德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經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當月崗位津貼的處罰,並視其認識及改進情況,在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中體現。

  2. 根據檔案內容,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的教職工,由行政辦公會視具體情況討論決定減發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時列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3.對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從學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學校佈置任務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達半月以上的,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後,不足部分繼續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中扣除。

  5.對編制為專任教師,因為不能履行專任教師的崗位職責而轉崗到教輔崗位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予以減發10%-20%。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與發放

  1.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教師工作常規考核、補貼類:月崗位考核獎,月誤餐補貼等

  津貼類: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

  工作量考核類:超課時補貼、加班補貼等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類: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教科研成果獎勵、年終考核獎等。

  其他類:對學校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教師在專業發展方面有特殊成績的獎勵。

  2.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總量管理與核定,即根據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核定總量包乾到校,用於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學校在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時,優先處理教師常規考核獎和補貼、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超工作量補貼等,然後在總額剩餘部分安排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等專案。每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的各組成專案的金額總數,由校長辦公會制定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實行。

  3.教師工作常規考核及補貼的發放。

  月崗位考核獎的發放,依據學校制定的,按月進行考核發放,金額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職工月誤餐補貼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貼、管理幹部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的考核發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貼400元,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為班級管理考核獎,依據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後發放。

  校長、副校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相應津貼標準分別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個月發放。

  骨幹教師津貼市學科帶頭人、市優秀青年教師、區級學科帶頭人、區優青、區教壇新秀,根據崗位職責與考核結果,每年二次考核發放津貼。

  5.超課時補貼和加班補貼。教師在完成學校核定工作量情況下,並超額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學校給予補貼。標準為早自習8元/次,超課時費為30元/課時,因為學校工作安排課時不足的,每課時扣20元。其他超課時內容認定由學校研究決定。學校安排加班任務的,視具體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加班補貼。

  6. 階段性成果考核獎的發放。

  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發放,按照學校制定的學期教育教學成果獎考核辦法,經考核後發放。每學期一次,第一學期期末的教育教學成果獎與年終考核獎合併發放。

  每年度進行一次教科研成果獎勵,依據學校制定的教科研獎勵方法,考核後發放。

  三、績效工資考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制定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工會主席、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

  2.學校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數位教職工組成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協調小組,及時瞭解教職工對績效工資考核方案、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溝通考核者與考核物件間的資訊,積極調解考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引導教職工透過正常渠道向學校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考核問題。

  四、附則

  1.義務教育學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2.本實施方案經學校第六屆第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報XX區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3.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學校校長室。

績效工資方案 篇7

  第一條:檔案依據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20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域性、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範圍及物件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區財政稽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後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按區財政稽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後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後報中心校稽核後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週公佈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資訊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資訊員、後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1)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2)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誌、電臺、電視臺投稿,被採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檔案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檔案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佔35%、二等獎佔35%、三等獎佔30%(55週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週評出本週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幹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幹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

  (4)違反上課要求的。

  (5)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透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佔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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