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績效工資方案3篇

精選績效工資方案3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落實縣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更好地調動教師的教書育人積極性,充分體現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結合我鄉小學實際,特制訂《五里鄉中心小學績效工資方案》。

  方案依據:《宿松縣義務教育階段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實施原則: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實施方法:各項量化計分

  實施細則:

  一、師德表現(5%)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依法履行教師職責和義務。(1分)

  2、工作認真負責,不得翫忽職守。(1分)

  3、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1分)

  4、教書育人,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培養學生良好品德。(1分)

  5、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為人師表。(1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不得分:

  a)受黨紀或政紀處分者;

  b)因翫忽職守造成安全責任事故者;

  c)因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

  d)因工作敷衍塞責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學期初能及時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且學期結束時,能根據所教班級情況,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得0、5分。

  2、能根據班主任工作計劃,實時組織各項活動,並有詳實記錄,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冊記載細緻並齊全,得1分。

  4、教室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狀況“清潔”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學生的課間紀律、路對紀律,根據檢查情況,“好”的得0、5分,其餘等次不得分。

  5、教室內佈置有國旗、《守則》及《規範》,課表及作息時間表。同時學習園地至少每月更換一次,得0、5分。教室內課桌椅擺放有序,每學期班級財產無損失,得0、5分。

  6、能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產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況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紅白喜事)不得超過10天(10天內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過5天(5天內每天扣0、2分);病假:以醫院住院發票和住院小結為核定標準。常規性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一個月內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難雜症)則根據中小行政會議核定。曠課不得超過5節(每曠一節扣0、5分);遲到早退全期不得超過10次。

  3、在編不在崗人員不享受績效工資。

  四、課時津貼(40%)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所授課程

  2、發放標準

  (1)以全鄉授課最多的教師為標準(滿分為40分)分別計算每一位教師應得分值

  (2)幾種型別人員課時數的處理(計算時按最高靠不重複計分)

  a)未帶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全鄉平均課時數計算

  b)帶主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實際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c)非教學人員(指有明確分工的)課時數按平均課時數計算

  d)畢業班教師的課時數按實際授課時數另加5課時計算

  e)只帶常識課的行政人員的課時數按平均數加2課時計算,若低於實際課時數則按實際課時數另加2課時計算

  f)超過45人的班級,每超5人,課時數另加1課時。不足5人按5人計算

  g)其他的按照課程表實有課時數計算

  五、教育教學過程(15%)

  1、發放範圍:09自然年度教學流程。

  2、發放標準與專案

  a)備課(含期初教學計劃安排)4分

  b)上課與學生輔導4分

  c)作業佈置與批改3分

  d)學生成績檢測與評定2分

  e)參與或承擔公開課2分

  3、具體要求

  a)備課上課全期有計劃有安排並能按計劃執行,全期同步完成計滿分,月查備課有滯後、缺項,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學任務計滿分,月查每缺一節扣0、3分,建立後進生留守生檔案,有計劃、輔導有記載,計1分

  c)作業批改月查達標合格計滿分。月查每缺少或錯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兩期對學生進行成績檢測,包括制卷、改卷、統計成績冊、試卷分析、評卷五個環節全部完成計滿分,每缺少一個環節扣0、2分。

  六、教育教學成果(20%)

  1、獎勵範圍(1)09第二學期教績(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獎勵細則

  學年教學成績獎(滿分14分)

  a)全年級單課第一名14分,以後每降一名次減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礎上連續上升4個名次以上計14分,後每減一個名次依次減1分,保底分7分

  c)未進行全鄉評比的畢業班常識課和幼兒班教學科(限一科),按全鄉平均分值10、5分計算

  d)未帶課的行政人員同(3),帶課的行政人員按最高靠。

  e)非教學人員按平均值10、5分計算

  說明:a、b兩項取最高一項

  2、教育科研獎(滿分6分)

  (1)優質課教學能手、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個人教學技能比賽獎、課題研究等(鄉2分縣4分市5分省6分)。

  (2)發表論文論文獲獎(鄉1分縣2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3)輔導學生獲獎(鄉2分縣3分市4分省5分國家6分)

  注:

  1、發表論文刊物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管或主辦,且具CN或ISSN刊號。全國公開發行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2、論文評選須是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且由學校組織評選產生的,其它一侓無效

  3、以上同項內容取最高,不同項內容可以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

  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

  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

  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

  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小學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專案後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後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係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係數(含崗位係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 50元/月、教研組長 50元/月、網管電教 200元/月、出納 200元/月、辦公室組長 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註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係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週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週歲以上女教師,55週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註: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 ,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並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透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檔案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複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 ,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 ,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絡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後,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髮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採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註: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小學升初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鑑定,並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並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稽核並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後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幹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係數給與補貼(崗位係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係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併適當考慮增加係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 ,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鎮中心校

  XX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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